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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充中级法院能够以“事实为依据”查明案件事实,纠正错案和发现诈骗和枉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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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院2018川13民终4013号和2019川13民终30号案,实乃诈骗刑案。4013号案判决所依据的原告(诈骗犯)所举证据每一个均不具备证据“三性”和证据力,其证据不能证明案件事实。依照“谁告谁举证”…此乃明显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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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1 12: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上午11时38分,接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告知下周一的开庭询问通知…期待正义到来!

 楼主| 发表于 2025-8-31 13: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如何查明原告(诈骗犯)刘守孝所举其与杨志发所签合同是捏造了其出资垫资、包工包料的伪造合同,仅需法官依照“谁告谁举证”的法庭审理中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向其询问并查证这几个问题:一、工程红砖是谁购买的?提供证据。二、工程沙石是谁购买的?提供证据。三、工程水泥是谁购买的?提供证据。四、工程钢材是谁购买的?提供证据。仅此即可将案件事实查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并同时查明其与杨志发共同伪造合同证据诈骗犯罪事实。如此简单的审理与查证方式,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法官、申诉中的审查法官们花上至今十年时间都不能查清案件事实的原因是什么?…明显的故意违背审判规则、掩盖并帮助诈骗犯罪、徇私枉法犯罪和枉法裁判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5-8-19 21: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去的我不仅是把法官当成主持公平正义的“神”,而且在遭遇枉法错判后的申请再审、申请监督中的一个个办案程序想像成维护公平正义的“堡垒”。现实中方才知道:监督中的一个个部门的办案法官等,绝对不会为你去查实判决中的错误,而是在寻找可以让你“永远翻不了案”的事实与理由做成让你翻不了案的铁案。本两案中,在我第一次申请再审时即应该及时纠正。然而,从一次又一次驳回申诉裁定与回复中,其等用尽的“睁眼说瞎话”加上连我都不知道还存在的仅仅只是事实表述不清来掩盖犯罪事实的“作废的上诉状”也拿来阻止我纠错和控告的“铁证”…这难道不是其等在故意制造阻止我翻案铁案的同时,成为了查实其之前诈骗犯罪、枉法犯罪,以及后来的渎职、枉法犯罪的铁证如山“铁案”证据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25-8-19 17: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日上午十一时许,追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法官对案件的办理进程,其称材料这么多还在核查中。我也向其表示希望加快出结果,因为案件中的一个主要诈骗犯罪分子杨志发已经死了,其子也涉罪潜逃了,万一刘守孝也死了跑了咋办?

 楼主| 发表于 2025-8-18 14: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决离谱,再审纠错没商量。一,明知证据造假仍采信的,这可不是以误判能蒙混的。《刑法307条》,以帮助他人伪造证据,同罪刑事追责。二,故意无视和隐藏证据,搞暗箱操作的。《法官法46条》,隐藏证据,行为越界必追责。三,判决与事实南辕北辙,程序混乱。《民事诉讼法207条》,判决离谱,再审纠错没商量。四,篡改庭审笔录、故意隐匿关键证据。《刑法399条》徇私枉法,情节严重的直接入刑追责…网传此四种错案必须纠错和追责的情形,4013号案和30号案全部具备。

 楼主| 发表于 2025-8-12 12: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原告(诈骗犯)刘守孝以我方欠其480万起诉诉求构成虚假诉讼诈骗犯罪,仅仅只是现在的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中根据刘守孝伪造的1160多万元工程造价金额,现在已经由法院查明不是800万,其虚构金额即达到370万。其所举21万停工协议伪造证据也被法院查明而不予采用。80万又被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查明是我自建出资完成的工程。由此可见,诈骗犯480万起诉诉求已经被法院、公安、检察院查出达到470万元的虚假事实,仅仅只有一个71315元签单和2万元伪证还待查明…仅此即可足以证明刘守孝法庭上起诉我方欠其480万元即是捏造事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虚假诉讼诈骗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5-8-6 20: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次新证据中,即具备足以推断原判决的“既判力”证据力,并同时证明出来案涉诈骗犯罪、枉法犯罪的事实…期待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不要再次上演渎职、枉法犯罪的剧情持续。

 楼主| 发表于 2025-7-21 21: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下午我将自己的写的两本共194页《诈骗犯罪和枉法犯罪控告材料》交由西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玮收件,由其院掌握相关案件中的犯罪事实与最新发现的犯罪线索,以及法院相关部门的进程。接着又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处、庭长口中得知本案现乃由其院院长包案办理,已交由相关部门办理中…期待正义早日到来!

 楼主| 发表于 2025-7-7 20: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年时间的诉讼审理、一二审判决,申请再审、申请监督,控告、申诉…让我真的是明白了什么是钻法律漏洞与玩文字游戏等等犯罪的疯狂存在,更是看清了此类犯罪团伙的“两面性”中的奸诈、凶残…肆无忌惮地违法。下一步,我也不会抱着正义会来得顺畅…而是必须持有一个可能仍会继续上演着的“剧情”发生…通过检察院的刑事控告程序来取得一个被伤得遍体鳞伤的正义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25-6-29 20: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此次信访答复中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违背事实和法律,存在严重违法犯罪。现已由冉林进将忙活至今写出的70页页页有我签名的《院长审查和纠错申请书》及新证据答辩材料,通过快递方式送达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收…期待正义到来!

 楼主| 发表于 2025-6-27 13: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6月19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以我的信访理由不成立而不支持我的诉求…没关系!泪中更加坚定了我继续战斗的勇气…直到正义到来!

 楼主| 发表于 2025-5-29 01: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两案信访进程,我于本月21日上午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处庞雨宏处长电话中得知,两案正在由其院最优秀的审判专家级法官审查办理…面对一二审法院判决书隐瞒我在法庭上强烈主张两案诈骗犯罪案情,隐瞒已经在法庭上查明的部分伪造证据诈骗犯罪事实,篡改法庭上的笔录、强采已经查明的伪造证据和不能证明出来原判决书所采用的原告所主张事实的伪造证据、捏造查明事实、捏造本院认为中的事实理由等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期待着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和其院顶级专家法官的办案能力,会让我盼到一个已经是非常迟到的公平正义的到来!

 楼主| 发表于 2025-4-27 14: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官们,秉承对党忠诚,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做到“有错必纠、违法必究、犯罪必惩”…让案涉所有违法犯罪人员早日落入法网。

 楼主| 发表于 2025-4-23 11: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电话得知民一庭今日刚刚已收到我邮寄的《…应该再审纠错和赔偿损失诉求》材料。

 楼主| 发表于 2025-4-19 14: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又由西充邮政将2024年12月25日《院长督办和纠错申请书》的信访补充诉求分别邮寄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督察室、信访处、民一庭。

发表于 2025-4-18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25-4-17 22: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前天下午六点左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电话要求我补充两案中的信访诉求,昨天忙了一天于今日将此6页材料完成并于下午两点交由西充邮政分别邮寄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处和民一庭…期待公平正义的到来!

 楼主| 发表于 2025-3-21 19: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次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院长督办和纠错申请书》,纠错是必须的!更重要的要求院长督导相关部门由纪检监察组对案涉枉法犯罪的一个个法官刑事立案调查。

 楼主| 发表于 2025-3-20 17: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4年5月6日,南充市检察院电话告诉我其院认为法院判决错误,已经将我的案件以信访案件及建议函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让我过一两个星期即可去法院催要处理结果…现在马上就满一年了,三百多天远远超过市检察院所认为的仅仅只是需要几天、十来天即可完成的审查处理…是什么原因让我至今仍在傻傻地等待?

 楼主| 发表于 2025-3-19 20: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4年12月25日院长接待日递交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纪检监察组、督察室分别一份达125页《院长督办和纠错申请书》再过几天即达满满的信访出回复结果最长三个月时间,之前也经过其院审判监督程序审查达到漫长的近两年时间…正义不应再迟迟不到,唯有努力抗争…不屈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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