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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四川古蔺法官、商人勾结侵吞百姓千万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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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古蔺县邓宗全于1994年元月承包古蔺镇彰德乡青年林场,后更名川蔺中药材种植场并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后,进行了公正。1997年至1999年因繆明明参与投资无收益亏损七万多元,将该场交还发包方,发包方签字同意。

1999226,付建华、赵启德、邓宗权(因赵启德、付建华要找个本地人参加)三方签订了《合资联营协议》由发包方书记;胡伦香、主任;梅绍顺签字盖上公章交公证处公证。在经营中由于法人赵启德查出付建华挪用药场大半资金4万元,其实付建华是干股并未出一分钱(赵在泸州经营其它生意)就开了个股东会将付建华开除出药场,由赵启德、邓宗权2人经营,由于赵事多无力管理,于2002年又将药场全权委托邓宗全一人独资经营。经古蔺.泸州电视台报道,四川老促会.古蔺《创业之歌》宣扬的《栽出来的百万富翁》,在当地反响极高。

20102月,繆明明看见泸州电视台对药场邓宗权事迹报道载出来的百万富翁“绿色银行”,此时看到报道的繆明明又来古蔺找邓宗权要求重新入伙分享利益,同他一起来的还有他的亲友张义多次威胁邓宗权在入伙协议上签字未成。

2011225廖明明将邓宗权“起诉”至古蔺县人民法院。20114月、8月两次开庭,邓宗权述称;1、本案的合同时效已过拾年;2、邓宗权有公证书、营业执照属合法经营。古蔺县人民法院于20111031判决;判决书【2011】古蔺民初514号第二页第二款称;付建华、赵启德经本院传票传唤,无证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的诉讼本案已审理终结。

法庭没任何法律文书将付建华(已开除)、赵启德例入第三被告。赵启德未收到法院任何传票。

法院违反程序编造事实理由,将重新发包方出租的企业取得的合法经营权判给早已不存在的原合伙人,致使合法利益遭不公审判,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邓宗全至今也不明白古蔺法院这样违法断案是何目的?

年过花甲的邓宗全一个居住在荒无人烟,山高坡陡,雪中去,雨中来,艰苦的经营度过18个春秋,辛辛苦苦创造的价值2000余亩山林价值约千万的财产成果却惨遭古蔺法院与商人廖明明勾结侵吞。看着近千万财产被侵吞,邓宗全束手无策,希望社会好心人关注和支招帮助维权。

川蔺中药材种植场
负责人;邓宗权(法人代表)


性别;男
年龄;62

身份证号码;510525194912230419

电话;1518196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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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5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古蔺县法院法官岀卖法律,公平,正义,良心,人性,灵魂,仅剩下披着法官外衣的躯壳!!!!

发表于 2012-2-16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是吃人的!:lol

发表于 2012-2-16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啊,真是黑

发表于 2012-2-16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的革命老区为新中国牺牲,如今的百姓被逼为贪官牺牲。

 楼主| 发表于 2012-2-18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党校教授打黑专家林喆说,黒恶势力的猖厥与这几年的司法腐败紧密相关。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司法领域腐败的严重性及其后果。其它领域,比如行政领域腐败,这个人地方的治安还有救。司法腐败就危险了,它实际上是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伸张正义、弥补公民权利缺损、惩治犯罪的专职机构。若这道防线失守了,那这个社会的法律体系、道德体系就崩溃了。
     今天下午我镇有一些被政府强拆的群众到拆迁办找他们解决问题,拆迁办恶官,王永贵 电话13795743401公开叫嚣说、拆迁办不是”救助站“叫群众前去找民政局,这个狗官真不是人!!!这个狗官去年还被拆迁办评为”先进“个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2-18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古蔺法院多年来官商勾結,不知害了古蔺县多少百姓!

 楼主| 发表于 2012-2-18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Q:Q:Q:curse::curse::curse::@:@:@:@

 楼主| 发表于 2012-2-18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Q:Q:Q:Q: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2-2-18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研读了上面的判决书,觉得法院判决没有问题,有理有据,说理也透彻,不论程序还是实体处理均不存在问题。看来纯系发帖人故意造势,混淆视听。

发表于 2012-2-18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研读了上面的判决书,觉得法院判决没有问题,有理有据,说理也透彻,不论程序还是实体处理均不存在问题。看来纯系发帖人故意造势,混淆视听。

发表于 2012-2-18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研读了上面的判决书,觉得法院判决没有问题,有理有据,说理也透彻,不论程序还是实体处理均不存在问题。看来纯系发帖人故意造势,混淆视听。
发表于 2012-2-18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社会两个字:黑暗

发表于 2012-2-19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古蔺是个怪胎地方吗?那么黑暗

 楼主| 发表于 2012-2-22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几天全国各大媒体曝光了古蔺县暴力拆迁罪行后,我县拆迁办官员像疯狗一样。今天上午古蔺镇一批无家可归的群众到拆迁办诉求解决,拆迁办安稳组组长王宇(县检察院官员)电话18608215668公开叫嚣说:那个敢来找就叫民兵抬出去。(拆迁办里养着很多民兵)

发表于 2012-2-22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古蔺还是泸州的嘛!应该写四川泸州古蔺县,不然泸州那几娘母就偷笑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2-24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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