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我叫付马,2008年我位于简阳市人民医院的房产原住院部的房产因为拆迁,赔付于简阳市正中街2楼,因为通道问题拖了12年才办理给我。期间于2013年由简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国税局钟世斌主持,由简阳市国土局和拆迁办协调,由简阳市国税局出地,由简阳市红建集团修建,为此2楼专门修建一个钢架楼梯,并签订多份政府和相关单位盖章的《协议》。再之后,因为种种原因迟迟没有办到房产证交付于我,简阳市供销社员工就晚上来将我这个楼梯的楼梯间撬开出租给中介牟利,我想要要回我的房产还和我发生抓扯,后来报警被劝解,等我2019年11月20日拿到房产证和此楼梯的所有协议去找供销社要回我的楼梯和楼梯间的时候,发现楼梯间被供销社改成了门卫室,楼道被堆放纸箱南瓜等杂物给我堵住,我们多次找供销社领导协商不予理睬。 1、 供销社徐勇刚主任、汪广文副主任所谓的从来没堵过我的楼道,各位领导看看照片,还要怎么才算是堵门?难道他们的逻辑中非要砖和水泥封住才叫堵门? 2、 在我信访后供销社汪广文副主任在会上说明的他们供销社员工来撬我门锁非法进入是“个人行为”而非他们供销社组织授意,但是怎么现在变成了供销社的门卫室?难道他的意思是供销社门卫来撬的门锁自用? 3、 如果简阳市供销社认为此楼梯的使用权有争议,为什么不通知我或者其他相关单位通过会议友好协商?即使是借用或者是租用都是可以协商的,为什么在楼梯建成后卷帘门安装好后直接晚上撬门撬锁堵门的形式来霸占? 4、 在会上我拿出多份和简阳市国土局、简阳市土地储备中心、简阳市红建集团、简阳市拆迁办、简阳市国税局等相关涉事单位签订的“协议”证明此楼梯是专为我这楼梯修建的,明确了使用权管护权归我所有,会上汪广文副主任承认了此楼梯的属于我,他们供销社只是暂借,但是会后给我的回复依然还是要继续霸占此楼梯间。这种欺骗信访机制忽悠老百姓离开的办事作风是他们的一贯办事风格吗? 5、 供销社来霸占此楼梯的理由是他们之前曾经借用原国税局的门卫室作为自己的门卫室,但是后来因为政府协调后红建集团出资6.8万元取得了此地修建楼梯的权利,供销社和国税局分别拿钱搬离此地,为什么现在钱拿到后又要强行搬回来?而且用的是最下三滥的撬门撬锁堵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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