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非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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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0日以来,万霖钱丰小区业主陆续反映业委会未经授权且未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要求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我街道高度重视小区业主反映的情况,多次牵头组织市住建局房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社区干部及部分反映人会商解决。为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确保小区安全稳定,大石桥街道办事处立即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6月24日,我街道召集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文安东路社区、万霖钱丰业委会、部分业主就选聘物业公司问题召开协调会,明确业主应按照规定由20%业主提请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就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等事项进行表决。 (二)6月28日,办事处分管领导召集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人和社区书记专题研究,要求社区继续关注动态和开展群众工作;要求物业办会同街道法律顾问研究依法办理和相关答复问题,并指导业委会成员按照规定履职,确保小区稳定。 (三)7月5日,新物业在原物业未离场的情况下进驻小区服务,引起业主强烈不满大约200多人在小区业委会门口聚集,街道办事处迅速组织公安、市房管服务中心和社区工作人员现场开展群众工作,引导小区业主依法反映并按照《信访条例》规定选派业主代表3-5名协商解决问题,要求小区业主自觉维护小区稳定。办事处分管领导黎炳剑召集街道物业办、信访办工作人员、社区书记、法律顾问分析研究,要求社区继续关注动态和开展群众工作;要求物业办会同法律顾问研究解决物业公司选聘和进场是否合法问题,同时做好业主的法制宣传引导工作。随后,万霖钱丰小区业主大约100多人到街道办事处要求解决问题。办事处分管领导和市房管中心物业管理科负责人开展现场协调工作,并组织反映业主学习了《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有关规定,引导小区业主依法治理小区。会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对两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谈。 (四)7月8日,办事处召集业委会成员开会,督促指导业委会成员按照规定履行职责。要求业委会委员从小区稳定和服务居民的高度,认真倾听和对待小区业主意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问题,要求业委会立即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研究如何正确履职和讨论处理业主反映的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罢免业委会成员等问题。 (五)7月7日,小区20%业主联名向万霖钱丰小区业委会提请召开业主大会,就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事项召开业主大会重新进行表决。7月14日,小区业委会以业主联名签字不真实有些不是业主签名没有达够20%提请条件为由,决定不召开业主大会并在小区内公布。业主不服继续反映要求召开业主大会决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和罢免业委会委员等事宜。2021年7月16日,小区部分业主书面向大石桥街道办事处提交了《复议申请》,要求对签名的真实性进行核实。7月17日,大石桥街道办事处责成文安东路社区于2021年7月19日至7月23日进行核实。经核实小区目前共有3794户入住约2000户,联名签字的1038户业主中同意召开业主大会的户数792户,已达够20%提请要求。另有300多户自发提交房产证明要求召开业主大会的业主未计入此次统计。 (六)7月22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召集街道政法委员、办事处分管领导、街道法律顾问、市房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科长、社区党委书记召开专题工作会,决定就业主反映要求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开展民意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遵从大多数业主民意召开业主大会解决相关问题。 (七)7月30日,大石桥街道、文安东路社区、办事处律师就小区问题开会讨论下一步解决方案。 (八)8月2日,小区部分业主提出《万霖钱丰业主要求召开业主大会解决相关问题的诉求书》,请求召开业主大会,逐一审议1、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所的委员(包括候补委员)的留任和罢免;2、审议解聘四川省幸和物业有限公司;3、审议后续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4、审议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的评选标准等四项内容。文安东路社区于2021年8月6日至8月13日开展民意调查。参与调查业主1055户,议题1投票1024户,议题2投票1021,议题3投票1027,议题4投票1025户,其中无效票4张,8张信息不全。下一步根据民意调查结果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解决小区问题。 关于由哪家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服务通过业主大会由业主投票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