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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36名转业士官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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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3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转业即失业的转业士官(其中一名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我们目前的境况和两种人相似:那就是失地农民和下岗工人。我们曾经是农民,祖辈都是农民,拥有土地。我们曾经有岗位,均是国家工作人员,是职业军人。工作对象是国家政府所属的军队,工作的岗位是职业军人。 但我们又和他们不同。失地农民,土地失去,是政府对他们的有偿的交换。下岗工人,下岗了,有政策的扶持。而我们土地的失去,是无偿的。从部队转业后,又没有上过岗,谈何下岗。我们成了权益被边缘化的人,分位两步:一、转为非农。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用了我们整整12年至16年的不懈的努力。因为当初是优秀青年,响应政府的号召,当初被敲锣打鼓,戴着红花,成为最可爱的人。又因为是自身素质过硬,是部队的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是部队建设的需要和本人的自愿相结合,方成为职业军人。用了十几年的不懈努力,换来了一个本子,非农户口本。用了十几年的努力,让土地无偿失去。漫长的十几年,努力奋斗的十几年,从18岁到30多岁接近40岁,付出了自己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作为回报,成了非农户口。)   二、转业即失业。转业回来后,当地政府以地方土政策(依据的是南府发[2004]120号精神,其中明文规定,“从2004年冬季退役工作开始,我县转业士官一律自谋职业,由政府统一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强迫我们自谋职业,让我们在社会中优胜劣汰,自生自灭。就象是封建社会包办婚姻一样,让我们毫无选择权!我们是现代的杨白劳卖女儿啊!有苦说不出!有苦言不尽!我们的诉求依据:
    其一,从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转业士官(含转业志愿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条文来看。我们适用于指定性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当我们尽了义务,作为回报,国家也以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规定了我们的权利。国发[1999]27号, 199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国发[2005]23号,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对荣立二等功(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服现役满10年以上转业士官等重点安置对象予以特殊照顾,原则上实行包底安置。同时,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重点安置对象自谋职业。而四川省南部县的做法是,以地方土政策的方式,规定了转业士官只能自谋职业。真的是太有特色了,严重不合法!!
    其二,从横向相比较,全国有相当多的地方较好的执行了转业士官的安置政策。让转业士官自主选择,享受政府的包底安置,或者自愿选择自谋职业。纵向比,无论2011年前的法律法规,还是2011年以后的法律法规,针对12年及其以上的转业士官,写明了必须执行安置政策。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国家兵役法对我们的安置是有两种安置办法相结合的,而选择这两种安置办法的选择权的主体是我们转业士官。因为这权利产生的原因是,我们尽了当兵卫国的责任后,对我们的付出,给予的一种回报,而不是当地政府对我们的恩赐。如果我们没有选择付出,就没有这种权利的回报。而当地政府包办了这种选择权,剥夺了我们的选择权,强制性的让我们自谋职业。公理何在??这说明政府篡改了兵役法,充当了选择权的主体,包办了我们的安置,充当了强势政府的角色,让我们只有选择自谋职业,其他免谈。这是不持强凌弱?!这是不是践踏法律?!这是不是当年敲锣打鼓欢送我们入伍,等到我们转业了就过河拆桥的虚情假义!这种剥夺我们选择权的做法,何止是让我们心寒。这让我们怀疑法律的公平公正,让我们怀疑政府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当兵十几年,让我们失去土地,转业回来后,让我们成为无业人员。是谁造成了我们之现状?是当地政府!    我们这些非工非农者具有以下特征:1、没有了农民的权利,在农村没有立足之地。农民的权利有:有土地,山地,竹林地,这一些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被征用的土地,能有偿的得到回报,能以土权证,林权证抵押贷款;能在农村建房等等。2、收入低不稳定,经常遭遇下岗失业,家庭生活困难。因为我们是12年以上的士官,把青春献给了国防事业,所学军事专业大多与地方不通用,且由于服役年限长,年龄大和没有在地方的优势专业,这成了就业的障碍,仅靠在个体私企里打零工赚点生活费,来维系一家人的开销。没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来源、家庭负担重,这让我们遭受艰难困苦,生活陷入困境。3、居无定所。因为是非农户口,造房不能审批,很多人又买不起房,成为社会上居无定所的‘游荡户”。4、子女就学困难。转业士官的子女85%左右没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基本上都在乡镇接受教育。5、大部分士官家庭不和睦。因为在部队和回到地方后,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落差,造成了我们没有社会地位和贫困,妻儿老小跟着我们受累,使我们大部分家庭困难,夫妻关系不和谐,有的甚至走向家庭破裂。我们这群特殊的群体,因为十几年的青春的付出,遭遇地方政府对我们“想当然式”的所谓安置政策,我们成为了生活无所依的人。我们一直信赖的政府啊,以为世上就你们最聪明吗?对有重大贡献的转业士官群体,按法按理,都应该享有就业保障的权利!你们却抠抠缩缩,有法不依,胡作非为!这样强制“一刀切”货币安置转业士官,就是违法,就是乱政,就是断了我们转业士官的活路,非常卑鄙!非常寒心!非常愤慨!兔死狗烹,过河拆桥,卸磨杀驴,这不是吗?你们的不作为,乱作为,才造成我们今日之现状。不要以为,打到我们的脸了,拂了我们的面了,世间自有公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现在,我们时常悲叹,自己从军十几年,还不如刑释人员。人家回来后还能享受农民的系列权利,时不时还有人嘘寒问暖。而我们怎么了?参军报国,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得到的却是如此的下场?这是我们的可悲吗?还是谁的可悲?我们这群没有保障的弱势群体,永远该在社会的夹缝中生存吗?保家卫国十几年的职业军人,在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就业的过程中,被失业了。如此以权压法,各自为政,寒心啊。如此我行我素,部分地方政府肆意妄为近10年。搞得军转士官队伍怨声载道,意见太大!同时造成了部队征兵困难,留不住现役士官的状况。我堂堂中华,十万青年十万军,缘何出现这样的困局呢?我们的高层,我们的当地政府,是不是该反思反思!新兵役法重申了12年以上转业士官必须安置的政策!就是对一刀切安置土政策的否定!!!如何解决我们这些被土政策,被边缘化的转业士官就业问题?  我们要大声呼吁,四川省南部县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法律、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依法行政!切实落实转业士官的安置政策,切实维护转业士官合法权益。四川南部,对“一刀切”货币安置转业士官之事,要勇于承担,要启动纠错机制!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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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3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时忘军人,战时谁打仗?

发表于 2014-6-23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合理要求:victory:

发表于 2014-6-23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合理要求

发表于 2014-6-23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14-6-23 13: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6-23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4-6-23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善待。。。。。。不可越位。。。也不可自持。

发表于 2014-6-23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合理要求

发表于 2014-6-23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要支持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6-23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当兵辛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23 18:48
我们这还有几个同样情况的顶一下

发表于 2014-6-23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怎么了,当兵难道国家没给你报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23 20:38
士官待遇,应该比连长好,不至于像楼主说的这样哦。

应该按国家政策办,不超标,不减缩。

发表于 2014-6-23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业就应该依法安置

发表于 2014-6-23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手有脚的无病呻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24 00:50
读书的,寒窗10多20年,即使博士毕业也得自谋职业。国家就业体制早已变了吧?更何况士官转业全都是结算了一大笔安置费,转业也是自愿的,这个问题应该不是秘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24 04:39
欧码噶
发表于 2014-6-24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征兵提前至八月了,去宣传宣传政府好当兵好,当兵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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