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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嘟嘟大飞狼

关于《四川平昌女副局长被指盗取女歌手作品, 获评城市形象主题歌》一文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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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1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解释太牵强了。放错带你不会重放啊,明显不合常理,也没诚意。
因放错带而赔款十五万,这钱钱从何而来,财政买单?那追究放错带者责任没有?现在还是面对现实,理性对待吧。

发表于 2015-7-11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是不是傻啊?
这个事情应该给澎湃新闻去函啦~你发在麻辣社区有什么用?这个地方又不是新闻舆情的始发地~你发在这里有个卵用~
发表于 2015-7-11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最可恨的不是那个周莉苹,而是周后面那个什么文化馆,始作俑者可能就是那个文化馆,当然周也难辞其咎。应该是文化馆操作的这件事情。

发表于 2015-7-11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偷梁换柱,真相原告方懂的,这个真麻烦了。
这么几年,一直这么沽名钓誉,的确太欺负人了。
具体内情,我已经明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12:45
‘’白云之子‘’,此人经常在论坛滚,专吃这碗饭的?有意思啊,有意思!
顺便问问,那个叫“白云”的怎么不见了?

发表于 2015-7-11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理由不高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13:40
荒唐至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13:41
臊皮。丢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16:22
小歌手出名了,副局长出名了,平昌出名了,一箭三雕哇
发表于 2015-7-12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这个事件的一些看法:
一、周莉萍在2014乡村旅游文化节开幕式上演出假唱,用了芦菲的声音,是侵权行为,这是基本事实。
二、此事件已给平昌严重抹黑,并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应有人为此负责。纪委监察应该及时介入,查清事情真相,严肃追究责任。
三、芦菲借此敲诈政府,贪心太大,状告政府,恶意炒作,疑其背后有人操纵。从周五凤凰腾讯等新闻媒体同时推出此报到可看出,芦菲此举蓄谋已交,来势汹汹。此时网警似应介入,查其背后是否有所谓网络大V、公知、死磕派等操纵。

发表于 2015-7-12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用实名账号发表回复呢

发表于 2015-7-1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已在全国吵得不可开交,大有把双方吵作成名人之举,已成为重大舆情事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11:38
工作人员误放了。。。。。事后,我们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深表歉意 ,怎么回事吗?这么大型的会议,还是那句话,你相信吗,反正我是不信

发表于 2015-7-1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非圣贤,熟能无过,知错能改,值得肯定!!!卢菲也太不厚道了,出耳反尔真小人,真是一个钻进钱眼的小人,还歌星,从没听说过的家伙。

发表于 2015-7-12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如此。

发表于 2015-7-12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就没有一个平昌人能写出适合平昌传唱的歌曲?领导搞的这事很丢人,真的很有钱(纳税人的钱),开口便是15万,人家还嫌少,为什么不追责?为什么要纳税人买单????

发表于 2015-7-12 15: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事都要装门面,还“误放”。
         平昌几千教师再加上文化馆专业人士就没人能创作一首展现自己的歌吗?
       有15万作赔偿,何不拿3到5万来奖励?我就不相信平昌的教师全都是蠢才!
      “崇洋迷外”。要不得!

发表于 2015-7-12 16: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7-12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网文章:

"官员盗歌手作品"也许有几多无奈
2015-7-11 09:37:08 来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 选稿:仲颖

  2012年,四川省平昌县向全国征集城市形象主题歌,歌手芦菲她演唱的《水墨平昌》被报送参选,并从全国众多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但事后芦菲发现,在自己未授权的情况下,《水墨平昌》被改成《江口水乡》,还在全国四十多家新闻媒体和网站上播放。更令芦菲气愤的是,歌曲的“演唱者”变成了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但声音还是芦菲的。(7月10日中国网)
  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盗用了芦菲著作权、表演权这是不争的事实。作为一位副局长这样做听起来有点滑稽可笑,但背后肯定有许多无奈。
  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县,向全国征集城市形象主题歌,是为了征集到最优秀的作品,扩大县的知名度。但苦于经费有限,不可能给优秀作品太多的报酬。由词作家聂正罡作词、作曲家富大华作曲,歌手芦菲演唱的《水墨平昌》,竟然也参加了主题歌评选,这让组委会又喜又忧。喜的是,终于征集到了这样一首十分优秀的作品,忧的是,如果要让这首歌成为平昌的城市形象歌曲,会涉及到今后使用的著作权、形象权、表演权、版权等问题,可能会有十分大的开销。不可能像普通作者那样几千元、万把元就能打发的。
  再说,即使把这样的一首歌作为平昌的城市形象主题歌后,可能还会涉及到录制MV的费用,以及县里的大型活动请原唱者来平昌的出场费等问题。前几年,一些演员的出场费动不动就是几万、几十万元,作为一个小小的县怎么能负担得起。而且还得看歌手的脸色行事,如果不能让歌手满意,恐怕许多事情都不好办。
  万般无奈之下,平昌县有关部门想出了“狸猫换太子”的办法,把《水墨平昌》改成《江口水乡》,由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出形象,声音仍然用芳菲的声音,想以此减少支出,节省成本。因此,芳菲认为是周莉萍个人盗用了她的作品,这肯定让周莉萍有点冤枉。试想,征集到的作品是不是周莉萍的,而且是向社会公开的,大家都知道,再说,是不是周莉萍演唱的,征歌组委会一听便知。如果没有有关人员拍板,就是借周莉萍一百个胆,她也不敢冒这个险。
  由此看来,芦菲演唱的歌曲被盗用,关键不在谁盗用,而是在于演艺市场收费太乱,如果作者的版权费少一点,歌手的出场费等低一点,主动为基层服务的热情高一点,也许这样的事情就不可能发生。但不管怎样,平昌县盗用芦菲的作品,肯定是错误的,不应该的。所以希望这个县有关部门与芦菲好好协商,拿出解决办法。作为一位歌手,芦菲也要体察基层的难处,适可而止,不能抓住别人的小辫子不放,漫天要价,这样对双方都不利。

发表于 2015-7-12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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