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2222222”: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大队已知悉,但由于文中未提供该事故的详细信息,暂无法对您所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核实回复,欢迎您到大队当面沟通,大队会就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具体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车辆在发生轻微擦挂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应自行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留证,并快速撤除现场恢复交通,后在协商一致情况下,通过车辆保险走快赔流程;若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约定一起到辖区交警大队凭现场照片作事故责任认定。对应当自行撤除现场而未撤除,造成交通拥堵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我大队路面执勤人员在发现和处置此类事故时,也会引导事故双方通过上述流程对事故进行快速处理,若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路面执勤人员会将搜集的信息和证据移交事故处理中队按程序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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