爱情能当饭吃吗?不能,所以男方这么现实。万一写了女方名字婚不结了呢?万一结了婚感情不和离婚了呢?要是女方在说加名字前多说一句:补上男方买房款的另一半。我想男方也不会这么绝情。站在弱势群体的女方考虑,为了安全感,房产证加名无可厚非,但是以爱情为借口,不加就是不爱我,这跟男人说:不上床就是不爱我,有什么区别吗?所以,女方加名字可以但要一起分担房款,我想此时男方才会有“安全感”吧
PS:另一种情况是,男方纯粹就是把女方当玩具,不想付出,不同意加名字,万一婚后不喜欢了讨厌了直接离婚,反正没得啥子损失。。
所以,总归是钱的问题,好多时候,钱扯清楚了,爱情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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