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回家,到巴中人民医院看了点小病,是怀疑自己有鼻窦炎,东查西查花几百块,才查出有点小问题,医生给开了两样药,我一个月的工资没有了。在收费处看见自己和别人的百元钞票像飞木叶子一样进去,真的是个吃钱坑。那收费的美女还唠唠叨叨,不耐烦的一种模样。
气不过,我就不相信怎么这两样药就值近200元,索性不缴费,把药名称记着,出去到一个药铺缄,药铺医生一划价,只要30几块。我终于明白了-------这地方是搞抢劫的,用的是软暴力,趁人之危。由此记起那年我孩子刚刚出生时候,因为生理性黄疸,在该院住了两天院,1500多就没有影了,那时候我工资才500多,两天啊,用了我3个多月的工资。后来我把孩子抱到乡村郎中那里,几十块钱就退了 黄。
春节后,恰恰邻居拆旧房子砸死了一个人,打伤了一个人。那伤者只是脚杆断了,抑或还有点小伤,我听那事主说,几天花了几万。不经乍舌:抢劫!没有人管的抢劫,倘或是人,只要看看那事主家一家老小凄惨号哭的模样,家徒四壁的景象,不动容的是不可能的。
又由此想起,医改的事情,叫唤了几年,怎么没有用?医院在用黄金或者是仙丹在给人治病吗?我想任何人都可以推测出,这其中的惊人利益分配,其中的关系脉络。。。。。。人民永远是挨宰的,有了不可确定的病痒,不去吗又不放心其他医疗条件差的地方,去了,被痛宰。
我记起来,医院有条标语是“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现在真的应该改成:一切为了人民钱袋里的钱。
后人在大街上抢劫,警察会抓,法院会判刑。而这样的“抢劫”,谁给他们在良心道义上予以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