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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国土局 房屋拆迁我有话要问[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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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5-15 21:53

正文摘要:

城市要发展,农村的房屋面临拆迁,我本身是没什么意见,但是这涉及农村房屋拆迁里面各种猫腻让我搞不明白,去年拆迁办请我父亲去谈的房子,当时我父亲文化低,稀里糊涂的就把合同签了,由于我在外打工,很多细节不清 ...

评论

呼声编辑2 发表于 2019-5-16 11:10
小编于5月16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营山自然资源 发表于 2019-5-16 22:38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营山县国土局房屋拆迁我有话要问”的回复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营山拆迁工作城市建设的理解和支持!现就您在营山论坛麻辣社区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2017年12月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收朗池镇新生村5组土地的公告》,2018年7月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朗池镇新生村等6个村16个社被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的公告》。同时发布公告前县统征中心及朗池镇政府工作人员已在相关村社召开了群众大会进行了征地拆迁政策宣传和解释。
    一、关于您反映“2019年为什么还用2013年的拆迁补偿协议”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征收朗池镇新生村5组土地的公告》和《关于朗池镇新生村等6个村16个社被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的公告》明确了房屋拆迁补偿按《营山县城镇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建(构)筑物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营府发〔2013〕5号)和《营山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暂行办法》(营府办发〔2016〕39号)规定执行。为此,只能按营府发〔2013〕5号文件及相关规定对您户房屋进行安置补偿。
    二、关于您反映“房屋面积和层高”的问题。房屋的面积、楼层、结构、用途等是由具有测绘资质的营山县忠信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对房屋的现状进行实地测绘后并出具全楼分层分户信息表,后再由拆迁监审工作组现场勘查后认定其合法面积,再按照其合法面积进行拆迁补偿。
    三、关于您反映“林木补偿价格”的问题。拆迁工作组人员和监审组一道进行现场复核并严格按照营府发〔2013〕5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
    四、关于您反映“多余住房面积按2080元/㎡”的问题。根据营府发〔2013〕5号文件的规定,其房屋拆迁补偿是在认定合法面积后按家庭人口确定基本住房面积(人均基本住房面积为35㎡至50㎡),其基本住房面积可以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收购两种方式。基本住房面积外的合法面积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具体评估价格为砖混结构2100元/㎡、砖木结构2020元/㎡(依此类推,每降低一个结构降低80元/㎡),在此基础上一律按评估价格增加3%进行补偿。因此,您户房屋补偿的2080元/㎡应为基本住房面积外砖木结构的合法面积,计算方法为2020元/㎡×1.03=2080元/㎡(取整)。
    五、关于您反映“优惠15㎡补差价”的问题。在确定基本住房面积后,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因户型等原因安置户选择的新房总面积不得超过10㎡/人,超出15㎡以内(含15㎡)的,由被征收人以所安置房屋招投标中标建筑工程造价补差,超出15㎡以上的,被征收人按该地段新房评估市场价格补差。为此,您所述补差33485.00元为超面积补差、结构差以及新房水电气安装等。
    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以来电或来人咨询,联系电话:0817-8216179,联系地址:营山县红光路46号,联系单位:营山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或朗池镇人民政府。对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再次感谢您对家乡发展建设和拆迁工作的理解、支持!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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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自然资源 发表于 2019-5-17 08:59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营山县国土局房屋拆迁我有话要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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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鹏揉 发表于 2021-11-25 16:07
你好,我是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老林镇眀德乡人,关于,2018年危房拆迁补剂问题,我家危房三百个平方,我本人回家与乡村干部迁定合同,拆吊危房国家补给我们八千元人民币, 危房在2019年1月份就拆了,到去年国家只给我们一千伍元,还有六千伍不知去了那里,也不知道找那个单位要,请问老乡给我们健义吧,谢谢你,

麻辣社区坛长 发表于 2020-6-14 18:44
楼主,房子227个平方,哇好大,已经发财了!
何家狗 发表于 2020-6-14 13:40
顶楼低于2.2可以算面积也可以不算。

充辨弄 发表于 2020-6-13 14:17
怎么我们村有的能建,有的不能建,告知我们没在圈内不能建,问为什么不在圈内,单位告知说,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营山县朗池镇,韩丰村村民,遇到此事情

充辨弄 发表于 2020-6-13 14:17
怎么我们村有的能建,有的不能建,告知我们没在圈内不能建,问为什么不在圈内,单位告知说,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营山县朗池镇,韩丰村村民,遇到此事情

充辨弄 发表于 2020-6-13 14:16
怎么我们村有的能建,有的不能建,告知我们没在圈内不能建,问为什么不在圈内,单位告知说,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营山县朗池镇,韩丰村村民,遇到此事情

Mr.Zhai 发表于 2019-5-22 21:56
其他的解释都是合理的,唯一不合理的就是为啥都2019年了,补偿方案还是13年的?这几年房价从3000涨到8000,物价也跟着飙升,希望尽快制定新的补偿方案,维护失地农民的利益
愤怒的学生家长 发表于 2019-5-20 10:36
真壕
蔚蓝.卡地亚 发表于 2019-5-18 08:41
逝者不舍 发表于 2019-5-17 15:07
用13年的政策确实有点过,现在房价都那样了!别觉得拆迁户天上掉馅饼,不劳而获!这是已经进城了,有收入的 ...

有本事,你去乡里种地,弄不好你就是营山贫困户了。有粮食卖猪。
竺玉论 发表于 2019-5-17 16:11
能及时回复老百姓所关心的切身利益,为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点赞!!

逝者不舍 发表于 2019-5-17 15:07
用13年的政策确实有点过,现在房价都那样了!别觉得拆迁户天上掉馅饼,不劳而获!这是已经进城了,有收入的家庭!你没见还有没进城的,平时靠土地吃饭的!150平米砖瓦房,货币安置能换来一套商品房?!只能要安置房!但土地没了,吃啥呢?卖粮食,卖菜的收入没有了!过年两条大肥猪没了!你会说,有社保啊!确实,但只买十年,剩余自己掏钱!再说社保每月那点,能吃上大肥猪?!所以,13版的政策应该不适应了,改出新政了!
过时的一代 发表于 2019-5-17 10:52
营山自然资源 发表于 2019-5-16 22:38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营山县国土局房屋拆迁我有话要问”的回复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营山 ...

首先,你们给的电话我打了一个上午没人接听。其次你们的回复我不是很满意,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我3楼你们到底给我怎么算?苛扣面积怎么一回事?你们说了吗?文中图片所圈的铝合金门窗和院墙故意算错怎么回事?
海阔天空li 发表于 2019-5-17 10:24
尖SAN子 发表于 2019-5-17 09:27
营山自然资源 发表于 2019-5-17 08:59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营山县国土局房屋拆迁我有话要问”的回复

真正做到阳光拆迁,拆迁才能更顺利。真正做到不让底层弱势老百姓的利益受损,城市建设才能更健康。祝你们拆迁顺畅
东方诱惑 发表于 2019-5-17 09:15
营山自然资源 发表于 2019-5-17 08:59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营山县国土局房屋拆迁我有话要问”的回复

及时回复网友疑问,及时处理问题。赞一个。
我and你 发表于 2019-5-17 00:31
营山自然资源 发表于 2019-5-16 22:38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营山县国土局房屋拆迁我有话要问”的回复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营山 ...

谢谢及时回复!辛苦啦!
东方诱惑 发表于 2019-5-17 00:19
营山自然资源 发表于 2019-5-16 22:38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营山县国土局房屋拆迁我有话要问”的回复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营山 ...

谢谢发帖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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