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四川的夹江县教育局就是一个最典型的违法用人单位!违反宪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仲裁调解法、工会法、民诉法、行诉法,民法总则、民法通则、民法典、及最高司法解释之规定等。可以说,夹江县教育局的违法违规过程其对我职工张云清样样俱全,样样违反规定、都违法了,就因教育局和相关领导不通知办理任何法定手续其所谓解除我职工劳动合同关系?这不是一个典型的法盲单位是什么?就因教育局管辖的青州乡小学校 时任校长刘仲文其还找人顶替了我的正编名额继续在夹江县教育局工作了几十年,其今天才披露。所以不通知我职工办理任何法定手续就因有人顶替了我的正编名额,问题在这里。就因教育局还贪吃了我职工的社保基金,其教育局用人单位代扣了我的社保基金未去登记缴费过一分钱。今天地方税务局查明了这个问题,“夹江县教育局对职工张云清从未到社保机构登记缴费过一分钱。”这不是贪吃了我职工的社保基金费是什么?可今天的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不依据社会保险法去查处夹江县教育局用人单位。难道真的是法不上教育局?不罚教育局?我们的政府、相关领导为人民服务体现在哪里?依据法律之规定,我仍然是夹江县教育局合法职工,从未被通知依法解除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法院都认定了被告夹江县教育局对我职工张云清作出的所谓除名通知未发出、未送达、未签收,依法不对原告张云清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被告夹江县教育局只提供了一份和原告张云清签订的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就合同履行时间依法有效。所以夹江县教育局应当依据法院裁判文书其认定的实体其通知我办理法定手续,并补救补缴社保一切费用,并补发法定工资,并恢复我的工作。希望夹江县教育局不要再次玩文字游戏来欺骗我张云清。不要认为有背景就该任性,该欺凌我弱势个体,不给我职工办理法定手续。只要不依法通知办理法定手续,不补偿我的合法权益,我是一天都不休的维权人士。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可剥夺。
夹江县教育局,职工,张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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