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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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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段是收费的,不是高速又是什么?我不懂了

发表于 2014-5-22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交警事后的涂改某一程度上说明了这个问题,开始没打点到位,后来

发表于 2014-5-22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除了这个高速突然变成了国道,事故原因分析不到位,这事故认定书做的还算马马虎虎!

发表于 2014-5-22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历来这些执法部门就没有给偶么好印象,自然不会支持它

发表于 2014-5-22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故责任既然明确了,就不应该连带,有没有任何关系,靠!

发表于 2014-5-22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强悍的马鞍山法院,人家不给钱,就直接账上划走,牛掰,太牛掰了

发表于 2014-5-22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扔早就不见了,还这个那个呢,切~~要不怎么从新国线账上强制转账?

发表于 2014-5-22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笔录事故第三天就开始做了,为何交通认定书十月七号才下,其中是否有新情况?

发表于 2014-5-22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忍住,不能爆粗口,我淡定,淡定,还是淡定不了。

发表于 2014-5-22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是槽罐车超载如此严重,也不会撞成这样
发表于 2014-5-22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诺,十月九号才出的事故认定书,而且调查的也不是很到位好哇啦!
发表于 2014-5-22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些借条在,至少借条上的经手人一个都跑不掉,你们惨了!

发表于 2014-5-22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稍微查了一下,马鞍山交警是否有处理赔偿款的权限,居然没有。

发表于 2014-5-22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不是赔偿解决了,事情就解决了,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14-5-22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去查查看关于连带的概念吧,现在已经不是过去了,普法做的还是很到位了

发表于 2014-5-22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内部人事的爆料应该错不了,最好透露一下,如今是哪个法院受理

发表于 2014-5-22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说,一审结束之后,类似于没有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通知,直接加了一个双方负连带责任?
发表于 2014-5-22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交警出具的凭证,可不仅仅是新国线公司垫付的七百多万,还有交强险部分,不足的地方才由个人支付的

发表于 2014-5-2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要我赔偿,也只赔偿自己改承担的那部分

发表于 2014-5-22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判断确实有失公允,而且,就算没有GPS定位,看路标也知道是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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