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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摄友”的检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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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7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曾经骂我和对我人身攻击的人员:


      你们是谁,我不认识,从来我也不想认识。


      从你们的言行中我不能说出你们有多高尚和多伟大,但是我已经深深认识到至少你们和我不能成为朋友,道不合不相为谋!


      做人要做什么样的人,这个不需要我来指点,因为自己的生活自己去做主,没人可以强迫别人做什么,也没人可以去改变另外一个人。


      纵观网络上所有的发言,我已经深深认识到我的错误,我的错误如下:


      第一:作为医疗纠纷办公室人员,不该参与医疗纠纷的调解和处理,更不应该参与到网络中的答复。唉,为了朋友的利益,为了让大家得到高兴,我已经失职,对于患者我的职责要求就是我应该帮助患者出主意如何找医院赔偿,对不起各位,这点我没有做好,惹得大家不高兴,所以才产生这么多对我攻击的言语,请大家高抬贵手,放过我吧,如果大家有什么需要我即使背叛医院我也给你们力所能及的帮助,因为我怕你们责怪我!


      第二:作为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人员,有时候无聊写点东西发表在网络上是不应该的,因为写得不好,让大家的眼睛受损,致使有些人的眼睛已经失明,无法分辨事情的本来面目,这是我的错,我摄友真诚向你们道歉,如果需要我赔偿的话,哪怕我贱卖我所有资产我都给予最大赔偿。请大家多多包涵,今后发表我会再三斟酌,尽最大努力写好,不让你们的眼睛受到损害!



      第三:作为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人员,我在回答大家的疑问的时候不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下答复,而应该从感情的角度尽自己力所能及的能力给予回答,哪怕出卖医院也是应该的,毕竟大家都是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嘛!对不起有些人,我今后注意自己的工作方式,满足你们的一些愿望。


      纵观以上几点错误,我会尽力改进,努力为你们的利益而奋斗!希望你们看在将来为你们利益而做的份上,就请原谅我的错误吧!




                                                          检讨人:摄友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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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abc 发表于 2011-6-17 16:55
这是检讨书吗??这人一天是不是脑壳有问题,一会又是声明书,一会又是检讨书!


      我诚心认错也不得让我顺利,你到的要怎样呀?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896720780 发表于 2011-6-17 17:17
或许你心里有太多的不平,压或是你根本用错了倾诉的方式,几个人说你不为错,众人说错那么你也许就真的有 ...

    我没有委屈,只有我的错,哪有大家的错,我只是诚心向大家认错,希望得到大家谅解撒!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465539489 发表于 2011-6-17 17:36
劝你就近去“神经科”检查一下,是不是脑袋那个零件出了问题

    不好意思,我已经到精神病院全部检查过,结论是一切正常,中国有句俗话:在疯子的眼中正常人也是疯子,不知道这句对与不对?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465539489 发表于 2011-6-17 17:42
谁是疯子,我相信论坛里面的人都清楚!

    我也知道呀,我现在已经在疯子的眼中变成疯子!就连我的道歉都不让我顺利,你倒的想要怎样?别忘记,这个世界不是由你主宰!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帅de掉渣 发表于 2011-6-17 17:50
在论坛这个大家庭里每个人都只是一个小角色,大家在一起认识交流,别把自己看太高了嘛,搞得好像谁都很关注 ...

   我也不想呀,可是我受到的辱骂还少吗?究其原因,其实大家都知道,所以我经过再三思索,觉得我真的错了,为了表示我的真心,我写检讨书认错,希望得到谅解哈!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465539489 发表于 2011-6-17 17:52
说实在的,我相信论坛里面的大多数人就这次事件的本质来说,对你都可以理解的,只是你的一些行为激怒了大 ...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这是我的座右铭!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465539489 发表于 2011-6-17 17:58
哈哈!希望你别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大路朝天,各走一半,没人可以阻拦别人走路的,所以这个世界也没有人可以用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改变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异乡人george 发表于 2011-6-17 18:05
医者父母心~~
一个没有爱心,同情心的人
是否能有一颗公正的良心~~~

     说到良心,要求患者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是没良心,那么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又是什么心?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思雪 发表于 2011-6-17 18:16
有时的解释会是多余的,先沉默吧,等这个风头过了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为什么要等风头过去?承认自己的错误就是要在风头中进行才表示我的诚意哟!谢谢你的善意提醒!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隐散人 发表于 2011-6-17 18:18
亲爱的楼主!
通过你的检讨我认为可能你因为情绪影响了你的正常思维!你我互不认识,没有利益冲突,作为一 ...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我的能力如何我自己最清楚,谢谢你的提醒!我不是正在检讨吗?这样,由你公开在这里说出来李小梅的医疗纠纷该如何处理,你意下如何呀?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鲜波 发表于 2011-6-17 18:30
水至清则无鱼,人自贱则无敌!

     这句话我最欣赏,谢谢你的提醒!谁在自贱我相信时间会作出公正的评介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鲜波 发表于 2011-6-17 18:49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如果你真的想检讨,还不如真诚的请网友们来对你进行点评,肯定会更加客观!给你改进指明 ...

       我是我,你是你,我不认识你,我是什么样的人我自己最清楚,至少我可以问心无愧面对我自己!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还是那句话:如果你是人的话,不过是一个人,如果你连人都不是的话,那就什么也不是!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鲜波 发表于 2011-6-17 19:02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你的存在就是造物主给人类开的玩笑!

      我的存在如果给一些人没有达到私人目的而产生障碍,那这个玩笑也不错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鲜波 发表于 2011-6-17 19:07
另外你的所有言论/帖子/指导思想,本人也另存收藏,等那天我高兴老就拿去给卫生局那帮人分享,学习~!他们会 ...

      哈哈,随便你拿给谁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你想给谁看就给谁看,这是你的自由!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465539489 发表于 2011-6-17 19:22
大家行行好吧!高抬贵手饶了这guierzhi吧!,不然逼急了真会乱咬人,现在以有这种症状了

     我已经被严重咬伤,还注射过狂犬疫苗!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465539489 发表于 2011-6-17 19:47
善意提醒:过分的张扬自己,就会经受更多的风吹雨打,暴露在外的椽子自然要先腐烂。一个人在社会上,如果 ...

     对不起,这是不是张扬也难说,我的个性就是该说什么就说什么!谢谢你的善意提醒!该说就说,该做就做,自己的一切自己做主!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隐散人 发表于 2011-6-17 19:58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我的能力如何我自己最清楚,谢谢你的提醒!我不是正在检讨吗 ...

      谢谢你,不过所有的程序我们按照正规要求回复患者,至于网络我们是积极认真态度回复!该上报上级我们就上报上级,所以自认为我们的程序没有过错,还是一句话,如果患者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请通过司法程序!不管你是什么,不管你说什么,在没有得到医院明确终止我发言的时候,我将会一如既往履行好我自己的职责!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苏州人 发表于 2011-6-17 20:08
本贴5楼是亮点,但是楼主就是不回答。大家看清楚了哈,一遇到正经问题就不理不睬的人,是一副什么样的嘴脸。 ...

    那我就明确告诉你吧,我没有责任和义务对你的要求作出答复,如果你要了解事情的真相,请你到相关部门去了解和打听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海一孝 发表于 2011-6-17 20:14
楼主 你真的应该消失了!悄悄的!悄悄的!醉了!睡了!大家也就原谅你了!
我真的有点同情你了,成了众敌! ...

     对不起,无法满足你的要求,在没有得到医院正式通知我不发言之前,我必须履行我自己的职责!如果因为李小梅事件而成为大家的敌人,我也无怨无悔,感情始终不能代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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