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回到武胜,发现留在武胜发展的女同学离婚的特别多,为什么呢?深究其原因,无非是很多人因为自己年轻,因为有娇艳的容颜,因为有太多宠幸的眼光,所以便总是太过自信,太过骄傲,太过霸道,便总觉得爱情会永远在自己的掌控之中,男人会永远围着自己打转转,走到哪都会有爱慕的眼光追逐。可是殊不知,年轻是最不靠谱的凭借,容颜是最容易透支的支票,因此,女人,别时不时就亮出自己的底牌!有空,请听听离婚的代价,或许这个代价能够让你收敛心神,潜心修养。 有人说,离婚的女人是打折的女人。我觉得这话不无道理。倘若恋爱是在商场挑选极漂亮的绸缎,那么结婚就是将选中的绸缎剪裁成衣服,不论这衣服合不合体,绸缎已经回不到原来的绸缎了,换句话说,绸缎是不可以再放置到商场明码标价隆重展销的。而你,女人,你曾经就是商场里那块风情万种的绸缎,飘扬在男人多情的视线里;而今,在婚姻中的你,已经是一件缎面的睡袍,日渐地褪色,日渐地陈旧,日渐地缺乏质感,除了你那也日渐乏味日渐迟钝日渐有心无力的老公还时不时愿意象征性地披在身上,恐怕已经鲜有其他男人有兴致接手了。 离婚女人对爱情对男人往往贼心难死,由于心灵的创伤急于找人抚慰,加上与前夫持续不断地暗暗较劲,离婚女人对于再婚的期望值会比第一次婚姻更高。所以,离婚女人想要赢取一个未婚男子的芳心并且将这份芳心变成一枚闪闪发光的钻戒,基本等于下个世纪的童话。离了婚的男人呢,则一个比一个精明,一个比一个狡黠。经历了婚姻的风雨和女人的打磨,这些男人在体能和身体的付出上或许会依然保有年少的痴狂,但在付出真情尤其是为了真情付出钞票付出其他财富时却已经比葛朗台更加的葛朗台。那么死了老婆的男人呢,照说他们应该更加懂得珍惜爱情珍惜幸福珍惜眼前人,但这类男人往往会走两种极端,一种是迅速衰颓,整日带着沉沉的暮气(这也可能是你自己的错觉,但这错觉很有可能长久地与你如影相随),仿佛永远也走不出前任老婆死亡的阴影;另一种便是放纵,亲历了一个女人的死亡,他们会深刻感知生命苦短要只争朝夕,于是,对你,也便成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或许,你依然相信自己的运气会超好,迟早能够遇上一个依然激情四射,依然体力超强,依然浪漫潇洒,依然慷慨大方,依然体贴入微的男人,不过,以我多年的相亲经历,这样的男人打着灯笼上月球找或许希望会大点儿。
当然,也许你的再度恋爱甚至再度婚姻都是美好的,都如你所愿,王子是白马式的,爱情是玫瑰色的,婚姻是永久牌的。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不能忽略,那就是孩子。孩子跟着谁,爱都不会完整;而在孩子成长的路上,父爱母爱,一个都不能少。对于女人来说,孩子永远是真正的软肋,是一招就可以见血封喉的命门,倘若你不是一个冷酷无情自私到极致的女人。 所以,我要说,女人,如果能够不离,这婚就不要离了;如果能够迁就,那就迁就吧。哪怕是再难容忍的婚姻状态,也要坚决地容忍下去。老公不懂得你,要忍,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真正懂得谁;老公不浪漫,要忍,浪漫的真正内涵便是陪你一起慢慢老去;老公吃饭前永远不记得洗手,要忍,你记得给他擦拭就行;老公看电视的时候总是喜欢挖鼻孔,要忍,他一将手伸到鼻孔附近,你立马闭上眼睛就好;老公一出汗就来脚臭甚至来点与狐狸相似的味道,要忍,常常给老公喷点香水什么的就OK了;老公一上床就早泄就阳痿,也要忍,至少就没有其他女人觊觎你的老公了。正所谓百忍成钢,忍到最后便成习惯,习惯便成自然;忍到最后爱情就成亲情了,成了亲情的爱情就算真正修成正果了。 很多人常常将婚姻比作脚上的鞋子,合不合脚唯有自己知道。但更多的人应该知道,即使那双鞋子起初有点夹脚,但穿久了,也便习惯了,甚至不会再有痛感,甚至换另一双鞋子说不定还不舒服了。或许,有人会说,倘若老公身心都已经背叛自己,老公提出来要离婚,那怎么办呢?那坚守还有没有意义呢?如果真出现这样的情况,亲爱的,我想说,你的确有点失败,也的确有些惨。但是,没关系的,要知道荆州如果死守,不一定就会失守。人在阵地在!我在老公在!死守住男人的房子,控制住男人的钱包,爱护好男人的所有亲人,自然更包括孩子,你有了这种一不怕死、二不怕苦、三不怕牺牲的精神,试想,还有什么人还有什么力量能够摧毁你的婚姻堡垒?也就是说你自己不击毁自己的婚姻,没有谁可以毁得了你的婚姻——你要坚定不移地相信,男人玩累了,玩不转了,玩到审美疲劳了,最终还得回家。 说白了,男人是这个世界上最缺乏安全感的动物,家是男人最不可或缺的避风港。对于男人来说,有女人才有家,有女人的家才算个家。 当然,倘若你离婚,不是为了寻找真爱,不是为了等候你心中的黑马,不是为了再度投身于男人的怀抱,并且,你还能狠得下心肠不在意孩子的感受,你还能耐得住长久的寂寞,你还能扛得住所有的风风雨雨,并且,你还能在被赝品男人或极品男人冷酷无情地欺骗玩弄时一笑而过,依然能够傲然挺立,依然能够裙裾飘飘长发飘飘腰姿绰约,那么,女人,你要真想离,你就放了胆离吧;你要再想离,你还是放了胆离吧。否则,亲爱的,你可真要三思而行,三思而行,三思而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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