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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农民的特大喜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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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9 11:08 | |阅读模式
广安区人民政府于2012年6月在花桥镇花桥村征用农民集体耕地的补偿标准为:每亩补偿10万元。
在花桥村征地补偿每亩10万元共征面积:
花桥村6组:12亩
花桥村11组14.7亩
花桥村12组27.4亩
花桥村13组12.4亩
农民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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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 16:09 |
国家重视农业

 楼主| 发表于 2013-4-5 15:26 |
到底是怎么回事?

 楼主| 发表于 2013-4-4 12:38 |
到底怎么回事?

 楼主| 发表于 2013-4-3 17:34 |
''开发商''搞房地产,建设小城镇。

发表于 2013-4-3 13:38 |
要搞些什么项目

发表于 2013-4-3 13:38 |
征起搞啥子

 楼主| 发表于 2013-4-3 12:38 |
我们不信,没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征地文件,广安区政府是不可能以10万元一亩的标准征地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4-3 08:49 |
据内部人事透露,好像没省政府的批文。

 楼主| 发表于 2013-4-2 19:27 |
到底是喜还是忧?

 楼主| 发表于 2013-4-2 11:44 |
2013年才开始,广安区各地征地拆迁还是执行的原标准,是不是?

 楼主| 发表于 2013-4-1 19:32 |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2012年广安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一个标准,没有两个标准。
按广安市人民政府广安府发[2009]37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批准征地时年满16周岁在城镇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征地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一次缴纳最多不超过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发表于 2013-4-1 17:06 |
就偷着乐吧。我们那儿一亩才几千块,被征地,户口都下了的,还得不到社保(明明有国务院,省里,市里都有文件明文规定被征地农转非的人员是有社保的),反而某些没有被征地的却享受到了养老保险,去找他们还是不得管,还撵你快点走,莫挡到他扫地了也。
啥世道啊。顺便说下,我说的是龙滩乡

发表于 2013-4-1 11:57 |
这个看你怎么想了

发表于 2013-4-1 08:32 |
关键是征来干嘛,要是修房子,呵呵

发表于 2013-4-1 08:24 |
新标准现在国务院正在协商中将于2013年初出台、现在国家征地标准是6万一亩将至少提升10倍

 楼主| 发表于 2013-3-31 19:42 |
广安区的花桥征地拆迁政府估计没有吃到多少肉,私人''开发商''把肉给吃完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3-31 14:04 |
不知广安区政府在广安区的行政辖区内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方案、补偿标淮是怎么样?

发表于 2013-3-30 23:14 |
10万元都不算高。
发表于 2013-3-30 20:08 |
如果农民特别愿意土地被征用,才是喜讯。
如果农民对拆迁不满,甚至发生对抗,那就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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