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方向、进度和成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要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诫勉,严肃批评、严肃问责。
请全川全市人民长期关注本案的最终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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