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区环保局执法大队罗队长执法态度蛮横,乱作为!
人家小微企业来巴中区投资发展,
人家是办理了工商税务手续的,
是正当合法经营的企业,
人家对环境是无污染的,
对你那个所谓二级水源保护区(其实是干河沟)是无污染的,
且被你局认可,有文字记录,
但是你们为什么偏偏要欺负外地人外地企业主?
不敢惹有后台背景的某驾校,
却蛮横的勒令小企业先行无条件搬迁呢??
你知道你们这样蛮横执法,
小企业要损失10万元以上,
哪个小企业无辜能够承受这样的打击和损失?
谁来赔偿这笔损失呢??
巴中区政府吗?环保局吗??
你们简直是太蛮横\欺人太甚了,
太不符合国家保护支持小微企业政策了!
你们简直是乱作为,
我们要向媒体社会民众政府和纪委控告你们!
我要向冯健市长这个安徽老乡控告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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