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840|评论: 38

[群众呼声] 离奇的认定!

[复制链接]

                         离奇的认定
2016年6月6日,早上7:40分左右,杨同太在四川省南部县定水镇大柏垭自己家门口对面50米的地方等车,前往南部县人民医院做康复理疗,忽然一辆飞驰而来的无牌无驾驶证无保险的摩托车将杨同太撞倒在人行道上,顿时鲜血从杨同太口里,耳朵,鼻子等处流出,后送南部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不幸死去。
        可是,南部县交警大队却做出了匪夷所思的责任认定,双方各付50%的责任,受害者的家人不能理解,人被撞死了还要承担50%的责任,难道凶手杀人致人死亡,死人和凶手也是要承担50%的责任,杀人者还成了有理了?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7 01:52
南部清水衙门,水更清。只有对肇事者严惩,才会让死者瞑目,冤屈得以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7 01:48
对肇事者严惩?让死者安息。让生者慰藉!还南部水清天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7 01:43
抬头问天,天不语。低头问地,地不言。肇事迟迟不法办?公安政法法官不抓,所以肇事者任我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7 01:32
清水南部!南部法制公平,公证,公信在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7 01:29
上访,上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7 01:28
执法者有法不执,才拖至半年仍逍遥法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7 01:26
肇事摩托车主应绳之以法!彰显南部法制的威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7 01:21
南部执法机构是吃干饭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7 01:20
半年不处理,实在不知公信力何在!这是南部的办事效率!拖!哄!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7 01:16
严惩肇事者!还死者清白。有法可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6 13:19
那么法律,政策还要不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6 13:18
明显与法律相差太过悬殊,也要承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6 13:16
真不明白,没有清楚明明白白地告诉受害人,而是采用欺骗,掩盖,遮掩的伎俩而获得的东西,还要合法化。不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6 02:59
瞎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6 02:57
西里糊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6 02:51
是交警不懂道路交通法?还是有意昏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6 02:49
交警认定就这样不负责任?这警察还配当?应该让他回家种地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4 13:24
拖了半年!磨!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4 13:23
警察办这案子是不是有问题哟?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