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三个人打一个瘦弱的中年男人,发酒疯三个人一起发?难道发酒疯就是你澄清自己的理由?法律规定的是精神病不追究责任,如果你说你有精神病,请拿出医生证明,没有的话请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买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真想承认错误,请先走法律程序!温馨提示,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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