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只有万分之一的把握,可我有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的信心。这种事又不是第一次发生,老坛友都见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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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您把人家马干吃净!还好,意外的情况没有发生。也希望今后也不发生意外。。。
说起投诉,已经向社区数次无数次地投诉了,介于某些原因,没有成效,此非不得已而为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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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是社区的不作为?应该负主要责任???
如果对方没有意识到错误,得了理干嘛要饶人?那还有什么意义?君子需要躲棒子,但也扶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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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确实是可以这样讲,但是道理本身确实简单的、相对的,而实际情况却是复杂多变的。在嘞核讲得通的道理在那核就不一定适用。
得饶人处且饶人,应该不是一种道理,而是一种态度,或者说所以说只是一种处事世故的一种人生哲学。当然,您完全可以不认可。。
有句话说有舍才有得。。。
扶危?既然您都知道人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您还要执着地继续帮助人家?
哈哈 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谩骂!谩骂不解决任何问题,只会让误会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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