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客观实际的角度:我认为岳某人等应该就是159队的带头大哥,他们满口的“仁义道德”,实际上,言辞中矛盾重重。岂不是欲盖弥彰了吗?单说陈某本不是所谓的“野租车”就即或是,159队有权在高速路上拦车盘查吗?他们到高速路上去的目的和动机又是啥呢?这一点纯粹是藐视执法部门,藐视法律,藐视政府。再说高速路上的车速快,你们的安全意识何在呢?自己都没有安全意识,你又能对别人强调啥呢?干脆的要求广大人民群众:“不许自驾车去达州只允许乘159队的车”倒还爽快一点,因为你们拥有着国家的资源,结成了所谓的“联营组”不就是想垄断经营吗,不就是想打破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吗。。。。再说,你又不是别人的随身跟班,你又从何而知别人边开车边打电话呢?难道你还在别人身上装了窃听器不成?再说,别人让旅客翻栏杆去乘车,这重有悖客观规律的猜测,有辱人民群众的语言,也只有冲满了肮脏的口里才能说出来,随着人类的文明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已经变的更加的文明了,更不可能去翻栏杆了,在经济社会的今天,某人应该反思自己,你要坚信,法律是正义的坚强后盾的。朋友,客观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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