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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广安市交警收缴所有电动车遮阳遮雨棚![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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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8-21 11:18

正文摘要:

近期看见广安市交警在各大路口设岗设卡呈撒网式搜缴所有电动车遮阳遮雨棚…,无一幸免!个人是赞同交警处理那些有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的蓬蓬…!但貌似现在是无一漏网,我看有的车篷不超高不超宽不超长不影响视线结 ...

评论

广安交警一大队 发表于 2018-8-22 18:01
网民“一铁”: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知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电机车以其方便、性价比高的优势成为了较多市民朋友的出行选择,然因擅自加装遮阳伞(蓬)、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行车秩序混乱,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仅从我大队辖区近三年交通事故量看,电动车就占据整个交通事故的58%,死亡事故比率更是占65%以上,为有效减少和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我大队按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排部署,在辖区开展为期100天的主城区“三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摩托车)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一般情况下,安装遮阳伞(蓬)的电动车都违反了这一规定。
电动车在加装遮阳伞(蓬)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极易被遮阳伞(蓬)刺伤眼睛、脖子等部位;在行驶过程中,遮阳伞(蓬)增大了电动车的行车阻力,不仅影响行车稳定性,在遇到道路湿滑、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还会因重心不稳、视线不佳等原因导致交通事故。因此,整治电动车行车陋习,规范其行车秩序刻不容缓。

从近一周的集中整治情况看,广大市民非常配合、理解我们的工作,效果也很好,城区主干道电动车加装遮阳伞(蓬)、不走非机动车道的只是个别现象了。在此,非常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也请您和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与我们一道共建广安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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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vtzm 发表于 2018-9-2 17:17
kavtzm 发表于 2018-8-29 06:40
这里就是分界线,骑车的人都说不应该一刀切,应该加强管理。开车的人都会说收得好,大快人心
忓鎷咕 发表于 2018-8-28 22:16
我认为广安交警这一做法深得人心,望这一行动坚持。电瓶车等非机动车辆乱加装,不但影响其它机动车辆与行人的安全外,也直接影响城市形象!

275677045 发表于 2018-8-28 18:26
寒江晚雪 发表于 2018-8-21 18:39
简单收缴雨棚,我觉得是一种懒政。
       这几年搞群众路线教育、“两学一做”、“三学三讲” … ...

我很赞同这位朋友的说法:电瓶车最大的问题是骑行者缺乏安全意识,闯红灯、占用快车道及逆行等违法行为。同时非机动车道划出停车位,有时候本来划了停车位路就窄了,还挺个小车在那把路堵完了,电瓶车没路走只好走机动车道,这也是问题,现在广安在逐步安置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隔离栏杆,这可以有效减少行人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造成危险,这点还是值得肯定的。但电瓶车装雨棚真不是最大问题。那些重型大货车一出事秒杀一切还在路上跑的非叉叉的呢,城市道路有些小车高速行驶也是很大的问题,特别是大多数出租车随便停车,到处乱供,不按规定行驶等等很多严重的交通危害不去管理,偏偏对我们穷人的电瓶车过不去,希望相关部分切合实际的治理交通秩序吧!
kavtzm 发表于 2018-8-28 17:52
牵着乌龟逛街街 发表于 2018-8-27 09:51
再跟你们这些刁民解释一下,超宽超长是按上面说的那条处理,没超但是安装了雨棚的按照非法改装处理,懂没? ...

不讲道理,有理走天下,我只想问安装算不算载物
1thinkpad 发表于 2018-8-27 21:58
全部不准装
●苦爱苦● 发表于 2018-8-27 19:03
前天转发了一个交警整治遮阳伞的微信,我岳父大人亲自评论了一句:早该整,去年脸被一个女的挂了,一溜烟就不见人了!一同学回复:收了我落雨天送娃儿啷个整哦?借点钱来买个车车噻!这个争论就是自己所站的立场不同,表的态就不同!
境由心造63 发表于 2018-8-27 16:15
交警也是为了安全问题,市民要配合,但合规格的可以保留吧!交警是取得不合格的。

智勇影视 发表于 2018-8-27 13:48
interafei 发表于 2018-8-27 12:25
tyyjgssnnxc 发表于 2018-8-22 08:16
两轮车必须上车牌,开的的人必须要有驾驶证,方能开,这个驾驶证,(只考科目一即可),应出些针对两轮车问题 ...

考了科目一就能避免?觉得你在扯蛋。
一铁 发表于 2018-8-27 11:03
kavtzm 发表于 2018-8-26 18:13
求科普,《交法》的电瓶车载“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出1.5米,宽度不得超出把手0.15米,长度不得超出前后 ...

安装是载物的一种方式,即长期载物!
牵着乌龟逛街街 发表于 2018-8-27 09:51
再跟你们这些刁民解释一下,超宽超长是按上面说的那条处理,没超但是安装了雨棚的按照非法改装处理,懂没???说白了,只要安了雨棚,全部拆除!!!
kavtzm 发表于 2018-8-26 18:13
求科普,《交法》的电瓶车载“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出1.5米,宽度不得超出把手0.15米,长度不得超出前后轮”的规定是否包括电瓶车篷的安装?关键词:载物与安装,
白鸽o 发表于 2018-8-25 16:31
收得好   上次在实验小学门口过来   本来我知道哪里有个十字路口,就开的很小心翼翼,哪知道一个电瓶车突然左转弯,把我吓得,年轻还把我看到说我那么开的车,气得老子当时就想打他一坨子
xdpcpc 发表于 2018-8-24 00:39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大家注意哈,上面说得是“载物”哦,而如果上面坐的是人,应该不违规哈。
神龙山下打豆豆 发表于 2018-8-24 00:22
有些电瓶车违规占道,闯红灯,有时候急得人恨不得撞上去
kavtzm 发表于 2018-8-23 21:11
这说明电动车安装车棚也有法律规定,既然有了这样的法规,我如果完全按照长  宽  高的要求安装的车棚是否可以?
谈赛俗 发表于 2018-8-23 20:40
烦死求了 发表于 2018-8-23 16:08
谈赛俗 发表于 2018-8-21 18:27
这电瓶车意思下雨和出大太阳就不能出门了,可能好多人都不用上班了,这下卖小轿车的又高兴了,城管就是看电 ...

大哥 你把帽子戴到别个脑壳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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