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5年前在营山县政府门口那里购入一套二手房(准确地说应该是三手),当时为了不给那个啥营业税吧也就是要交房子两次买卖的差价然后乘以个比例,当时房产证就没有过户(但把要过户的所有资料准备好了),5年后过户了,但性质是划拨(应该是以前啥单位的房子,农村人没有买过房这点就不懂了,当时也不明白出让与划拨的区别),现在明白了问题来了,土地使用证还是以前第一个人持有的名字,中间那个人没有过户过来(买了两三年就转手给我了),现在想过户土地使用证,家人去问了(而且费了好大周折)然后说了那里来人测量了有12个平方(不是房子),大概要交1万多吧,我想问这钱是土地出让金吗?交了钱土地性质由划拨变为出让吗?如果不是交钱是干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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