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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老百姓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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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 13:32 | |阅读模式
尊敬的平昌县人民政府蒲县长:
平昌的老百姓向您说个事儿,本来买房是件开心的事儿,但在平昌县江口镇买房却是非常不幸的事:就拿平昌县新华街状元小区来说吧,2006年交房到今天2014年已经9个年头了,开发商却迟迟没有办房产证,据说手续都还没有完善.成何体统!我状元小区1000多户业主,2004年陆续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约定,开发商应于2006年10月交房,并于交房后3个月之内办理产权证.
  房子虽然住着,可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业主们多番催促开发商,尽快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却音信全无.
该小区是平昌县明悦房地产公司承建,法人是肖显明,据说是平昌县政协委员.
状元小区十四号楼业主有特别要求:
1.        请尽快给业主办房产证.
2.        长达9年时间,依合同规定开发商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3.        本来该栋楼设计9层,现在修建为12层.并且以换绿顶子为名,又加一层进行出卖.(城管执法大队对于加层进行了一次强拆,不久又进行恢复并出卖,业主几次进行电话举报至今城管执法大队未回复).为今后安全着想,业主要求拆除.
请求县长大人问一下政协委员肖显明,怎么办?
状元小区十四号楼全体业主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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