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乡纪委调查,王德明同志于2016年1月向乡纪委申报嫁女办宴席,办席日期为2月2日,共申请的50桌400人参加,乡纪委与其进行了谈话。王德明同志于2016年2月2日为嫁女办席,办的席是由郑家坝村1组村民刘雪琴办的,一共办了两顿,晚上一顿,第二天早上一顿,每一顿办了40桌,这40桌都没有坐齐,两顿共计80余桌。王德明同志并没有主动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农村都有看到哪家放鞭炮都要到哪家去问一下有没有什么事情的习惯,到王德明同志家参加宴席的群众是因为原来家里因婚丧嫁娶等原因王德明去送了礼的,这些群众是出于礼尚往来才来的。而且农村一般坐席都是送的100元,有的很相好亲戚的才送的200元,不存在收受大额礼金的现象,伏龙乡党委已经对王德明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而该村主任何永贵为其妻子祝生办席,既没有向上级纪委进行申报,并且他为自己妻子的办席日期(正月十八)与其妻子真正的生日(二月初五)不符,所以乡纪委给予其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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