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购买优品道珑玺湾地下室750号车位,并签署了车位有尝使用合同、车位有偿使用合同补充协议书、车位服务协议、项目地下停车场使用须知、以及不利因素告知书。签署后开发商以需要到总部盖章为由,告知盖好章在通知我过来取。中途开发商一直推脱不让不过取,截止到23年2月18日才拿到合同等资料,回家翻看资料后发现少了《车位有偿使用合同补充协议》。然后致电并询问开发商相关人员,结果是告知现在都没有这份协议,一会又说找不到这个协议。我有现场全程录音、照片证据证明我当时签过该协议。如果说单是我一人协议丢失我可以信服,但是我询问过其他邻居朋友都没有给这份协议,这个理由就不能让人信服。
1、我有理由怀疑开发商偷梁换柱,为什么签署的协议不交到业主手里面,还是怕承担什么风险吗?现不是配套资料,之前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
2、购买车位时承诺交房办理相关网签手续,现已交房为什么要推迟与二期一起办理相关手续,现需开发商书面告知推迟原因、推迟至具体时间(年月日)办理相关手续。
下附《车位有偿使用合同补充协议》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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