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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农业局学酒成灾,笑看纪委禁令如同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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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09:26 | |阅读模式
从2号到5号都有办学酒的。  
花出的是个的钱,
而消费的确却是党委政付那可怜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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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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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14:49 |
举报效果是好,但在落实上有差距。

发表于 2013-8-5 11:54 |
关于办酒,本人谈几点看法:

一是尊重民风民俗,婚酒、丧酒是要办的,但也不主张大操大办。纪委“不超过8桌”的规定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大家应该能够接受。
至于学酒嘛,那就要看考的什么学了。考上重本的还是可以祝贺祝贺的。有的人娃儿考二三百分,上个二专什么的也要办,有的甚至录取通知书都没一个都办,就没啥意思了。

二是应明确规定:什么房子酒(坝坝酒、保坎酒、猪圈酒、牛圈酒)、生日酒(本人生日酒、父母生日酒、岳父母生日酒、配偶生日酒、子孙生日酒)、满月酒(孙子满月酒)、三朝酒(孙子三朝酒)、退休酒、开张酒、三婚酒、四婚酒、五婚酒等通通不准办。

三是逗硬落实,一视同仁。纪委不能发了文件就了事,要一抓到底。要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和纪检干部的头上,哪个部门(单位)出了问题,就让其一把手和纪检监察干部下课。

同时,在执行上必须坚持一视同仁,不能只处理村干部。如果只处理村干部,就会使各级党委失去公信力。

发表于 2013-8-5 11:33 |
出来混,还是要还才对
发表于 2013-8-4 16:29 |
小苍蝇而已~~~大的渣渣一般是整不到

发表于 2013-8-4 11:00 |
读不懂你们国家干部了,乡下人谁家娃儿出息了,乡里乡邻的都会替他高兴,而且给娃儿给个茶水、盘缠,这是祖上留下的老规矩,不去的也不会闹别个,想别个去栽筋斗嘛。

发表于 2013-8-4 10:47 |
难难难。

发表于 2013-8-3 13:21 |
“高度重视”。只说不练。

发表于 2013-8-3 10:29 |
平昌出台的政策是一刀切,根本就不符合实际嘛。

人家湖南出台的政策,是婚酒和丧事可以办酒席。

再说一句:不管什么事,只要搞一刀切,就搞不好!

发表于 2013-8-3 08:14 |
看看回复,确有其事,只不过消灭在萌芽状态了。其实我也想回笼资金

发表于 2013-8-2 20: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发表于 2013-8-2 20:12 |
我是农业局准备办酒的,干脆请全体白吃白喝,就不会被举报你,闹不好还捞个感恩的人。

发表于 2013-8-2 20:08 |
不实名举报,都是无用,等于白说。

发表于 2013-8-2 18:28 |
平昌出台的政策是一刀切,根本就不符合实际嘛。

人家湖南出台的政策,是婚酒和丧事可以办酒席。

再说一句:不管什么事,只要搞一刀切,就搞不好!

发表于 2013-8-2 17:59 |
农业局严格执行规定,赞一个

发表于 2013-8-2 17:12 |
农业局哪个办学酒,你点名说清楚嘛,免得猜来猜去的

发表于 2013-8-2 17:11 |
不晓得纪委有莫人办学酒,文件一般是针对小虾子的。大鱼管不到

发表于 2013-8-2 16:40 |
没搞成,哎,

发表于 2013-8-2 16:33 |
“和谐的猜想”网友:
    你好!你在麻辣社区平昌论坛发帖“农业局学酒成灾,笑看纪委禁令如同废纸”,反映“从2号到5号都有办学酒的”一事后,农业局党委高度重视,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8月2日上午8时30分,农业局召集机关全体职工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县纪委关于治理大操大办宴客敛财典型案件的通报(平昌纪【2013】92号),再次学习了县纪委关于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宴客敛财的通知(平昌纪【2013】71号)文件精神。
2.会议强调:一是将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系统每位干部职工。二是机关及局属单位立即排查,发现苗头,通过组织谈话、领导个别交流劝阻等方式制止宴客敛财。三是明确责任。局属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按“一岗双责”,负责分管单位宴客敛财治理工作的排查。四是局纪委严肃查处举办者、参与者。
    3.通过排查,我局确有个别职工准备宴客,随后局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分别与4位准备宴客的进行谈话,讲明利害关系,他们都表示服从县纪委规定,目前均已主动取消宴客计划。
感谢对农业局各项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平昌县农业局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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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16:31 |
“和谐的猜想”网友:
    你好!你在麻辣社区平昌论坛发帖“农业局学酒成灾,笑看纪委禁令如同废纸”,反映“从2号到5号都有办学酒的”一事后,农业局党委高度重视,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8月2日上午8时30分,农业局召集机关全体职工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县纪委关于治理大操大办宴客敛财典型案件的通报(平昌纪【2013】92号),再次学习了县纪委关于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宴客敛财的通知(平昌纪【2013】71号)文件精神。
2.会议强调:一是将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系统每位干部职工。二是机关及局属单位立即排查,发现苗头,通过组织谈话、领导个别交流劝阻等方式制止宴客敛财。三是明确责任。局属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按“一岗双责”,负责分管单位宴客敛财治理工作的排查。四是局纪委严肃查处举办者、参与者。
    3.通过排查,我局确有个别职工准备宴客,随后局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分别与4位准备宴客的进行谈话,讲明利害关系,他们都表示服从县纪委规定,目前均已主动取消宴客计划。
感谢对农业局各项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平昌县农业局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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