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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家人住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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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各级领导:
事情是:

在二零零八年地震中我家的住房被严重震坏,经相关部门鉴定为危房,不能够住人,严重威胁到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当时由于我工作的需要,接待奥运会天津足球赛区的后勤工作无法回家,事后一场大病花费了我所有积蓄,无法使危房再建,危房就这样被保留了下来。。。。。。

2011年9月5号政府的一项“风貌工程”需要把我家这一片的所有房屋进行改建,说我家的危房影响了风貌,一条新开的路经过原危房左边,相关领导说需要撤除危房协助我们批地基重建,为配合“风貌工程”的开展,我父协同工作组成员撤除了危房。就这样我们一家四口人现在连个栖身地方也没有,不要说睡觉的地方,就是连避个风雨的地方也没有,为这事我们三番五次前去射洪县,万林乡政府请求解决事情和申请住宅屋基地,去了6趟每次去都找不到人,和他们电话联系却遭到乡领导的种种理由推诿和拒绝,把我们像踢皮球一样,这个说去叫去找那个,那个说去找那个,就是得不到问题解决。一个叫许乡长的还叫我们一家搬到后面山上去建房,后面是密林丛森而又陡峭的山壁,我们递交的建房申请书被他扣在手里,不解决问题,也不上报事情,隐瞒事实。9号我们找到万林乡党委书记蒋彬,谢乡长,一下轿车就气势汹汹的对我们发脾气,还说我们告发了乡领导,又威胁了乡领导,何平说:把他们若火了就把这里的“风貌工程”停了,拿到别处去做。经过半个小时样激励争执后,事情也没有给我们说个所以然就走了。

10号我们被逼得万般无助的情况下,在马路边的广告牌下面搭起了个避风雨的草棚,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好选择蹲路边了,当晚又是风,雨,可想而知了。。。。。。

11号上午十点多来了自称公安局,和派出所,还有周主任等几个领导去看了被撤除房屋的现场后,很客气的劝我们把草棚撤了说14号有个国际自行车赛要经过这里,15号遂宁市和县领导要来检查“风貌工程”并承诺12号一定给我们解决事情。

12号上午下着小雨来了唐孝先,何平等几个乡领导说什么国土的来了解情况,有两个自称什么地质“专业”人士的人说原屋基可以建房,我父亲把旁边山体划坡和地质下沉可以放下一只脚那么宽的裂痕现场给他们看时,这两位“专业”人士顿然无语了。他们现场的结论是受5.12地震影响墙体多处开裂,地基下沉,无法居住,严重威胁到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又叫我们13号重新递交申请,14号来给我们规划地方,几个领导这个叫我约这个,那个叫我约这个的看什么时间来规划,我们从家到万林乡跑了8趟才约好他们19号星期一来。

13号“风貌工程:队人员在砍地边的树,说15号遂宁市和射洪县的领导要来检查,地边留有几颗杂树说做风景树,我父亲笑眯眯的轻声说:风景树嘛,留几颗抻直点的柏树嘛,留这刺秋树有啥用,当时有个戴眼睛的乡领导从轿车里面钻出来就把我父亲骂一顿,很狂妄的,出口就脏话,大有黑帮老大之势。这人经过我家屋前对其他领导说:不说这家人了,好像我们家和他有多大仇恨似的,我们为了把屋基批下来,没有和他去计较,怕他到时候给我们使拌,就忍受了。。。。。。

19号早上我和父亲8点就在万林乡政府去等他们,等到10点多叫我们先回去,他们马上就过来,11点多来了唐孝先,何平,杨威武三个领导给我们划了三个地方,说只能够在规划的地方建房。我们提供的地方他们说不行(离公路约160米远,而且在一排人家住户靠后面)。这三个地方分别:一个地方是岩边边上,一个地方是在人家的院坝当中,一个地方是像钉子似的,要从两家人的夹缝里去建房。这就是给我们解决的结果。这哪里是在给我们解决呀,分明是给我们出的难题,而且这难题还不是一般的难,有人说:谁叫你不给他们“下雨”,有人说:这就是对你告发他们的惩罚。我不去管人家怎么说,我想说的是离高速公路约5米的距离人家照样正在修建近五百平方米的面积房屋。家家住房几百平方米,有的两套,而我这样特殊的情况,一家人连个避风雨的地方都没有的,居然受到射洪县,万林乡政府干部这样“特殊”的待遇,同生活在五星红旗下,我一家四口人住哪里???

9月22日,我在西部射洪神话论坛里写下《我一家人住哪里???》,其目的是想把自己的心里话和事情的真实情况写出来给自己找点平衡的感觉。更没有象征着那个人与那个集体。此论坛发出受到很多热心网民朋友的关心与关注,有的网民朋友还发表他们自己的见解和看法。24号下午万林乡何平书记以《我一家人住哪里???》横幅,插国旗,路边搭草棚和论坛对万林乡干部的心里带来“伤害”说什么情况失真,有误解,的说明书,并要求我签名撤除论坛内容,才答应26号叫我去万林乡政府解决我一家人住哪里的问题,为了给我一家人早日解决有个避风雨的地方,我出卖了自己。26号我早上8点到万林乡政府等来了何平书记,一进他办公室开口旧事重提,说什么论坛里面点击率有八百多人,四十人在论坛里面留言,对他们干部的影响很大,又拿出他早已经打印好的申请书,上面写着西部射洪论坛,《我一家人住哪里???》横幅,插国旗,路边搭草棚是对万林乡干部的心里带来“伤害”说什么情况失真,有误解,关闭西部射洪论坛里面《我一家人住哪里???》的四十位网民所发表的言论。要求我按照他写的内容重新抄写一遍,两张签名并用印油按下我大拇指印。我迟疑着不肯做这事,因为我没有错,何书记说:你来得快,我们就来得快,看你的表现,我想着自己的家人有家不能够回的滋味,又一次把我自己出卖了。事后何平书记又叫我分别去给蒋彬书记,谢乡长认错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原谅,事情就会好办些。我也按照他的分别做到了,最后问何平书记我一家人住哪里的解决结果,他告诉我说要报告这个,需要找那个是需要时间的,叫我该干什么去干什么,等批下来就通知我。我现在哪里还有什么工作,为了此事情工作也失去了。这事情马上就拖了一个月了,此时的我感觉到26号万林乡政府之行是一场骗局,目的是叫我来给他们乡政府干部赔礼道歉的,感觉到我接受的是一场批斗。我一家人住哪里的事情仍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情急之下我决定去找遂宁市人民政府,希望在那里能够有答案,等到下午3点钟遂宁市群众来访科一位同志友好的接待了我,向我问明了详细情况,要我出具了相关资料,并做了记录,为我开具了遂宁市群众接待中心来访转办单,叫我回去找射洪县人民政府解决。

27号上午9点我来到射洪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出具了遂宁市来访转办单后,一位杨主任接待了我,为我做了记录,然后带我去见了一位姓何的领导,说具体由他负责,何领导问了我情况后告诉我说,此事情他们会转到万林乡政府,叫他们解决。听到此答复后,我顿时感觉到“天色黑暗”的到来 ,还有什么事情要比一家人连个避风雨的地方也没有更为重要???把事情推来推去的还是回到了原处,这样推诿,我该向什么地方去找“光明”去???

10月2好下午在南泉寺收费站办公室来了几个自称纪委,政法部门的人来开“通报会”,乡政府的人说什么知道遂宁市群众上访单后“高度重视”此事,多次到现场查看,解决等没有事实的语言,是来过多次,每次来是带着情绪来的,是带着霸气来的,是找他们来的。是高度重视网络上的帖子来的。整个“通报会”的内容就是:为万林乡政府掩饰真相,隐瞒事实,谎报实情,推卸责任和错误。过程就像是给我们宣读皇帝“圣旨”似的,不给我们说话的机会,宣读完就走了。。。。。

万林乡政府规划的三个地方,请看照片1,2,3就知道是否合理。


以上句句事实,如领导对此事有质疑,请前往实地现场调查,查看实际情况。
本人对此文的真实性负责。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万林乡夏家大田村11组

身份证号码:510922197102145075

你的子民:罗通均

201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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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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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0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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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版 表示关注

发表于 2011-10-11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 哎  不好说!

发表于 2011-10-11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就是个wulai

发表于 2011-10-12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工程 你能把它怎样

发表于 2011-10-13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米椒到手,转身就走

发表于 2011-10-13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各位网友:

你们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万林乡发展的关注和关心,也真诚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开展监督和批评,你们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将是我们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2011年9月22日以来,网名“融合盛世”的网友(即我乡夏家大田村11社罗通均同志)在西部射洪网等网站先后发表“我的一家住哪里”、“国家欢庆我家愁”等网帖,反映其建房审批有关情况。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信访问题,专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多次组织干部与他和他的家人座谈、沟通,并于10月2日召开情况通报会,对信访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对他的信访诉求作出答复。

现将信访回复原文附后。

谢谢大家!

附件:

万林乡人民政府信访办

关于我乡夏家大田村罗通均同志反映住房审批信访问题的回复


罗通均同志:

你通过市长信箱、网络发帖以及到市、县信访部门反映住房问题,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过现场走访调查,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接到你的重建房屋用地的申请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现场,走访调查,并与你及你的家人和附近村民进行沟通交流,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并约请县国土局相关同志进行现场查勘,经查实:

(一)你反映的关于乡政府强制拆除你原有住房的情况不属实。2011年9月5日,你的住房由你的父亲罗元亨邀请施工队对原有房屋进行拆除,并不是乡政府将你的住房强行拆迁。

(二)你反映的乡政府至今未为你规划宅基地的情况不属实。乡政府在接到你关于重建房屋用地的申请后,按照农房建设审批要求,多次深入现场进行查勘,已经为你规划了三套选址方案:一是建议你原基改建;二是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省道205沿线特控区建房要求的区域内为你规划了三处可建房的建议地址,由你选择并落实;三是由你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省道205沿线特控区建房要求的区域内自己选址,落实选址后乡政府再为你规划。

(三)你提出的在陈有文房前棉花地内为你规划选址要求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你要求乡政府在陈有文房前棉花地内为你规划选址,由于该地块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你提出的选址要求乡政府不能采纳。

二、相关建议

一是建议你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省道205沿线特控区建房要求的区域内尽快落实建房用地选址,乡政府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农房建设审批程序,特事特办,及时为你办理建房审批手续。

二是建议你在新房建成之前,在射洪期间采取租赁房屋等方式临时安置,解决你目前无房居住的实际困难。

三是建议你对农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多做了解,在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前提下,实事求是地反映合理诉求。

二0一一年十月二日




发表于 2011-10-14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1-10-15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在网上闹得挺凶的

发表于 2011-10-16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以为只有发达城市有这些破事,想不到射洪也有这档子事!汗!

发表于 2011-10-16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0-18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事我觉得都不要和“党”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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