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民政局拒不执行南充市人民政府领导2013年9月13日的交办函,大家从南充市民政局给参战涉核人员的回复中可以看出;以国家定期生活补助285元/月进行忽悠;以关于劳动、社保、医保等问题的诉求不属于民政部门政策范围进行拒绝。没有按照市政府领导的精神办理此事。 抗日战争也只用了8年时间,从国家出台文件至今9年也没得到落实;难道落实中央文件真就比打日本还难吗?
我们参战涉核老兵大多过五十奔六十岁的人了,再也等不得了 。
我们南充市所有两参老兵强烈要求:
市人民政府为我们作主,为我们落实军人优抚条例第三条:"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并按劳社部函[2007]168号、川劳社办[2007]61号、川劳社函[2007]413号等文件精神解决我们南充市所有参涉核老兵的劳动、社保、医保等问题。
以下附(南充市人民政府交办函及市民政局回复。)
本帖最后由 伍拾 于 2013-11-22 17:0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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