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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绵阳市涪城区政府批复违法变卖农机站资产,不按相关发文政策落实解决农机招聘干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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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7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12地震灾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乡镇基层农机管理服务推广站的事业招录干部。分别于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三年经公开报名,文化业务考试,考核合格,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当时的市中区,现涪城区人事局招收录用为乡镇基层组织干部【绵市区人(1991)59号、绵市区人(1992)063号、绵涪人函(1993)39号、绵涪人函(1997)021号】,分配在乡镇农机站、大型提灌站工作(现无一人被区人事局解聘)。在工作中先后分别被省、市、区业务部门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称号。我们对绵阳的农机事业做出过很大的贡献。

  联名投诉、遭遇不公正待遇及要求理由如下:

  一、 按照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定编后补充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农〔人〕字第1号】中(一)、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含乡镇农技、畜牧兽医、农机、经营管理、水产等五站,以下简称为乡镇农业五站)定编后,补充人员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以有利于稳定现有队伍,有利于农业事业发展为原则,采取分步到位的办法进行。(二)、乡镇农业五站现有人员中已经纳入国家计划的人员(包括国家固定干部、聘用制干部、固定制工人和合同制工人),经考核合格后作为国家职工纳入编内管理,本该纳入编内管理财政预算的我们,而今却作为临时编外人员管理。

  二、国务院国办[1999]79号国发[2006]30号文件明确,《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建设的通知》,川府发[1996]7号、川府发[2007]11号、川府发[2007]59号等文件明确了农机管理服务站既是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又是乡镇政府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必不可少的管理服务机构,各级要搞好三定(定性、定员、定编)和经费保障,要逐步改善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按《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按国家规定做好定编、定员工作。定编、定员后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工资和事业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乡镇农业服务机构所需的技术推广费、录用干部和招聘干部的工资要纳入财政预算。至今无一人纳入财政预算、编内管理。

  三、2001年机构改革,农机站人财物移交给乡镇管理;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区府《关于认真做好下放给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移交工作的通知》绵涪委[2001]58号,明确移交的事业单位农机站作为区级主管部门管理的乡镇的事业站、所、院和学校之一,要求各移交单位应对现有的正式职工(包括国家干部、聘用干部、工人)分类登记造册,谁聘用谁负责。农机招聘干部明确作为国家正式职工移交给所在的乡镇,农机站系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何涪城区政府不按政策解决落实纳入财政预算编制内管理?

  四、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挤占。涪城区人民政府违反(《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及其企业的资产,除由国家投资购置的外,属于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所有,任何机关和单位不得侵占或者无偿调拨)之规定,违法批复划转无偿调拨变卖农机站资产。既然要处理农机站资产,为何不按相关政策落实解决好农机招录干部问题,而定性为临时人员(绵涪纪要【2009】70号),况且(绵涪纪要【2009】70号)严重违反国务院、人事部、农业部、四川省相关法文及绵涪委【2001】58号文件精神。涪城区人事局周局长说‘你们早就被解聘,根本不是什么国家招聘干部了’,岂有此理,请问谁解聘了我们,解聘文书在哪里?

  五、截止目前为止,按照相关法律文件精神, 涪城周边县区农机事业招聘干部编制经费已于2001年起先后得到解决落实;【游仙农机招聘干部编制收归水务农机局管理,财政全额拨付,高新区农机招聘干部编制收归农机监理站管理,财政全额拨付,三台、梓橦、盐亭、安县等农机招聘干部编制划归乡镇管理,财政全额拨付,农机站处理资产后的资金则用于解决其他临聘人员】。就全省十强县之一的涪城区而言,农技、水产、林业及同是自收自支的乡镇畜牧、计生服务站等在岗招聘干部编制经费也于08年底前全部解决落实;唯独涪城区人事局招录的农机事业干部不是共产党人事局招录的干部。人事局周局长说:你们早就被解聘,根本不是什么国家招聘干部了。2011年8月31日组织部代部长召开涪城区农机维稳会说:涪城区农机招录干部本身就是档案干部不能纳入编内管理,各乡镇要做好解释工作,坚决不让他们上省进京上访。如今方方面面打招呼不要去上访,我们像小偷一样被监视关注。我们已经被政府人事部门招聘20余年,即使按照《劳动法》也应该个我们一个说法,现在我们的青春被一纸招聘文件所耽。涪城区政府撤并解体变卖农机站资产快,解决人事却如此之慢,何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六、根据中央和部、省级文件精神,绵阳涪城区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对已经定性、定编、定员的农机招聘干部的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而未纳入,应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文件精神走了样,其责任应在区级部门而不在招聘干部本人;既然国务院等已明确将乡镇农机站定性为“是国家在基层的全民事业单位”,为何涪城区人事、主管局仍将定性为“自收自支”的事业性质,这不但在逻辑上是混乱的、矛盾的,从情、理、法的角度都是说不通的。

庄子说:“夫哀莫大于心死,而人死亦次之。”我们几十年如一日对党忠诚,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踏实工作; 行为上,按党员干部标准严格要求,从未过多地去考虑个人之得失,尽心尽责,把自己的热血和青春都奉献给了农机事业。招聘后,政策性农转非包产田地被收成了城镇空挂户,机构改革遭遇单位解体资产被违法平调变卖成了无业人员,2008年又雪上加霜遭遇地震灾害,现工作不稳、生存困难,如此现状怎不令人心寒,我们对党亲,但党的执法者对我们不亲,到底是权力大,还是法律大?失望,心痛之际,唯有上訪求助公权救济。我们强烈要求按政策解决落实纳入财政预算编制内管理。否则,请政府相关部门,收回招聘文件;归还站办企业,分配平调变卖的资产;非转农划分包产田地,以解我们后顾之忧。



招录人员联名投诉名单:



涪城区城郊金家陵电力提灌站  刘年松 (录用)  电话:13018142350      

涪城区丰谷镇人民政府城管办   刘文德(招聘)  电话: 13084499678


涪城区城郊农机管理服务站  

          农机推广服务站  刘贤勇(招聘)电话:13508121388

涪城区关帝农机管理服务站

          农机推广服务站   刘星海(招聘)电话:13208296795


   涪城区石洞农机管理服务站
            农机推广服务站    王大润(招聘)电话:13890178462
   涪城区杨家农机管理服务站

          农机推广服务站   任素华(招聘)电话:13198678528

高新区磨家农机管理服务站  

          农机推广服务站  张国安(招聘)电话:13778050401

高新区永兴农机管理服务站  

          农机推广服务站  曹明华(招聘)电话:13678231548

涪城区杨家农机管理服务站

          农机推广服务站    朱兴富(招聘)   2011年5月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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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0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省、市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乡镇或区域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是历史的必然,是改革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发展的需要,作为基层农机农技推广人员由衷感到高兴并举双手赞成,但也希望各级能按相关政策解决落实涪城区农机招聘干部遗留问题,稳定农机队伍。

发表于 2012-9-6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部、省等相关部门法规文件明确:
    1、按照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定编后补充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农〔人〕字第1号】 一、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含乡镇农技、畜牧兽医、农机、经营管理、水产等五站,以下简称为乡镇农业五站)定编后,补充人员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以有利于稳定现有队伍,有利于农业事业发展为原则,采取分步到位的办法进行。二、乡镇农业五站现有人员中已经纳入国家计划的人员(包括国家固定干部、聘用制干部、固定制工人和合同制工人),经考核合格后作为国家职工纳入编内管理;据此也该纳入编内管理。      
     2、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在农村基层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实行双重领导。第十四条乡(镇)以上地方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按照国家和省编制管理规定核定,专编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挤占。对缺编人员应及时补充到位。第二十六条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按国家规定做好定编、定员工作。定编、定员后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工资和事业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3、特别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服务机构建设的通知【川府发(1996)7号】、明确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既是国家在基层的全民事业单位,又是乡镇政府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必不可少的管理服务机构,按《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乡镇农业服务机构所需的技术推广费、录用干部和招聘干部的工资要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加逐步递增。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通知》【川办发〔1999〕82号】二、完善管理体制,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县、乡(镇)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全民事业单位。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体制仍然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建设的通知》【川府发[1996]7号】精神执行。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不得挪作他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并按人事部门核定的基本工资标准保证足额及时到位。而我至今在岗未被区人事局解聘就应纳入编内管理财政预算。   
      5、《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川府发 [2007]59 号文件明确农机管理服务站既是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又是乡镇政府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必不可少的管理服务机构,各级要搞好三定(定性、定员、定编)和经费保障,要逐步改善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按《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按国家规定做好定编、定员工作。定编、定员后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工资和事业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乡镇农业服务机构所需的技术推广费、录用干部和招聘干部的工资要纳入财政预算。
    6、涪城区政府在研究解决原农机站招聘干部信访问题的会议纪要(绵涪纪要 [2009]70 号)违背国务院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以招聘干部工作岗位管理性质未变为由不纳入编内管理是有违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定编后补充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农〔人〕字第1号】之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改行做其他工作,而研究纪要当时有的工作岗位和管理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招聘干部所在地方党委政府对农机站采取先收缴公章,调动法人、清产核资、停止一切对外活动。因此,应该按相关政策纳入国家事业干部编内管理 。况且 2001年机构改革,农机站人财物移交给乡镇管理;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区府《关于认真做好下放给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移交工作的通知》绵涪委[2001]58号,明确移交的事业单位农机站作为区级主管部门管理的乡镇的事业站、所、院和学校之一,要求各移交单位应对现有的正式职工(包括国家干部、聘用干部、工人)分类登记造册,谁聘用谁负责。农机招聘干部明确作为国家正式职工移交给所在的乡镇,农机站系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并未撤销。按程序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并要求纳入事业编内管理述求被推来推去,最后被推到区农业局,涪城区农业局在转接我们的信访后,深入到乡镇进行认真调查研究走访群众,尊重历史事实,按照相关政策及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健全乡镇或区域农技推广体系的实施意见》并建议将在岗农机招录干部纳入编内管理的合理合法方案应该得到采纳和落实。   
    7、截止目前为止,周边县区乡镇农机站资产处置后都将同样是自收自支在岗的农机招聘干部(未再次考试)而直接按相关政策条文纳入事业编内管理解决落实;如(游仙、高新区、三台、梓橦、盐亭、安县等农机招聘干部则收归业务主管局或划归乡镇管理,财政拨款);就连续17年进入十强县之一的涪城区而言,农技、水产、林业及同是自收自支的乡镇畜牧、计生服务站等在岗招聘干部也于08年底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编内管理唯独农机事业招聘干部为何不予解决。  

发表于 2012-9-29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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