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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对这样的男人,我能嫁给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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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x.limgs.cn/xkimgs/g/l201098150313621.jpg 我的一位异性好友给我讲了一件她最近烦心的事:      我本来即将走上红地毯,男友家已经为我们的婚事准备了一切,本来计划今年“五一”结婚,但有一件事使我们不欢而散。男友为结婚,买了一套新房。买房的事,一直是我跟他一起操心的,我们跑了十多个楼盘,最后才确定买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可是,签合同的时候,他却把我撂在一边,只想签他的名字。我要求签两个人的名字,他不肯,没有商量的余地。他的理由是,房子是他出钱的,理当签他的名字。

  我不是不愿出钱,我刚到成都一年,哪有多少积蓄啊?如果有钱,我也愿意出一半。但结婚是两个人的大事,爱情不能因为钱而让房子成为一个人的,结婚证是两个人的,房子是家的外壳,哪能不尊重女性呢?

  我越想越气,提出分手。而他,虽然多次与我联系,却在房子问题上不让步,而且还说,以后房产证上也只写他的名字。

 她问我: 对这样的男人,我能嫁给他吗?

   也希望楼主们指点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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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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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3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没女朋友呢??

房子反正是我的名字。。  呵呵!!

发表于 2010-5-23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P批发和零售的区别
发表于 2010-5-23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上是我的名字,可是我觉得这不重要。

发表于 2010-5-22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男人,如果一个女人在我最穷困潦倒的时候跟着我,不离不弃。跟我辛苦打拼,跟我睡地板,跟我挨冻挨饿, ...
开元777 发表于 2010-5-7 10:57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真男人,说得也有道理

发表于 2010-5-22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说百分之九十的男人是好的呢。她不可能运气那么孬吧?
pingheankang 发表于 2010-5-6 22:46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有点天真有点傻

发表于 2010-5-22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给你的未婚夫写个保证,离婚时不要房子,你老公就会写你的名字了,呵呵

发表于 2010-5-22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我要瘦身


    你在另外一个帖子里说:聪明的女人找个爱她百般呵护她给她安全感的老公。这个女人不瓜撒

发表于 2010-5-22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不清楚。不知道相差多少岁。女扔男的机率有多大。

发表于 2010-5-22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孩太执着于签字,无法理解。自己还是先反省吧。有爱有理解。。。。。。。。。

发表于 2010-5-22 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结婚,就会做财产公正,这是我的作风!

发表于 2010-5-21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想  养情人

发表于 2010-5-21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啊,你不要嫁人首先的要求就是男人有房有车,只要有房有车,就DTZK。你要有房有车没错,谁不想过安逸的 ...
开元777 发表于 2010-5-6 21:3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你太现实了,现实得黑人。不过这也是现在的普遍现象

发表于 2010-5-21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男人主动要写你的名字,应该是你的幸福。可能你也希望以后有点保障。想想有点悲哀。这样的男人嫁了也莫啥意思。

发表于 2010-5-21 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不止女人现实,男人也很现实的。

发表于 2010-5-20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现在的男人现实,而是女人太现实了.:)

发表于 2010-5-2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前公正财产有什么不好的?和你结婚之前的南方财产为什么你非要占去一半?

发表于 2010-5-20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人之间不是做买卖 ,是讲情, 不讲法的…
我要瘦身 发表于 2010-5-20 19:26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不能苟同。

    情再大,也有讲法的时候,所以迟早的事,必须得懂法。

发表于 2010-5-20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姐,拜托你不要一棒子打死一大片,好不?
Constantin 发表于 2010-5-20 19:2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的是部份啥

发表于 2010-5-20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不懂法,才会做这样的事情。

好好去读读法,不难懂的。
Constantin 发表于 2010-5-20 19:2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两个人之间不是做买卖 ,是讲情, 不讲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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