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禁止!但应该严格执法!坚决杜绝电瓶车违法肇事却赖在机动车上,让广大的机动车主利益受损,当然,一切都以法律、事实为依据,该机动车负责的也不能推诿,不能谁弱、谁闹就谁受益。
事实之一:我的朋友20年底在金桥门口和一个违规在机动车道飞驰的电瓶车美女擦挂,交警和稀泥,喊我们自己协商,否则就因为有人受伤,要扣车,没法子,保险只赔医药费,朋友自己赔了几大千走人。事实之二:我自己在高速被人追尾,为处理此事,跑了好多趟,但因为对方是yi胞,一幅“我全责,我没钱,有啥找保险,不道歉,我随便你”的态度,我真的就只是由保险修好我的车,自己其他损失只能自己倒霉了。
我自己以前骑摩托,禁摩后买了一台代步车,还是工薪阶层,深知生活不易,也不因为自己有汽车而对电瓶车有偏见。我反对禁摩、禁电,我反对违法的人以我弱我有理而胡搅蛮缠,我呼吁交警部门严格执法,勇于担当,不要和稀泥而助长歪风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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