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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的爱情抵不过房产证加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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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4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说声,晓不晓得婚姻法新解释哟。没给钱的婚前房产加了名字也没你的事

发表于 2016-5-25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情能当饭吃吗?不能,所以男方这么现实。万一写了女方名字婚不结了呢?万一结了婚感情不和离婚了呢?要是女方在说加名字前多说一句:补上男方买房款的另一半。我想男方也不会这么绝情。站在弱势群体的女方考虑,为了安全感,房产证加名无可厚非,但是以爱情为借口,不加就是不爱我,这跟男人说:不上床就是不爱我,有什么区别吗?所以,女方加名字可以但要一起分担房款,我想此时男方才会有“安全感”吧

PS:另一种情况是,男方纯粹就是把女方当玩具,不想付出,不同意加名字,万一婚后不喜欢了讨厌了直接离婚,反正没得啥子损失。。

所以,总归是钱的问题,好多时候,钱扯清楚了,爱情就清楚了。。。

发表于 2017-4-19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球没名堂,这种女人不要也好,因为私心太重。

发表于 2017-4-21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世道太现实,现在的女人太物质。

发表于 2017-4-21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不加名字就分手的女人最好早分开,现在都这样,以后当你遇到挫择收入减少她还会与你携手共老吗?可想而知的结果。

发表于 2017-4-24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欲横流,冲淡了爱情;爱情是幌子,婚姻是空壳,银子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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