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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方梦界

[群众呼声] 关注四川南江县食品公司违法破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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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2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食品公司违法破产,拆迁都是政府欺上瞒下,暗箱操作 ,官商勾结,狼狈为奸。

发表于 2014-10-23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人民政府公然践踏法律法规,
       中国法院公信力荡然无存,
          这难道不是整个社会巨大的悲哀?!


发表于 2014-10-23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人民政府公然践踏法律法规,
       中国法院公信力荡然无存,
          这难道不是整个社会巨大的悲哀?!


发表于 2014-10-25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人民政府严重违反政策,在南江县食品公司板凳呀拆迁职工所住公房陪偿中,公房私陪(连厂房,办公室,猪圈都当私房陪偿),几至几十万不等,引起了全体职工的公愤,特别是在职工上访,维权的时候,还在继续公房私陪,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中还这样大胆妄为的操作,破坏南江的经济建设,和安定团结。要求政府,纪委严查此事。

发表于 2014-10-26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食品公司板凳呀(老厂房)卖了几亿,,还说什么棚户区改造,都是骗人的鬼话,目的就是为了骗上面的钱省上又补助了几亿,那当然有钱罗,机会难得,当官的好趁机大捞一把。
都是国家的钱,职工的双保,生活费,房改为什么不该给,


发表于 2014-10-27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食品公司板凳呀(老厂房)买了几亿,,还说什么棚户区改造,都是骗人的鬼话,目的就是为了骗上面的钱,(省上又补助了几亿),那当然有钱罗,机会难得,当官的好趁机大捞一把。
都是国家的钱,职工的双保,生活费,房改为什么不该给,



发表于 2014-10-27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明知违法继续为之!反正也是错案了!死猪不怕开水烫!

发表于 2014-10-27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食品公司板凳呀(老厂房)卖了几亿,,还说什么棚户区改造,都是骗人的鬼话,目的就是为了骗上面的钱省上又补助了几亿,那当然有钱罗,机会难得,当官的好趁机大捞一把。
都是国家的钱,职工的双保,生活费,房改为什么不该给,




发表于 2014-10-27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工龄买断款”的性质及分割规则    一、工龄买断款的性质  工龄买断款兼具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属性,其份额取决于夫妻关系存续情况。所谓工龄买断款,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作出的贡献进行补偿并对劳动者今后生活提供一定保障的款项,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工龄买断款不同于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工作的及时反馈,而工龄买断款既具有向前的追溯性,又具有相后的延续性。准确界定工龄买断款的性质,应以相应规则对工龄买断款进行划分,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款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认定为个人财产。  破产安置补偿费的前提是破产企业与职工强制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6条的有关规定,企业依法申报破产,经法定破产程序后,职工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请求获得安置补偿费的权利。安置补偿费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是我国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的产物,从劳动法的角度来讲,破产安置补偿费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密切相关,本质上仍然属于工资性收入。  工龄买断款的前提是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其包含了企 业对职工在过去工作中所做出的贡献的经济补偿和对职工今后再就业、养老、就医等方面的救济和保障,与职工存在着较紧密的人身依附性。工龄买断款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劳动关系终身制下的产物,应当视为职工本人期待利益的提前兑现,而不纯粹是职工的工资性收入。  就买断工龄款的性质来说,它是发放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费用,与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有相似之处,均包含劳动或者军队工作补偿、失业或再就业保障金。  二、工龄买断款的分割规则  因企业改制等原因获得的“工龄买断款”,可以参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确立的原则处理,但在使用具体规则时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企业改制时往往为劳动者一次性交纳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在60周岁以后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在计算具体年限时应当为60岁与劳动者进入该单位实际年龄的差额。如果企业改制时未为职工一次性交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而是将这些费用一次性补偿给职工的,那么在计算具体年限时应以人均寿命与职工进入该单位实际年龄差额为宜。基于现行规范未明确限定为70岁,结合立法本意,人均寿命可以参照劳动者住所地上一年度的全省人均寿命标准。  工龄买断款并非规范的法律概念,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对职工买断工龄并发放相应费用在实践中存在各种不同的名称, 有效甄别买断工龄款的范围是处理该类案件的前提。  三、有关规定摘录  《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51.对夫妻一方因企业改制等原因获得的“工龄买断款”,可以参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确立的原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本文根据《人民司法(案例)》2013.10(总第669期)第21页—第23页整理,具体内容详见原文。

发表于 2014-10-27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指导价”只是地方性的土政策,不能称为“国标”,因为我们至今没有看到国资委出台过“买断工龄”的计算方法和最低底线的规定和有关的政策,甚至,是哪一位天才的人物想出了“买断工龄”这种天才的主意,我们也一无所知。正因为如此,某些地方出台“政府指导价”更显可贵。毕竟聊胜于无,总算有人还肯为处于弱势的被买断工龄的职工说句话。不过,即使仅仅考虑工龄的经济属性,这价格定得也未免太低。“买断工龄”实际上是单方面撕毁劳动合同的行为,除了要“买”人家的工龄以外,还应该承担毁约责任,并支付赔偿金。不仅如此,站在政府立场上,对社会就业负有责任的政府,完全有必要对这种大规模的撕毁劳动合同的行为给予惩罚性征税。--- 这些都还仅仅只是在经济利益方面转圈子,没有涉及工龄里蕴涵的其他属性。涉及其他属性,话题就复杂了。

  我在《“买断工龄”买断了啥?》里说过:“‘买断工龄’不仅是买断职工工作年限所创造的价值及相应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同时也买断了一个时代,买断了该职工与该时代血肉相联、相生相伴的理念、追求、情感和全部希望。”买断工龄首先是买断了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意味着什么呢?拥有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就意味着他是企业的主人翁,也是国家的主人翁。现在这一“买断”,他就立刻变成了“蛤蟆”。在很多老板眼中,“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有的是。”从国有企业中被扫地出门的人甚至还不如蛤蟆。把人家由主人翁一下子变成了蛤蟆,应该支付的赔偿金应该价值几何?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也就是说,自由是世间最可宝贵的东西,比生命可贵,比爱情可贵。为了自由,生命和爱情都可以抛弃。一个人从主人翁变成了蛤蟆,由于受到年龄和体力的限制,想再找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当然就不再拥有自由。就没有了讨价还价的余地,也就不再能够保住尊严。把自由加上尊严,又该出多少价钱来“买断”?

  所以,确定“买断工龄”的支付标准,需要计算的因素有:职工工作年限所创造的价值、他历年来为社会所做的全部积累、他应该享有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加上他与企业血肉相联、相生相伴的理念、追求、情感和全部希望,再加上他马上要失去的自由和尊严。--- 这一切的总和,就是老板应该支付的价格。这些都是可以“买断”的吗?工龄有价,情义无价,谁能为“买断工龄”定一个价?改革的目的决不是把所有的人都变成经济动物,假如把所有被人们珍视的感情、信念、追求和希望全都仨瓜不值俩枣地拿去拍卖,日子也就没有多少意思了。
 

发表于 2014-10-27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1,现在不允许买断工龄
2,企业不能以员工年龄大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发表于 2014-10-28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13:37
这就是父母官办的事

发表于 2014-10-28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工龄买断款”的性质及分割规则    一、工龄买断款的性质  工龄买断款兼具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属性,其份额取决于夫妻关系存续情况。所谓工龄买断款,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作出的贡献进行补偿并对劳动者今后生活提供一定保障的款项,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工龄买断款不同于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工作的及时反馈,而工龄买断款既具有向前的追溯性,又具有相后的延续性。准确界定工龄买断款的性质,应以相应规则对工龄买断款进行划分,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款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认定为个人财产。  破产安置补偿费的前提是破产企业与职工强制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6条的有关规定,企业依法申报破产,经法定破产程序后,职工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请求获得安置补偿费的权利。安置补偿费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是我国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的产物,从劳动法的角度来讲,破产安置补偿费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密切相关,本质上仍然属于工资性收入。  工龄买断款的前提是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其包含了企 业对职工在过去工作中所做出的贡献的经济补偿和对职工今后再就业、养老、就医等方面的救济和保障,与职工存在着较紧密的人身依附性。工龄买断款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劳动关系终身制下的产物,应当视为职工本人期待利益的提前兑现,而不纯粹是职工的工资性收入。  就买断工龄款的性质来说,它是发放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费用,与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有相似之处,均包含劳动或者军队工作补偿、失业或再就业保障金。  二、工龄买断款的分割规则  因企业改制等原因获得的“工龄买断款”,可以参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确立的原则处理,但在使用具体规则时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企业改制时往往为劳动者一次性交纳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在60周岁以后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在计算具体年限时应当为60岁与劳动者进入该单位实际年龄的差额。如果企业改制时未为职工一次性交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而是将这些费用一次性补偿给职工的,那么在计算具体年限时应以人均寿命与职工进入该单位实际年龄差额为宜。基于现行规范未明确限定为70岁,结合立法本意,人均寿命可以参照劳动者住所地上一年度的全省人均寿命标准。  工龄买断款并非规范的法律概念,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对职工买断工龄并发放相应费用在实践中存在各种不同的名称, 有效甄别买断工龄款的范围是处理该类案件的前提。  三、有关规定摘录  《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51.对夫妻一方因企业改制等原因获得的“工龄买断款”,可以参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确立的原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本文根据《人民司法(案例)》2013.10(总第669期)第21页—第23页整理,具体内容详见原文。

发表于 2014-10-28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指导价”只是地方性的土政策,不能称为“国标”,因为我们至今没有看到国资委出台过“买断工龄”的计算方法和最低底线的规定和有关的政策,甚至,是哪一位天才的人物想出了“买断工龄”这种天才的主意,我们也一无所知。正因为如此,某些地方出台“政府指导价”更显可贵。毕竟聊胜于无,总算有人还肯为处于弱势的被买断工龄的职工说句话。不过,即使仅仅考虑工龄的经济属性,这价格定得也未免太低。“买断工龄”实际上是单方面撕毁劳动合同的行为,除了要“买”人家的工龄以外,还应该承担毁约责任,并支付赔偿金。不仅如此,站在政府立场上,对社会就业负有责任的政府,完全有必要对这种大规模的撕毁劳动合同的行为给予惩罚性征税。--- 这些都还仅仅只是在经济利益方面转圈子,没有涉及工龄里蕴涵的其他属性。涉及其他属性,话题就复杂了。

  我在《“买断工龄”买断了啥?》里说过:“‘买断工龄’不仅是买断职工工作年限所创造的价值及相应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同时也买断了一个时代,买断了该职工与该时代血肉相联、相生相伴的理念、追求、情感和全部希望。”买断工龄首先是买断了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意味着什么呢?拥有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就意味着他是企业的主人翁,也是国家的主人翁。现在这一“买断”,他就立刻变成了“蛤蟆”。在很多老板眼中,“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有的是。”从国有企业中被扫地出门的人甚至还不如蛤蟆。把人家由主人翁一下子变成了蛤蟆,应该支付的赔偿金应该价值几何?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也就是说,自由是世间最可宝贵的东西,比生命可贵,比爱情可贵。为了自由,生命和爱情都可以抛弃。一个人从主人翁变成了蛤蟆,由于受到年龄和体力的限制,想再找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当然就不再拥有自由。就没有了讨价还价的余地,也就不再能够保住尊严。把自由加上尊严,又该出多少价钱来“买断”?

  所以,确定“买断工龄”的支付标准,需要计算的因素有:职工工作年限所创造的价值、他历年来为社会所做的全部积累、他应该享有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加上他与企业血肉相联、相生相伴的理念、追求、情感和全部希望,再加上他马上要失去的自由和尊严。--- 这一切的总和,就是老板应该支付的价格。这些都是可以“买断”的吗?工龄有价,情义无价,谁能为“买断工龄”定一个价?改革的目的决不是把所有的人都变成经济动物,假如把所有被人们珍视的感情、信念、追求和希望全都仨瓜不值俩枣地拿去拍卖,日子也就没有多少意思了。
 

发表于 2014-10-28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委第一巡视组进驻恩阳区开展巡视工作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省委第一巡视组从10月13日开始进驻恩阳区开展巡视工作。14日上午,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恩阳区工作动员会召开。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秦刚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罗冬灵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书记梁津华作表态发言。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彭斯龙及巡视组成员出席会议。恩阳区区级四大班子成员,区级各部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了会议。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与巡视组联系,省委第一巡视组在恩阳区巡视期间,在区委、区政府办公楼前设立意见箱,公布对外联系电话:18482080531。希望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jizhuoyangq

发表于 2014-10-28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食品公司违法破产,拆迁都是政府欺上瞒下,暗箱操作 ,官商勾结,狼狈为奸。

发表于 2014-10-29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房属于国有资产,你们南江连猪圈都赔偿几十万,县政府的那些领导是白痴,傻瓜,蛤儿。     支持你们依法维权!

发表于 2014-10-30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也太黑暗了,连公家的猪圈都给私人赔偿几十万。我们支持你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发表于 2014-10-30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部党委下发,<2011年公安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要求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对公安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坚持,l零容忍。
,<意见.>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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