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尊敬的梁书记回复:
1、关于柳林此次的房屋拆迁方案是否考虑全面?我们是属于居委会,土地位置和地理条件应该比村社的好,标准也理应比其他村社高一些。以前搞风貌建设的时候,各村社盖新房都有补贴款1万多,而我们居委会却一毛都没有。到了拆迁的节骨眼上就一视同仁,合理吗?
2、关于此次的拆迁,第一没有出公告,第二没有征民意。是否符合《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在我们居委会这组,几座土坯房赔偿的两套房子一个门面,而我们自家盖的3个门面楼房也只够赔偿2套房子1个门面,我不知道是为什么?把我们的房子挖了,土地推了,补偿又不到位,请问书记作为农民的我们搬到安.置房后如何生存?
3、关于此次的土地流转,原则上是先租后征,租用期间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但是你看看现在,推的推,填的填,完全改变了土地用途,我们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
4、关于我们居委会老生常谈的遗留问题,银杏大道占我们土地今年是第四年。到底谁来为老百姓的良田沃土买单?连基本的生活费都没给。当初签合同说的是租3年,3年满了就一次性付清买断,如今却无人认账。我们居委会的干部曾经几次三番承诺兑现我们的赔偿,然而他们只是领导的好下属,却不是人民的好公仆。只管他们自己工作完成,根本不管老百姓死活。至今未能解决!
5、关于我们居委会5月份,为达到和接近领取养老保险的一批老年人,购买养老保险事宜。当初干部承诺7月份就直接领钱,然而到现在却杳无音讯,这其中还有几位超龄的70多岁的老人了,希望梁书记能在他们有生之年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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