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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评金瑜被家暴: 家暴不是“家务事”, 全社会都应“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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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2-7 09:23

正文摘要:

今天(2月6日),文章《另一个“拉姆”》刷屏,作者马金瑜的名字登上热搜,她是一位曾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媒体人,曾经自称为了爱情远嫁到青海贵德县,为蜂农丈夫扎西生儿育女,称丈夫的心“像山上的泉水一样”,他们养 ...

评论

哈锥盾 发表于 2021-2-7 09:34
很多女人自以为嫁给爱情,其实是糟蹋自己下嫁了,男人不一定懂得珍惜,指不定背地还和朋友吹牛逼自己娶到了个高文凭高薪的老婆,而自己不过是个蜂农。又说不破不立,希望她以后能更理智的择偶,擦亮眼睛吧。

哈锥盾 发表于 2021-2-7 09:33
自己也傻!一个女记者嫁给青海蜂农!读书读傻了!

哈锥盾 发表于 2021-2-7 09:29
这个男的我一看照片,我就知道是一个凶残的人,而且是一个极度狡猾的人。没想到她却说,丈夫最吸引自己的特质是善良,“他的心里特别干净,像山上的泉水一样”。看样子真的是自找的。

哈锥盾 发表于 2021-2-7 09:28
告诉你们,这女人能活着逃出去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有些穷山恶水的地方,人性的野蛮愚昧,落后无知超出很多正常人的思维

哈锥盾 发表于 2021-2-7 09:26
一线城市的女记者金瑜嫁给青海蜂农,做助农电商,近期却撰文自述长期被暴打,带子出逃。#如何看待为爱远嫁藏区却遭家暴#?安哥安姐有三句话要说:

(1)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

婚恋自由,情如饮水冷暖自知,对个人选择,我们不应多加苛责。但发生在家门里的违法行为,同样是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从2016年3月开始实施。婚姻不是乌托邦,当遇到家暴,也要拥有止损的勇气和退出的自由。

(2)法治中国,一个也不能少。

家暴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在全世界范围内存在,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谴责、抵制、发现、惩处、救助。经济发展水平、乡风民俗也不是家暴的“挡箭牌”。被声讨追责的是“家暴”,而不是哪一个地区、哪一个民族。

(3)错的永远是施暴者,不是受害者。

被家暴不敢说的原因很复杂,如何避免、走出家暴受害者在亲密关系之中的“习得性无助”,需要全社会的援手和共识。我们的确不能盲目出发,但也不该由此否定一切“诗和远方”的美好愿望。与其嘲笑,不如敏锐关注,不如热心帮助!

最后想对每一位勇敢生活的女性说,请不要放弃爱自己的权利,你值得一切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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