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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召集] 火烧的、贪赃枉法的攀枝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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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6 10:24 | |阅读模式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市场化配置比选公告
为深化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保障参保人员医保服务需求,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市场化配置公开比选工作。现将比选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比选概况
按照市场化配置要求,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我市东区密地桥至竹湖园、仁和区宝兴北街至仁和春天花园南门两个规划区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6家零售药店作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其中,东区密地桥至竹湖园为4家,仁和区宝兴北街至仁和春天花园南门为2家。
二、比选对象
在上述两规划区域内,符合准入条件(见附件1)且尚未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的零售药店。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加比选的零售药店,请于2013年7月24日至2013年8月1日下午6:00时前(公休日除外),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见附件2)到市竹湖园劳动大厦502房间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四、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本次报名参加比选的零售药店须按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7日下午6:00时前(公休日除外),地点为:市竹湖园劳动大厦502房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晓萍
联系电话:(0812)3340049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1.比选准入(申请定点药店)的资格和条件
(1)符合零售药店医疗保险定点总体布局要求;
(2)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并按照规定实施;
(4)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5)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药品监管、物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药品价格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能确保药品质量,药品价格标价准确,标牌规范,无假劣药品销售行为;
(6)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批准文号为卫消字、卫杀准字的消毒用品及保健食品;
(7)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经营思想端正,服务行为规范,能公开向社会做出“质量、价格、服务”三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协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8)具有与药品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营业场所明亮、清洁、卫生、美观。城区与乡镇零售药店有效营业面积分别为60平方米和30平方米以上(不含办公、仓库等附属用房),且面积指标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要求而变化;
(9)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经营药品品种1000种以上(不含中药饮片),其中属于《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品种不低于150种,中成药不低于200种;
(10)具备接入“金保工程”系统专网运行的软、硬件条件,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和医疗保险业务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人员;具备实时上传药品购进、销售、储存数据的能力,实行药品进销存电算化管理,建立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财务会计管理与药品进销存管理相符;
(11)配备至少1名专职药师或审方员,不得兼职或挂名,营业时间内药师必须在岗。从事药品销售、配方、复核、保管等工作人员,必须经省级劳动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持证挂牌上岗,并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1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比选报名提交的资料
符合申请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必备条件,且有意愿申请比选成为定点零售药店的零售药店,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2)药店《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纳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需要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品种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药品经营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书、上岗证、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6)药品经营品种清单,上年度业务购销和收支情况;
(7)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制度、职责和操作程序;
(8)零售药店营业用房房屋产权证,营业用房系租赁的,原则上提供不低于3年期的房屋租赁协议;
(9)零售药店所处地理方位图、药店经营场所的平面布局图;
(10)报送申请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人员,须提供委托书或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以上规定的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零售药店,一经核实,3年内不受理定点服务资格申请。连锁经营的零售药店由各个零售药店独立申请定点服务资格。
这是攀枝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的公告,太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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