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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自贡荣县,这么整基层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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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9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荣县留佳镇党委书记董家根,父母文盲,父亲痴呆,至今还在农村靠打苦力为生。
  1993年,董家根毕业于自贡农校,回到荣县文昌镇当一个小小的农技员。1996年调回荣县河口镇,从农技员做起,1998年任河口镇副镇长,主管农业,在他的主导下,河口镇大力改良脐橙,河口镇因此成为荣县脐橙大镇。2002年,任河口镇镇长,2006年7月,任荣县留佳镇书记至2013年11月22日,7年做基层书记,没有挪窝。
  他坚信:自己出生于农村,没有背景,不是官二代更不是富二代,不擅长溜须拍马,但只要问心无愧,把事情做好,做对大多数老百姓有益的事情,对上做实事,对下敢担当,创新思维,自己在哪里,就做一些能为老百姓的长远谋福利的事情,这是使命,更是责任,就对得起组织,就可以光明磊落行走于天地之间。留佳镇是荣县最偏远的一个镇,与乐山犍为县接壤,到乐山市中心车程一个小时,到荣县车程一个半小时,长年累月七年来,他每天六点半起床上班,从未迟到。七年来,留佳镇在他的带领下,成为中国脐橙标准化示范基地,中国农业生态化示范镇,当农民的脐橙找不到销路的时候,看到与自己父母一样辛苦的农民焦头烂额的时候,他考取了乐山市一个县的副县长职务,打包临离开时,看到烂在地里的脐橙,他选择了依然留在留佳镇,自己跑温州,下广州,为脐橙找到销路,并痛下决心,改良脐橙品种,留佳镇因此成为川南唯一一个种植红肉脐橙的大镇,农民的脐橙从当初的5毛一斤都卖不出去,到现在三元一斤,收购商还一次性签订5年的包销合同。七年来,他借助小井沟水库的开发契机,提出把留佳镇建设成为“川南晚熟脐橙第一镇、小井沟旅游目的地第一镇、滨湖生态田园第一镇”,三个第一镇规模初具,呼之欲出。
  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们来看看他的财产状况:

父母的住房

父母的住房
  这是他父母至今仍然居住的房子。

父母的住房

父母的住房

  
   psb2.jpg 这是他痴呆的父亲。
  尚有一个姐姐,在农村种地,一个弟弟,在西安打工。
  董家根现年40岁,工作20年,目前名下有两套房子,一套房子在乐山,首付15万,因为是前妻付的首付款,所以这套房子归前妻所有,月供也由前妻负责。名下另一套房子在离婚后2013年7月买入,因当时不好办按揭,银行收紧房贷。由其同事兼师兄(留佳镇财政所所长蔡成富)的房产做抵押,在银行贷款50万借给董家根,一次性付清,每个月还利息4000多,由董家根的妻子负责偿还,待银行房贷政策松动的时候再办理按揭;房子装修一共花了11万,其中董家根向他母亲借了4万,是他母亲这么多年辛苦积攒下来的积蓄,妻子付了7万,该房子2013年10月入住。也就是说,目前董家根共欠债房款50万,真正拥有一套房子。
  2013年11月22日,荣县纪委以调查留佳镇产业办借款2000万给负责开发留佳镇新区的万象公司法人代表甘兴雨为由,带走了董家根。迄今为止,家人再也没有见到董家根。只有律师得以在最近见面。
  在纪委期间,董家根绝食,五天五夜靠墙站立不让睡觉,董家根再三声明,借款2000万给企业,是因为不想让留佳新区成为烂尾楼,不想让百姓不能如期入住影响整个新区推进,三个第一镇是董家根最贴心的成就与梦想,是造福留佳百姓子孙的大事,不能耽搁,所以借款给企业2000万,并收取企业1分的利息。这个事情通过了镇党委研究决定,可能违规,但2000万与利息都已收回,没有造成损失,所以不构成违法。虽然冒进,但初衷确实是为了推进留佳建设,没有私心。
  但纪委办案人员按他们的日常惯性思维推测,认为镇长书记收受贿赂一年至少10-20万,更没有一个傻子会没有任何私心借款给一家企业。但董家根就是一个农民的孩子,他没有考虑那么多,他确实只考虑一方面,借出了2000万,因为他经过团队的考察,企业投入在留佳镇的工程超过5000万,所以借给他2000万,是能安全收回来的。
  纪委办案人员哪里肯信!但他们又不愿意把一个人弄进来,又平白无故放出去!这样岂不承认自己工作失误,或者工作没有进展失去邀功的机会。况且他们认为董家根可能马上要提拔,整了董家根,反正他也没背景,也没人替他伸冤跑腿,没有后患,所以他们下定决心,不弄垮他,决不罢休!
  所以,他们首先把法人代表甘兴雨弄进来,威胁他,如果你检举揭发算有功,如果不检举揭发董家根,你的其他工程统统不要干.....把你弄进去坐牢!!甘兴雨是个只写的起自己名字的建筑商,11岁就开始做工地小工,一听忙问对策,我如何做才能自保?然后纪委授意,你不送钱给董家根说不过去啊!甘兴雨说:董书记借钱给我的时候,我是说要付一分利息再感谢他!董书记说,利息一分是老百姓的,肯定要付,你不用感谢我,你把工程推进快一点,不要让老百姓等待久了,就是对我最大的感谢了!纪委一听授意说:那这个感谢你可以说的具体一点。甘兴雨就回答说:我去宁夏耍,买了几包枸杞和牛肉干带回来,送给董书记,董书记收下了。纪委就说甘兴雨撒谎,你至少要按两分利息来核算借款噻,那么还有20万你送给董家根了噻.......一个镇的书记,一年收个十多二十万才正常噻!这就是共产党纪委的逻辑与办案思维,所以不受贿的干部,就只有两个选择:随大流,要么被冤死!
  纪委授意甘兴雨,你只有这么说,才说得过去噻,你只有这么说,才符合纪委办案人员的思维推测噻,你只有这么说,才放你出去算你有功......!!!所以大字不识的甘兴雨由纪委办案人员写,写好了自己签名即可。然后,纪委办案人员就以此来找董家根,轮流折磨,一边说,我都掌握证据了,甘兴雨都有口供签名了,你还不承认!!另一面说:董书记,受贿十几二十万是小事情,哪个干部都有这些事情,你就按甘兴雨说的那样抄三遍,说三遍,我们就放你回家,做组织内部处理......董家根拒绝承认,而且拍案而起痛骂办案人员,让他们滚出去......办案人员一拥而上殴打董家根(当然,这些不得录像的),扯烂了他的衣服,折断了他的手指,不让他睡觉,全部靠墙站立,站立的董家根靠墙睡着了,他们就用脚踢.......
  12月初,纪委办案人员又去逼迫董家根承认,董家根依然痛骂,想起父母为自己担心,想起家人孩子,董家根请求办案人员让他与老母亲通话,因为老母亲生日快到了,请求与老婆通话,因为老婆在成都打工,不知道出了这样的事情老婆能否受得了,还有欠债每个月要还利息,没有他签字办不了按揭,他很担心,还担心孩子的学习,在上高二了,请办案人员转告家人,我董家根是问心无愧,没有给父母家人丢脸,没有做对不起留佳百姓的事情,期望知道留佳镇现在开发的如何了,老百姓的脐橙合同签订了没有........办案人员就开始打胡乱说诱骗:你的父母躺在床上快死了,你的孩子已经停学回家了,你的老婆已经撇下你跑了,留佳的老百姓天天为你请愿已经有伤亡了,留佳的工程全部停摆,留佳小田新区的建设已经停止了成了一滩烂泥.......只要你按我们的意思自书了,按我们的意思口述了并让我们录像了,你聚就可以马上会回家了,组织做内部处理,因为一二十万很平常,你回家继续把留佳建设好........董家根再三确认,是真的嘛,我按你们的意思写了,说了,我就可以立即回家了?得到肯定的答复后,董家根开始自书,他问办案人员,我写我受贿多少合适呢?办案人员让他自己猜,他从一万猜到十五万,办案人员点头同意,董家根又问,我收了这十五万,在哪里收的,收了做什么了呢?办案人员就把甘兴雨写的看一遍,授意董家根怎么写,董家根说我欠债这么多,这十五万我用到哪里怎么写呢?办案人员就说:你就说你当零花钱花掉了!!这个笑话开的太大了,董家根同事十多年的人都知道,董家根用钱很节约的,不赌博不好吃不打扮......每天都在田间跑,这个十五万的零花钱也太天文数字了!董家根斗的节约是出了名的,单位的相当一部分职工都说他吝啬抠门,没有其他书记大方……  就这样,在纪委授意下,董家根自书三遍,还在背诵熟悉了后录音录像然后等着快点回家,纪委又告诉董家根,检察院还要录音录像,你就按在纪委说的那样半个字不要变,这样算走完最后一个流程可以回家了。董家根照做了,可把他从自贡送回荣县,在检察院录音录像后,却并不是送回家,而是送到看守所,他才发现上当受骗了!
  纪委笃定,董家根的家人都大字不识,所以这个大案要案就这么可以定了,没想到大路不平百姓要铲!去留佳镇看看,去百姓中问问,董家根,是个怎样的基层干部,各位领导如果只坐在办公室听汇报,有什么意思呢?难道纪委要弄一个即将提拔的干部,会满嘴赞美之词么?
  董家根同志,目前还在荣县看守所等候上法院审判!起诉他的罪是受贿罪,无中生有的15万!还有他向财政上交了五万,当时有个老板为了承包留佳的移民工程,多少领导出面给董家根打招呼说,只要你答应,每个平方给你提成10元,光这个提成,董家根就可以获得600多万,他坚决拒绝了,而是成立了村民建房委员会,让村民来选择开发商,为此得罪了一大帮领导!他还年轻,农民的孩子,他不贪600多万,却要冒险去获得这15万吗?他在装修房子向母亲借钱4万的前提下,还向财政上交了5万,这样的人,是安心想把自己弄进牢房为目的的吗?可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上交财政的钱,财政把钱收了,把装钱的包还给他,他随手扔进抽屉里,现在,居然说这个包价值一万元,让长期生长在农村的他,如何去辨认一个包的价值呢?况且他长期背着一个挎包装资料,要那个小包来干什么呢?二是据甘兴雨说送给他一盒虫草让司机用黑色口袋包着带给他,董家根从来没见过虫草是什么样子的,价值几何,当然更分不清真假,因为他也不可能吃虫草,因为他走到哪里,都没水杯,都是自己买瓶矿泉水.......
  所以,现在,董家根同志按受贿15万+虫草3万+包一万被丢进荣县看守所,等待上法庭,这就是事实的经过!可是他现在,还在考虑如何把留佳镇的红肉脐橙产品如何做成一个产业链......他说,他相信组织不会埋没他,这是个多么让人无语的人!2013年6月3日,华西都市报,董家根打进热线请求为留佳镇融资的事情,华西都市报当时感动于一个书记的奔波,特意用半个版面免费为留佳镇作了宣传,这应该是媒体对他真情的回报,也是对一个基层干部的无声鼓励吧!”

  我们的组织、我们的党常说,不要让辛苦工作的基层农村干部的努力辛苦和工作,创新和担当成为一个笑话,而现在,董家根在荣县,就成了一个可悲的笑话,现在当地很多基层干部私底下都摇头叹息:一身债务一心为民问心无愧的董家根尚且落得如此下场,以后谁还敢做事还敢担当,平稳着陆吧,把退休金保护好.......
  组织,党,如果董家根都是一个苍蝇的话,那么在荣县,可是大老虎遍地的乐园,可是悠闲等退休,推卸不作为的时代啊!
  组织,党,真的该好好保护过问下忠诚于你的孩儿......
  组织,党,你在哪里?你醒着吗?
  组织,党,董家根错了,他不是政客不善于拉帮结派,因为他来自农村,为民做实事是他的本分,但是,组织,党,老百姓需要这样的基层干部,你让农村的孩子从政,变成一个笑话吗?你让底层农民的儿子,多年的努力被脆弱得不堪一击,希望在哪里,正义在哪里?担当在哪里?
  不要推卸,给百姓一个理由,还清白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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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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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5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做,天在看。若以一时一事来定论自己的信仰,那也只能活在一时一事了。

发表于 2014-11-20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放过坏人,更不能冤枉好人;相信正义!相信组织!!相信法律!!!

发表于 2014-11-3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品决定命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6 00:03
最好是清理哈余家坡的那些贪污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30 22:38
同流和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30 22:36
请问你是留佳的人吗,写得好感动哦,你知道个屁,冤没冤枉他要问问当地百姓,我只知道他下乡就会被打,因为人民把他恨惨了,他被抓了,不知好多人庆祝!!!我真不知道你怎么说得出口,还编的这么想呕吐,很俗很假!荣县是个是官就是贪官的地方,这是我切身切闻的感受!

发表于 2014-7-29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11 11:14
董家根包养的二奶证件都是假的,估计有携款潜逃的可能

发表于 2014-7-11 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笑颜如月 发表于 2014-6-22 21:55
荣县董家根案存在刑讯逼供、恐吓证人,特大冤案,恳请中纪委、中央巡视组彻查真相!
   
办案恶犬,公报 ...

“年迈苍老的母亲,一直住在家中老屋已风雨飘摇”,既然有人说董家根高档房子那么多,怎么让父母住要垮的房子都不修,没钱怎么买高档房子若干套呢?的确没有孝心

发表于 2014-7-11 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口乱搞女人,留佳乱搞下属,还和跑业务的勾搭成奸。高档房产若干套,这人谁提拔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6-22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荣县董家根案存在刑讯逼供、恐吓证人,特大冤案,恳请中纪委、中央巡视组彻查真相!
   
办案恶犬,公报私仇,刑讯逼供取证,恐吓证人,恶犬酒后大吹特吹,如何打董家根,如何任他宰割,本案的苍白无力、行贿人作为证人居然被办案机构保护,工程继续做得风生水起,如果董家根案成立,为何同案犯这么逍遥继续在外做工程赚钱???朗朗乾坤居然如此黑暗,哪怕家破人亡,同归于尽,也要讨回清白公道,请求中纪委、高院彻查!
一、本案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存在的问题。
我们坚决支持反腐工作,但是我们希望司法机关依法反腐。如果背离法定程序,反腐就会成为另一种腐败,一些人就会以反腐的名义打击、陷害同志,排斥异己,类似文革的悲剧就会重演。我们坚决反对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逼供、诱供、骗供的卑劣行为,我们坚决反对公诉机关断章取义、指鹿为马,片面使用证据,颠倒黑白的行为。
1、荣县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12月7日所作的对董家根的《调查笔录》(卷二P14—33)不属于刑事诉讼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刑事诉讼言辞证据中有: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三种,《调查笔录》不属于刑事诉讼证据。荣县检察院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也没有向董家根说明调查目的,没有向董家根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没有向董家根说明陈述的法律后果,调查程序严重违法,该材料不能作为证据。
2、荣县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12月7日所作的对董家根的《讯问笔录》(卷二P1—13),不真实,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讯问,告知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如实记录。《讯问笔录》显示讯问开始的时间是2013年12月7日16时22分,终结讯问的时间是16时58分,讯问的时间只有36分钟,但讯问笔录却有13页,36分钟不可能形成13页讯问笔录。显然,《讯问笔录》不是讯问过程的真实记录,不真实的《讯问笔录》不能作为证据。
3、甘兴雨没有到庭接受质询,甘兴雨在荣县人民检察院的供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甘兴雨在荣县纪律监察委员会的《谈话记录》与董家根2013年12月8日以后的供述基本能够映证。但是甘兴雨在荣县人民检察院的《询问笔录》与董家根2013年12月8日以后的供述、以及甘兴雨自己在荣县纪律监察委员会的《谈话记录》不能相互映证,荣县人民检察院对甘兴雨的供述也没有全部采信,也只是有选择的采信。甘兴雨供述送董家根5万元、10万元现金时均是送到董家根车子里,事实上,董家根自己根本不会开车,有车子在的地方肯定有司机在场,甘兴雨的这些供述明显是虚假的。荣县人民检察院可能不知道董家根不会开车,没有注意到甘兴雨供述存在重大漏洞。甘兴雨供述明显不真实。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我们依法向法院申请甘兴雨出庭接受质询。法院也依法通知甘兴雨出庭作证,甘兴雨没有出庭接受质询。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甘兴雨在荣县人民检察院的供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更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二、公诉机关指控董家根挪用公款,不能成立。
根据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成立挪用公款罪必须具备下列要件: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供自然人使用,或者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或者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并谋取个人利益等要件。董家根的行为不具备上述要件,且本次借贷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
1、留佳镇产业办是留佳镇政府临时机构,不是留佳镇党委的临时机构。董家根是党委书记,在政府没有任职,更不是产业办的负责人。董家根作为党委书记,对政府的工作有领导、监督、建议的权利,但是没有越权处理政府行政具体事务的职权,并不对政府的具体行政工作负责,董家根没有职务便利可以利用。
我国各级党组织均遵守集体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党委书记的法定职责是召集并主持党委会议,党委书记个人没有决策权。董家根并没有召开党委会,没有以党委的名义强迫留佳镇政府和留佳镇产业办与万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因此,董家根没有利用职务之便。
2、在留佳镇产业办与万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前经过留佳镇政府主要领导和留家镇产业办主要负责人充分讨论,且主要负责人均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同意借款。董家根没有行政权,这不是董家根的决定,更不是董家根的个人决定。
3、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是留佳镇产业办和万象公司,不是甘兴雨个人,万象公司也从来没有对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提出异议。本案证据充分证明万象公司始终承认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且万象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归还了借款,借款合同的签订、履行已经成为历史。公诉机关违背客观事实,否定历史,没有法律依据。
4、没有证据证明董家根从中牟利。
5、在中国境内,没有哪一个政府会听任自己辖区的企业破产、倒闭;没有哪一个政府不尽全力帮助自己辖区内的企业;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政府无论怎样帮助自己辖区的企业都不过分。万象公司是留佳镇政府招商引资的企业,是留佳镇自己的企业,其职能就是开发建设留佳镇。万象公司的命运与留佳镇的发展密不可分,关心万象公司、支持万象公司、帮助万象公司是留佳镇党委和政府的法定职责。留佳镇产业办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借钱给万象公司,帮助万象公司度过难关,防止万象公司资金断链陷入困境,对留佳镇的开发和建设有百利而无一害。本案证据证明,到目前为止,万象公司承担的开发建设项目进展顺利,留佳镇政府尚欠万象公司1210.9万元。
一切犯罪的本质属性是其社会危害性,没有社会危害的行为无论如何都不是犯罪行为。留佳镇产业办借钱给万象公司,推动了项目建设,留家镇政府没有受到任何损失。这样一个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行为,何以成为犯罪行为了呢?公诉机关评价犯罪的标准从何而来的呢?
三、公诉机关指控董家根受贿的事实与本案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不符。
1、公诉机关指控董家根收受甘兴雨10万元、5万元的事实不成立。
公诉机关指控董家根收受甘兴雨10万元、5万元的证据只有董家根2013年12月7日的《调查笔录》和《讯问笔录》、甘兴雨的《讯问笔录》。
董家根的《调查笔录》不属于刑事诉讼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董家根的《讯问笔录》是伪造的,没有真实地反映讯问过程,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甘兴雨的《讯问笔录》前后矛盾,明显不真实,例如:甘兴雨反复供述他曾经送给董家根一个存有5万元现金的银行卡,后来查证属子虚乌有;甘兴雨供述他送给董家根5万元、10万元现金时均是在董家根车子旁边将钱交给给董家根的,董家根还将5万元现金放到车子的前面。事实上,董家根不会开车,董家根的车子在司机必然也在,董家根更不可能有车子钥匙。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根据,所谓查证属实是指通过控辩双方质证来查证属实,而不是侦查机关单方面查证属实,更不是侦查机关想查证就查证,不想查证就不查证。甘兴雨应当出庭接受质询,甘兴雨不到庭接受质询,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公诉机关指控董家根收受甘兴雨价值3万多元的虫草,没有根据。
董家根不知道虫草的价值,没有把它当做贵重物品珍惜,他没有受贿的故意。我们在淘宝网上看到虫草的价格相差很大,从5元/克到200元/克不等,根本没有标准。广东汕头原书记受贿一案中,物价部门鉴定确定的虫草价格是3万元/斤。公诉机关仅凭虫草贩子出具的、未经税务机关确认的、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表格就认定虫草价值3万多元,没有证明力。现在虫草已经不在,真假不知、数量不知,如何认定其价格?
3、自贡川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蔡承海向董家根行贿1万元,没有根据。
受贿的本质是权钱交易,自贡川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留佳镇没有投资项目,不存在权钱交易,没有证据证明董家根利用职务便利为自贡川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谋取了利益。董家根是留佳镇党委书记,同时也是农村社会经济工作的专家。自贡川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鉴于董家根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让董家根参与其公司规划的论证,是利用了董家根的工作经验,而不是董家根的职务。董家根参与自贡川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规划论证,付出了劳动,支出了差旅费,自贡川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适当补偿,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董家根痴呆的父亲、年迈苍老的母亲,家中老屋已风雨飘摇,从此愿意家破人亡、同归于尽、血谏当局,祈求公正!

 楼主| 发表于 2014-6-22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荣县董家根案存在刑讯逼供、恐吓证人,特大冤案,恳请中纪委、中央巡视组彻查真相!
   
办案恶犬,公报私仇,刑讯逼供取证,恐吓证人,恶犬在酒后大吹特吹,向周围人炫耀自己如何打董家根,如何任他宰割........朗朗乾坤居然如此黑暗,哪怕家破人亡,同归于尽,也要讨回清白公道,请求中纪委、高院彻查!
一、本案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存在的问题。
我们坚决支持反腐工作,但是我们希望司法机关依法反腐。如果背离法定程序,反腐就会成为另一种腐败,一些人就会以反腐的名义打击、陷害同志,排斥异己,类似文革的悲剧就会重演。我们坚决反对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逼供、诱供、骗供的卑劣行为,我们坚决反对公诉机关断章取义、指鹿为马,片面使用证据,颠倒黑白的行为。
1、荣县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12月7日所作的对董家根的《调查笔录》(卷二P14—33)不属于刑事诉讼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刑事诉讼言辞证据中有: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三种,《调查笔录》不属于刑事诉讼证据。荣县检察院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也没有向董家根说明调查目的,没有向董家根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没有向董家根说明陈述的法律后果,调查程序严重违法,该材料不能作为证据。
2、荣县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12月7日所作的对董家根的《讯问笔录》(卷二P1—13),不真实,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讯问,告知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如实记录。《讯问笔录》显示讯问开始的时间是2013年12月7日16时22分,终结讯问的时间是16时58分,讯问的时间只有36分钟,但讯问笔录却有13页,36分钟不可能形成13页讯问笔录。显然,《讯问笔录》不是讯问过程的真实记录,不真实的《讯问笔录》不能作为证据。
3、甘兴雨没有到庭接受质询,甘兴雨在荣县人民检察院的供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甘兴雨在荣县纪律监察委员会的《谈话记录》与董家根2013年12月8日以后的供述基本能够映证。但是甘兴雨在荣县人民检察院的《询问笔录》与董家根2013年12月8日以后的供述、以及甘兴雨自己在荣县纪律监察委员会的《谈话记录》不能相互映证,荣县人民检察院对甘兴雨的供述也没有全部采信,也只是有选择的采信。甘兴雨供述送董家根5万元、10万元现金时均是送到董家根车子里,事实上,董家根自己根本不会开车,有车子在的地方肯定有司机在场,甘兴雨的这些供述明显是虚假的。荣县人民检察院可能不知道董家根不会开车,没有注意到甘兴雨供述存在重大漏洞。甘兴雨供述明显不真实。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我们依法向法院申请甘兴雨出庭接受质询。法院也依法通知甘兴雨出庭作证,甘兴雨没有出庭接受质询。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甘兴雨在荣县人民检察院的供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更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二、公诉机关指控董家根挪用公款,不能成立。
根据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成立挪用公款罪必须具备下列要件: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供自然人使用,或者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或者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并谋取个人利益等要件。董家根的行为不具备上述要件,且本次借贷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
1、留佳镇产业办是留佳镇政府临时机构,不是留佳镇党委的临时机构。董家根是党委书记,在政府没有任职,更不是产业办的负责人。董家根作为党委书记,对政府的工作有领导、监督、建议的权利,但是没有越权处理政府行政具体事务的职权,并不对政府的具体行政工作负责,董家根没有职务便利可以利用。
我国各级党组织均遵守集体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党委书记的法定职责是召集并主持党委会议,党委书记个人没有决策权。董家根并没有召开党委会,没有以党委的名义强迫留佳镇政府和留佳镇产业办与万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因此,董家根没有利用职务之便。
2、在留佳镇产业办与万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前经过留佳镇政府主要领导和留家镇产业办主要负责人充分讨论,且主要负责人均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同意借款。董家根没有行政权,这不是董家根的决定,更不是董家根的个人决定。
3、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是留佳镇产业办和万象公司,不是甘兴雨个人,万象公司也从来没有对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提出异议。本案证据充分证明万象公司始终承认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且万象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归还了借款,借款合同的签订、履行已经成为历史。公诉机关违背客观事实,否定历史,没有法律依据。
4、没有证据证明董家根从中牟利。
5、在中国境内,没有哪一个政府会听任自己辖区的企业破产、倒闭;没有哪一个政府不尽全力帮助自己辖区内的企业;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政府无论怎样帮助自己辖区的企业都不过分。万象公司是留佳镇政府招商引资的企业,是留佳镇自己的企业,其职能就是开发建设留佳镇。万象公司的命运与留佳镇的发展密不可分,关心万象公司、支持万象公司、帮助万象公司是留佳镇党委和政府的法定职责。留佳镇产业办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借钱给万象公司,帮助万象公司度过难关,防止万象公司资金断链陷入困境,对留佳镇的开发和建设有百利而无一害。本案证据证明,到目前为止,万象公司承担的开发建设项目进展顺利,留佳镇政府尚欠万象公司1210.9万元。
一切犯罪的本质属性是其社会危害性,没有社会危害的行为无论如何都不是犯罪行为。留佳镇产业办借钱给万象公司,推动了项目建设,留家镇政府没有受到任何损失。这样一个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行为,何以成为犯罪行为了呢?公诉机关评价犯罪的标准从何而来的呢?
三、公诉机关指控董家根受贿的事实与本案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不符。
1、公诉机关指控董家根收受甘兴雨10万元、5万元的事实不成立。
公诉机关指控董家根收受甘兴雨10万元、5万元的证据只有董家根2013年12月7日的《调查笔录》和《讯问笔录》、甘兴雨的《讯问笔录》。
董家根的《调查笔录》不属于刑事诉讼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董家根的《讯问笔录》是伪造的,没有真实地反映讯问过程,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甘兴雨的《讯问笔录》前后矛盾,明显不真实,例如:甘兴雨反复供述他曾经送给董家根一个存有5万元现金的银行卡,后来查证属子虚乌有;甘兴雨供述他送给董家根5万元、10万元现金时均是在董家根车子旁边将钱交给给董家根的,董家根还将5万元现金放到车子的前面。事实上,董家根不会开车,董家根的车子在司机必然也在,董家根更不可能有车子钥匙。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根据,所谓查证属实是指通过控辩双方质证来查证属实,而不是侦查机关单方面查证属实,更不是侦查机关想查证就查证,不想查证就不查证。甘兴雨应当出庭接受质询,甘兴雨不到庭接受质询,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公诉机关指控董家根收受甘兴雨价值3万多元的虫草,没有根据。
董家根不知道虫草的价值,没有把它当做贵重物品珍惜,他没有受贿的故意。我们在淘宝网上看到虫草的价格相差很大,从5元/克到200元/克不等,根本没有标准。广东汕头原书记受贿一案中,物价部门鉴定确定的虫草价格是3万元/斤。公诉机关仅凭虫草贩子出具的、未经税务机关确认的、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表格就认定虫草价值3万多元,没有证明力。现在虫草已经不在,真假不知、数量不知,如何认定其价格?
3、自贡川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蔡承海向董家根行贿1万元,没有根据。
受贿的本质是权钱交易,自贡川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留佳镇没有投资项目,不存在权钱交易,没有证据证明董家根利用职务便利为自贡川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谋取了利益。董家根是留佳镇党委书记,同时也是农村社会经济工作的专家。自贡川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鉴于董家根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让董家根参与其公司规划的论证,是利用了董家根的工作经验,而不是董家根的职务。董家根参与自贡川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规划论证,付出了劳动,支出了差旅费,自贡川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适当补偿,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发表于 2014-6-21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彻底查,是好人请给公道,是坏人无怨言

发表于 2014-6-17 18: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ο 10.86.11.x  2014-4-15 07:41
...

:dizzy: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27 20:15
纪检部门真狠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4 20:41
老天爷不长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2 00:10
无比心痛,心如刀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2 00:10
无比心痛,心如刀割
发表于 2014-5-1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没有如此心痛过,
发表于 2014-5-1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都快崩溃了,倍受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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