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4191|评论: 4

是“法治”还是“媒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26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日最高法依法裁定不核准“唐慧女儿案”两被告周军辉、秦星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对此,唐慧表示“非常难受”,无法接受,将找律师代理。唐慧所要求的正义未必就代表正义,诸如要求判7名被告死刑,明显与司法正义相去甚远。这个简单的判断,不光在法律圈,在媒体圈也同样争议不大。作为受害人家属,唐慧有权对个案提出这样或那样的期待。就如同法院也有权依据法律不满足她这样的期待。提不提“祈求”是唐慧的权利,判不判死刑是法院的权利。法院判案本就该中立、独立、客观、理性。


在这个自媒体时代,法官想要超然于舆论之外,几无可能。对于舆论场上的不同声音,愿意兼听的,不妨听之。对自己的法律判断和裁判技艺颇有信心的,无视舆论喧嚣也无碍司法裁判。法院呈现公正并不在于他对舆论的研判或把握,而首先在于他是不是向公众提供了一份有说服力的裁判文书。司法没那么脆弱,舆论也没那么强大。


“媒治”在民众层面表现为,“有问题找媒体”;在官方层面则是,媒体一报道,领导就“高度重视”。“媒治”往往是对“人治”的反抗,但这种反抗还是有可能以“人治”结尾,未必会进入“法治”的轨道。据说,湖南高院一位法官曾说,“我们这个判决,最后就是寄希望于最高院不核准,因为这个案子确实不应该判任何人死刑”。湖南高院“违心并违法”地判两被告死刑,是受到什么的影响不然自明。当下的司法,既受到权力的干扰,又受到舆论的钳制,并不真正独立,这就是现实。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93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4-6-27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12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