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十大特色餐饮店和十大特色旅游产品 评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全县第三产业发展,深入挖掘地方生态资源,宏扬深厚的生态旅游、饮食文化,展示洪雅地方特色,县政府决定,在洪雅县范围内评选出能充分代表地方特色的十大特色餐饮店和十大特色旅游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所有在洪雅县境内正在经营的大中小酒店、饭店、餐馆,乡镇农家乐、地方名小吃、旅游产品的生产厂家。 二、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餐饮业主、旅游产品生产厂家自主报名。经过初审和消费者投票初选,与专家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评选内容 特色餐饮店要具有地方特色,从知名度、大众化上进行综合评选。旅游产品在现场考察生产流程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选。 四、评选结果 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上公布,将对获奖业主授牌、奖励,获奖业主将优先享受县政府对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五、复审 获奖业主每一年参加一次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09年3月20日—4月10日。 地点:洪雅县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大院内)。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参评餐饮或产品照片、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本次评选活动免收报名费。 联系人:罗 英 联系电话:7411223 7489556 特此公告 洪雅县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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