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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兴房产

[民生杂谈] 巴中市东兴房地产公司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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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巡视组将在四川省工作2个月。巡视期间(7月28日—9月28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28—87306832,专门邮政信箱:四川省成都市8号邮政信箱,邮政编码610030。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早8﹕00—晚20﹕00。根据中央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中央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四川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12 23:18
明明侵占了业主绿化带,你还打个官司?你以为还是以前,拿钱就可以赢嗦。

发表于 2014-8-13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尼玛搞笑·就这鸡吧还律师函··

发表于 2014-8-13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在线记者从规划局了解到,修建“会所”的地方确实如业主所说,该处是59个车位及绿化地段,之前没有规划会所,后来改变规划,在该处修建会所,用于小区业主健身、娱乐、休闲。“会所的性质属于公益性质,而幼儿园会产生盈利,带有商业性,该房产公司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将来没法通过规划验收,是违反了相关规定的。”

发表于 2014-8-13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在线记者从规划局了解到,修建“会所”的地方确实如业主所说,该处是59个车位及绿化地段,之前没有规划会所,后来改变规划,在该处修建会所,用于小区业主健身、娱乐、休闲。“会所的性质属于公益性质,而幼儿园会产生盈利,带有商业性,该房产公司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将来没法通过规划验收,是违反了相关规定的。”

发表于 2014-8-13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兴公司 你真的太看得起自己了. 目中无人,你屋老大早晚还要进去

发表于 2014-8-13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东兴公司把你自编自演所谓的律师函删除吧?以解民愤.........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

发表于 2014-8-13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才8月13日,所谓的律师函标注的是“8月20日”,时间还没到,该律师函无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13 23:39
28楼看得仔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14 23:32
该灭九族

发表于 2014-8-15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东兴公司建个议:
1、如果你们还想在巴中继续发展,那么请你们向华兴学习,尊重业主,尊重合同,遵守法律。我妹妹在华兴D区买房,别人有个设计要改一下,是通知了每个业主到场签字。
2、你们真的就该请一个专业的危机公关人士。公关不只是陪灵道吃吃饭,喝喝酒,打打牌,洗洗脚,把把妹。你们现在今天一个告示,明天一个律师函,不是给事情降温,而是火上浇油。可能表面业主平静了,背后却到处在向省上和中央举报(现在的举报太方便了,找个网吧几分钟搞定,巴中网吧又没有实名制)
3、你们现在应该多做少说,业主的要求你们也知道。你们现在拖起,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业主当然要闹。业主只要看到你们在改善小区的环境,谁还没事闹你们?
4、你们也找下自己哪里没做好,不要说业主不明真相,为什么巴中哪么多楼盘交房,只有你们的D区业主意见最大?(不排除个别要求过分的业主)
其实老百姓最容易满足了。我们就看以后中交、置信、兴合等综合体交房后,有没有闹的这么大动静?

       我为什么不当面去办公室给你们提意见,因为你们架子太大了,我以前提过几次电梯的质量问题,你们理我没有嘛?(电梯在运行时,稍微动一下,电梯就要打摆子,现在我妈都不敢坐电梯了,12楼,天天爬)现在业主的意见你们就一招:好,我们知道了,找人来处理。三十六计,拖为上计

      我今天要把朱记者,杨记者想看的贴子都顶下(杨记者早上在网上回的有贴),如果你们觉得顶贴都犯法的话,那么请你们取代巴中的公检法,只要有业主在网上提个意见,你们说违法就违法,说立案就立案,说抓人就抓人!

      我这是为你们好,如提的有些意见不中听,请理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15 09:53
你妹的,还好批意思发律师涵,你们这些开发商,把中国的法律都践踏得无地自荣!你把你们自己偷的税,违建,这些东东爆出来撒!硬是法律就是为有钱人服务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21 21:37
狗屁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21 21:38
早听说这个楼盘一结束,猴再与党混

发表于 2014-8-22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办理进程 网友:

    你好!你提交的来信收悉。按照《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二)、(三)、(四)款的规定,你的来信已责成市规划局办理,我们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尽快将办理结果予以回复。联系电话:0827-5261600。
    特此告知
                           巴中市信访局

承办机关 市规划局
答复内容 网友:你们好!

     你们在市长信箱留言反映“蓝湾国际全体业主强烈要求解决东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中存在若干问题”,经核实,现将涉及规划方面事项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蓝湾国际D4与D7号楼之间无幼儿园规划布局,目前正在进行建筑室内(外)装修的幼儿园,与批准规划使用用途(小区会所)不一致。

    二、开发企业占用临滨河路人行消防通道建设的商业用房,属开发企业擅自变更规划的行为。

    三、小区西侧通道入口二层木结构房屋,属开发企业占用小区地面临时停车泊位违规的搭建。

    四、关于小区绿化问题,将按照批准规划进行验收核实。

    有关违规情况我局已通报市执法局按程序处理。

    感谢你们的来信,希望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此复。







                     巴中市规划管理局

                      2014年8月7日
发表于 2014-8-2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没的几个钱的公司,阵势这么大。

发表于 2014-8-2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把贴子整出来 我们帮你转500次 :lol:lol

发表于 2014-8-22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23 07:51
……

发表于 2014-8-23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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