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2530|评论: 33

[群众呼声] 世茂城三期无良开发商,高价低配装修糊弄广大业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27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发商于2018年12月22日开放了交付样板间,众业主均在开发商的组织下有序参观.然而,所有业主参观后均对开发商的行为表示极度愤慨,严重的“质价不符”。每户平均20-30万的装修费,最终得到的是“大白墙,水泥地,劣质材料,老套设计等”。据开发商报建委的备案清单上所示,每户约8000元的设计费,最终得到的是成百上千户(乡村田园,现代简约,北欧简约三种风格)一模一样的效果!有懂行的业主估算,开发商最终用到业主家里的装修约为5-6万元/户(以样板间为例)。严重损害买受人的利益。
事后,业主代表多次找到开发商工作人员协商,其敷衍的态度自然不言面喻。此后,众多业主即刻向龙泉驿区房管局和12345反映了情况,得到的回复是:若协商不成,建议走司法程序。众业主对此回复表示“极度不满”。
客厅1.jpg 瀹㈠巺3.jpg 瀹㈠巺2.jpg
        这是样板间的客厅,吊顶居然有32公分高,从未见过。
鍘ㄦ埧.jpg
        奇葩的厨房设计,水池居然设计在中间。
鍗у.jpg
        简陋的卧室。
鍗敓闂
        这个厕所装修也是醉了。
澧欒绾 澧欒绾 闉嬫煖.jpg
        这是开发商给我们业主定制的价值一两万的柜子。
浣忓畢绮捐鏍哥畻鎶ュ憡1.jpg 浣忓畢绮捐鏍哥畻鎶ュ憡2.jpg 浣忓畢绮捐鏍哥畻鎶ュ憡3.jpg
        这是我们拿到的住宅精装核算报告,清一色的合格优良。很多型号都是淘汰的产品型号,无用量,无价格。试问20—30万的装修钱,就值这些?
        成都购房新政之前的世茂城三期其他几栋已经交付的业主,花了高价买来一堆装修垃圾,面对无赖的开发商,很多业主只能忍气吞声打掉重新装修。
鍏充簬涓栬寕鍩庝笁鏈 鍏充簬涓栬寕鍩庝笁鏈
        这是开发商的回复,等于白回复,明显把我们广大业主的正常述求置之不理。
        更可气的是置业顾问在“成都摇号助手”上回复业主——你退房去买啊,鼓捣叫你摇号买房了?        如果在摇号买房之前知晓开发商是这种嘴脸,相信很多业主不会购买。我们业主签合同的前提是,开发商收取了我们23万的定金(注意是  定金 )后,业主才看到所谓的“公平公正、诚信守约”的合同,我们业主只能忍气吞声签下合同,同时也美好地期望开发商给我们的装修不会太差,结果开发商却用这样的样板间回报我们的信任与期望。这是我们业主所不能容忍的。
        我等普通百姓买套房已是负债累累,更无力走司法程序,还请相关职能部门能帮忙解决民生问题!若像房管局这样,“踢皮球的态度”,必然违背了“执政为民”的初衷。所以,还请相关职能部门有切实为民办事。恳请跪求相关部门能帮忙妥善解决,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为谢!
=================
编辑备注:龙泉公话中心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2月28日发表了龙泉驿区房管局关于本帖的回复,内容见3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8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7 16: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当初申报的2480元/平装修价,在12月22日给广大业主的回复,居然变成了总申报装修价除以套内面积,装修单价大幅度上涨,而广大业主看到的却是这样的样板间。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7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微笑拽上阳光 发表于 2018-12-27 17:33
不让我涨房价,我就在装修上作文章。

世茂城三期开发商拿地早,价格也低。我们接受开发商吃一部分装修钱,但是开发商吃相也太难看了。按照套内面积计算的装修价格高达3000+元/平,结果我们看到的却是这样的交付样板间,我们业主能不寒心吗。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8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声-向眸 发表于 2018-12-28 09:06
小编于12月28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龙泉驿区房管局

谢谢小编,但是就前期龙泉驿区房管局反馈给我们业主的信息来看:
1、回复信息中提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多次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搭建沟通平台”,但是广大业主并未见到有关部门出面组织,即便是组织了,但也未带来实质性进展,反而建议我们业主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完全没有站在我们业主弱势群体的立场上,也完全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
2、装修造价方面的问题,区房管局推卸到成都市建委咨询。
并未给予我们业主实质性帮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