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驿乡纪委 关于网友qiuqianqw反映柴氏祠村财务管理问题的回 复 网友qiuqianqw: 柳驿乡柴氏祠村在财务管理上的确存在一定的问题。伏虎片区纪工委早在2013年6月就已经介入调查并将当时调查出的账目情况予以了公示。乡党委政府也做了一系列的工作,并于2014年4月成立专门清核小组对原任村三职干部任职以来的所有财务收支、帐务进行了全面清核调查,涉及年限为2005年1月至2013年12月底。采取的方法是召开群众代表大会,由群众代表推荐选出参与此次财务清核的群众代表成员共8人参与清核工作。群众代表清核人员在乡纪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逐个逐笔对该村财务票据进行了查阅,并对其中他们认为有异议的票据作出书面记录,乡纪委调查组将所记录事项汇总并将原始票据复印后召集群众清核代表和村原三职干部,由村原三职干部逐一向村清核群众代表作出解释说明,对说明仍不清楚,仍有异议的票据,乡纪委调查组作进一步调查。 经乡纪委调查核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如下: 1.该村财务管理存在票据要素不齐全,白条入帐,事由不清,开支随意性大等现象。 2.原村三职干部擅自违规将集体公款借给在外工作人员范某20000元,后其父用其在村修公路用工补助6000元抵扣部分外下欠14000元。原村三职干部在没有收回借款的情况下,自制白条支据一张,以在南部县国土局办事开支生活费为由将此款在村公路帐中报销14000元。 3.村部分开支不合理、开支过大,乡清核小组不予认定,共6笔,共计金额12050元。 鉴于原村支部书记张某已于2013年12月自动辞职,原村委会主任邱某于2014年2月选举时落选,两人均不在村上担任干部职务,乡党委作出如下处理结果并上报县纪委。 1.给予原村三职干部张某、邱某、范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原村三职干部限期收回未收回的借款14000元。此款已于2014年9月11日收回村委会。 2.对村开支不合理超标准支出的12050元,按原村三职干部责任大小进行分摊,并限期赔退回村。此款已于2014年8月6日退回村委会。 以上即是柳驿乡对该村的调查处理情况。感谢网友朋友们对本乡工作的关注,在以后的工作中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并给予监督,以便我们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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