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报在5月23日第一版中报道:《巴中市严肃查处一起在乡长选举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中:“由于组织提名侯选人和孙某在选举中得票均未过半,最终无人当选”和“调离原工作单位”。所说的不属实哟!据我了解的:一、50人应到代表,实到代表41人,孙某得了赞成票27票,在会上人大主席宣布当选,并邀请新当选的乡长做了当选讲话的,咋没有过半,最终无人当选呢?二、你们“说调离原工作单位”,可现在仍然在乡上工作哇,没有调走哇,昨天我回老家过乡政府,孙某仍然在原单位工作哇,是咋个的呢?是不是我当时看错了,当时我还与孙某领导说话的嘛。你们报社是不是搞错了,你们实地去采访没有哟,是乱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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