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灯.右行ゝ”网友:
首先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在麻辣社区-平昌论坛“平昌社保系统的乱象”一贴,现回复如下: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同时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我市具体应用为:
1、通过社会保障卡看病购药,住院费用结算;
2、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金待遇;
3、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参保对象);
4、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业务,并免收普通银行卡的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激活后即可使用)。
二、关于贴中几个问题。
1、查询。参保人员可通过12333电话或乡镇(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查询合作金融机构及领取网点地址,对12333电话无人接听的问题我局已向市信息中心反映。
2、贴中“我于2011年办理社保,于2012年6月4日领到社保卡”是指您领到的我市第一代社会保障卡(未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俗称“医保卡”),只能进行医保个人账户刷卡消费与医保报账,2014年7月31日已停止使用。
3、贴中“可是刚用了几个月就说要重新递交资料更换新卡……最后通过该朋友查询出卡已经在信用联社叫我去领取”是指我市办理的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会保障卡”)。第二代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需完善参保人的详细信息,核实业务数据准确完整。第二代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于2014年8月1日启用,原发未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停止使用,原卡记载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如数转入新卡继续使用。
4、贴中“最主要的是我的卡还在2014年5月被人消费过几次,总共800多,我昨天领到的新卡显示发卡时间是2014年11月,那2014年5月的消费从哪里来的?从12年底还是13年初换新卡开始我就没见到过这卡长什么样子,请问我怎么消费的?到底是谁消费的?”所反映情况应是持第一代社会保障卡消费,若对消费有疑问,请您与平昌县医保局信息股(0827-6226860)联系,查询详细消费记录,若存在盗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请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827-6386013,0827-6234719),我们将一查到底。
再次谢您对我局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理解与支持!并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社会保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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