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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观天下

[群众呼声] 谁来做主,857厂艰辛维权11年没有给解决的政策性破产关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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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太不容易了,希望楼主持续更新照片。。我们将持续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好人 发表于 2014-4-23 11: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确实太不容易了,希望楼主持续更新照片。。我们将持续关注。。。

zhong中核集团在打太极

发表于 2014-4-23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11年上访路太艰难了,看着有人都倒下了,真心酸,持续关注中!

发表于 2014-4-23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核集团怎么这样黑啊

发表于 2014-4-23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等解决

发表于 2014-4-23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3 13:07
顶!顶!!顶!!!
发表于 2014-4-23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

发表于 2014-4-23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核工业公司和绵阳市政府,解决核工业857厂异地安置问题

发表于 2014-4-23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核工业公司和绵阳市政府,解决核工业857厂异地安置问题

发表于 2014-4-23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当年,我们的父辈为三线建设献了青春,又献了子孙,几十年已两鬓斑白还要走上艰难的维权之路,强烈要求核工业公司和绵阳市政府,解决核工业857厂异地安置问题,再好好查查破产时国有资产的流失与其中的腐败!!
发表于 2014-4-23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防城港老蛤蚧 于 2014-4-23 14:42 编辑

1黄像-4.jp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3 14:48
不应让这些给国家做过贡献的人寒心。

发表于 2014-4-23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艰难的维权之路@

发表于 2014-4-23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857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问中核集团,在八五七厂政策性关闭前,在没有依法召开八五七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八五七厂关闭破产方案》、《职工异地安置方案》、《职工再就业安置方案》的情况下,是怎样决策出台八五七厂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又是哪位领导签字批准的?
二问中核集团,在2003年2月25日上午,清算组进入厂里宣布八五七厂进入关闭破产程序时,为什么不提前通知职工代表参加会议?为什么要选择在已闲置的厂区三食堂宣布而不在生活区的俱乐部礼堂或者广场对广大职工宣布?你们当时怕什么?
三问中核集团,在八五七厂进入政策性关闭破产前,为什么不向广大职工宣传中办发【2000】11号文、国发【2002】7号文、国防科工发【2002】1040号文件,为什么要剥夺八五七厂职工的知情权?
四问中核集团,为什么不执行中办发【2000】11号文、国发【2002】7号文、国防科工发【2002】1040号文件三个国家级政策文件,与绵阳市政府共同编制《八五七厂职工异地安置方案》,中核集团是哪位领导决定不编制这个方案的?
五问中核集团,为什么不与绵阳市政府共同落实《八五七厂职工异地安置方案》政策,严重损害3500名八五七厂职工的切身利益?
六问中核集团、绵阳市政府(即当时的八五七厂清算组)为什么八五七厂当时那么多土地、资产、生产和生活资料才评估、拍卖了1400万左右,导致职工没有受益,清算组是谁签字确认这个评估结论?
七问中核集团、绵阳市政府(即当时的八五七厂清算组)绵阳凯厦集团是如何购买八五七厂的?购买八五七厂的前提或者承诺究竟有哪些?
八问中核集团、绵阳市政府(即当时的八五七厂清算组)是谁允许绵阳凯厦集团在购买八五七厂后还在清算阶段就拆卖厂子?是谁允许绵阳凯厦集团不履行承诺安置60%以上八五七厂职工再就业的?
九问中核集团,11年来,为什么要隐瞒没有编制《八五七厂职工异地安置方案》的事实真相,欺骗、愚弄八五七厂上访人员,中核集团分管领导是谁:该不该追究渎职和行政不作为的责任?
十问中核集团,中核集团主要领导孙勤为什么不及时接见、接待这次八五七厂赴京维权代表?八五七职工代表按照正常的反映渠道来要求解决问题,维护3500名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八五七厂的上级主管单位,难道就那么怕职工吗?
     最后,要郑重提醒中核集团注意:不要忽视这次职工维权,职工看不到中核集团和绵阳市政府共同编制、组织实施的《八五七厂职工异地安置方案》和如何解决当年凯厦未安置60%以上八五七厂职工再就业的问题,赴京维权代表绝不撤走,而且还会有更多的八五七人赴京维权!!!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核工业八五七人,2003年厂里被国家政策性关闭时,出台了一系列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依据有:中办发【2000】11号文、国发【2002】7号文、国防科工发【2002】1040号文),但是,2003年八五七厂政策性关闭时,由中核集团、绵阳市政府、江油市政府组成的清算组,置国家法律、国家政策于不顾,严重侵犯了3500名职工合法权益,主要问题包括三项:一是在启动八五七厂政策性关闭破产前,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如八五七厂关闭破产方案、职工异地安置方案、职工再就业方案等)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国家相关政策也不宣传,在大多数职工不知情的情况,在只有100人左右厂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情况,就宣布进入关闭破产程序,严重侵犯了职工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二是中核集团没有按照上述国家级的三个文件要求,会同绵阳市政府编制、实施职工异地安置方案;三是中核集团、绵阳市政府没有督促当年购买八五七厂的凯厦集团公司,履行向中核集团、绵阳市政府的承诺,安置60%以上八五七厂人员就业,凯厦集团购买八五七厂后,还在清算阶段,就变卖了全部生产线、资产、生产资料,也就没有安排八五七厂一人就业,严重违反了国家对安置八五七厂职工再就业的政策规定。11年来,厂里职工多次上访,中核集团、绵阳市政府总是遮遮掩掩,隐瞒真相,拒不解决问题。2014年2月28日,八五七厂职工代表向绵阳市中级法院提请要求绵阳市政府进行《八五七厂职工异地安置方案》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在法院审理中,中核集团出具了未编制过《八五七厂职工异地安置方案》的证明材料,绵阳市政府在答辩中称未见到过《八五七厂职工异地安置方案》,法院已部具备信息公开的条件为由,判决职工败诉。也就是通过这次法院开庭审理和判决,八五七厂职工才知道,中核集团当年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行政渎职和不作为,根本没有会同绵阳市政府编制和实施《八五七厂职工异地安置方案》,严重侵犯了3500名职工的合法权益。随后,10几名职工代表,有力有节到中核集团,本想找中核集团解释和解决当年国家要求中核集团和绵阳市政府落实职工异地安置的问题,时至今日,中核集团也未正式接见和接待赴京维权的代表,赴京维权人员职能在中核集团门口,进行艰难维权。
     我们不得已,才在这里发帖,希望有良知,有正义感的法律届人士、媒体届人士乃至政府官员、共产党员,伸出同情之手,帮帮我们这些为了中国核工业事业发展作出过重大牺牲和贡献的八五七3500名职工,依法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因为,这是三代八五七人的血汗钱、救命钱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政策性破产解体的绵阳江油核工业国营857厂职工们的活命钱,到底去哪了?


第一部分 八五七的前世今生    


一. 原国营八五七厂简况
    
        中核集团原国营八五七厂始建于1965年4月,当时正值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急需建设强大国防的关键时刻。工厂初建时隶属于冶金工业部,厂名为西南金属制品厂,通讯代码是654信箱。1981年1月划归到中国核工业部燃料局管辖,更名为中国核工业国营八五七厂;1984年由中核集团燃料局划归中核集团宝原工贸公司管辖,直至2003年2月27日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

   上世纪60年代,为建设我国自己的核工业,周恩来总理带领“五人考察小组”乘直升飞机,在四川省龙门山脉的深山老林,亲自选定了我国当时唯一的铀分离膜生产厂和亚洲最大的超细镍粉生产厂厂址(即当时的西南金属制品厂)。随后,在党中央的召唤下,从祖国冶金系统的各大钢铁企业抽调的领导干部和技术骨干;从清华大学、北京钢铁学院(现北京科技大学)、重庆大学、中南矿冶学院、大连钢铁学院等五大院校汇集的科技英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选调的750名优秀官兵;从京、沪、渝招选的650名青年女工;从四川省的中江、广元及江油招收的近400名青年工人,组建了当时的西南金属制品厂即现在的中核集团公司原国营八五七厂。

     1966年8月,八五七厂全体职工家属在尚未完成工厂基础建设的条件下,为了祖国的“两弹一星”,为了能让全国人民“睡好觉”,住在“干打垒”的房屋里,克服了无法想象的各种困难,按照党中央的决策边生产边建设,成功的生产出我国自己的铀同位素分离膜和纳米级镍粉。为我国铀235浓缩生产厂,及时的提供了关键性的核心元件。几十年来经过全厂广大科技人员的不断攻关,在全体八五七人的共同努力下,先后更新了六代产品,为我国“两弹一星”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也为我国核工业的发展立下了不可磨灭的汗马功劳。
    
         
二. 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原因
  
        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随着国家对军工行业进行的战略调整,国营八五七厂经历了从军工限产到全面停产,再到全面军转民的艰难再创业历程。由于工厂地处深山、交通不便、信息不灵、设备单一且专业化强、观念落后等因素,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战场上败下阵来,逐步呈现出无法维持自主生存的局面,最终走到了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工失业、家属异地搬迁的再生之路。所有这些意味着,八五七人已将自己亲手辛辛苦苦建设起来的工厂毁于一旦,从而再次走上完全不依靠国家扶持,自己谋求生存的道路。八五七厂人面临的这一切和当时建设工厂一样是党的需要,是国家的需要,是改革开放的需要,是八五七人为祖国的核工业做出的再贡献,八五七人对此无怨无悔。

    
三. 原国营八五七厂实施关破前后的几组数据

   关闭破产时全厂在职职工人数:1737人;
    关闭破产时全厂离退休职工人数:1663人;
    关闭破产时全厂职工家庭户:1570户;
    关闭破产前全厂职工月人均工资:456.00元;
   关闭破产期间全厂职工基本生活费:232.50元;
   截止2007年10月20日,原八五七人住户家居状况是:江油市华坪生活区约有700户;江油约有350户;绵阳约有240户;成都约有80户;重庆约有30户;北京约有25户;上海、东北及其他地区约有50户。

          
第二部分 实施关闭破产以来的主要问题


  1. 党和国家关于异地安置的主要政策依据和文件规定

   八五七厂自决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后,为能使为我国核工业立下汗马功劳的八五七人顺利的完成历史转折,在党和国家亲切关怀下,国家有关部委先后下发了中办发〔2000〕11号、国发〔2002〕7号、科工改发〔2002〕1040号文件,依据政策和规定:国营八五七厂关闭破产后职工异地安置到四川省绵阳市。具体为:
     (1)国家对异地安置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给予住房补贴。
    鉴于异地安置只能解决职工基本住房,不等同于正常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异地安置职工住房补贴额一律按照60m2/人的经济适用房标准进行核定。

     (2)考虑到关闭破产企业职工自筹资金比较困难,职工安置地的地方政府原则上按照经济适用房标准建设安置住房,并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不再另行收取安置职工子女入学、职工家属就医、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对特别困难的职工,在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住房建设面积进行安置。

     (3)八五七厂职工异地安置,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办法。

     (4)职工异地安置实行统筹规划,由中核集团公司与绵阳市政府签订异地安置协议,共同制定职工异地安置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妥善地做好关闭破产后职工的异地安置工作。

     (5)归结起来,国发〔2002〕7号文件提出的职工异地安置的政策体现了一个基本精神:群众的根本利益高于一切(这是核心);提出一个基本要求:积极妥善解决职工异地安置问题(要求领导重视);确定一个基本方法: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在集中安置地绵阳市建设经济适用房;以分散安置为辅,适当发放住房补贴,以照顾能够投亲靠友的返乡职工);实现一个基本目标:职工全部安置到异地居住(做到搬得出、住得起,必须对困难群体给予照顾)。

     按照上述规定,对于当时的八五七厂职工来说,由于长期的低工资造成了大部分职工家庭普遍没有积蓄;在此基础上,职工即便是领取了一定的住房补贴金,在安置地绵阳市也同样是买不起商品房的。所以,国家考虑到这一点,要求安置地的地方政府,用集中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办法来解决异地安置问题。因为在集中建设经济适用房时,国家将在利润提取比例上(要求不得超过3%)、土地征用上和原材料使用上,给予地方政府以最大的优惠和补助。地方政府由此可在建设经济适用房时,享受减免有关费用、降低住房面积标准、实现建设较低单位面积价格的经济适用房,安置异地搬迁的八五七厂职工。而接受异地安置的八五七厂职工,也可按照国家财政补贴一点,安置地地方政府照顾一点,企业(或主管单位)和个人负担一点的模式实现异地搬迁。所以,给予住房补贴与建设经济适用房这两项政策必须同时并举、同时具备、同时到位,才能解决好职工异地安置问题。

    2. 原国营八五七厂破产清算组,在实施关破程序时的具体做法

     (1)对中央和国家关于企业关破的政策不宣传、不解释,甚至进行封锁消息。

     破产清算组在八五七厂大部分群众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绵阳市、江油市公安局组织警力的保护下,召集原国营八五七厂部分中层干部,凭入场券进入原厂区第三食堂开会宣布:国营八五七厂进入关闭破产程序。

     (2)对企业职工异地安置政策更是不作任何宣传和解释。

     清算组对中央和国家计划建设经济适用房异地安置职工的问题,从未让群众讨论过,更没有任何形式的公告告知。自从启动关破程序以来,没有召开任何形式的代表会、座谈会,对国家异地安置方案进行讨论过。在全厂职工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愚弄群众领取了微薄的住房补贴,并签订了霸王式承诺书……“今后不再要求任何组织解决住房问题,还要自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相关责任。”当有职工提出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质疑时,却遭到他们的狡辩和反对。由此,从企业破产到现在,我们从不知道《异地安置协议》和《异地安置实施方案》的内容。他们对这两个文件实行了严密封锁。我们认为,我们有权利知道这两个文件的内容。最近我们找到绵阳市政府要求查看上述文件,绵阳市政府给了我们一份没有中核集团公司签章的所谓《异地安置协议》;随后,我们询问了中核集团公司总经理孙勤同志,他说是他亲自签署的《异地安置协议》,上面不可能没有中核集团公司的公章。由此看来,这不是《异地安置协议》的原文,而是一份无效协议。由此,我们坚决要求绵阳市政府向原八五七厂职工公布这两个文件的真实内容和原文的复印件。

     (3)清算组在启动关破程序以来,在政策上封锁消息,在执行程序上愚弄百姓。

     清算组给群众的解释是:国家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你们去买商品房,这就是异地安置。至于老百姓是否能买得起商品房、是否能搬得出去,就一概不闻不问了。所以,我们认为清算组没有执行中办发〔2000〕11号和国发〔2002〕7号文件关于异地安置的政策,而是通过封锁消息、愚弄百姓的手法,对中央和国家的政策进行敷衍应付;致使八五七厂异地安置工作流产,异地安置政策没有落实,这是一种严重的渎职行为。
     至今,八五七厂已经关闭破产8年多了,全厂1570户地处深山老林的原国营八五七厂职工家属仍有700多户没有搬出去。这给他们在就医、就业、子女上学和日常生活上带来了严重的困难。而另一部分职工为了就业糊口、子女上学、老人就医,不得已采取全家老少合伙、向亲友借贷、按揭等方式在江油、绵阳、成都等地购买了商品房,由此又给他们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压力,使得本来就拮据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4)所谓异地安置补贴款套用的“公式”是绝对错误的。

     清算组在发放所谓异地安置补贴款的套用计算公式,是延用1999年绵阳市政府对政府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给予住房补贴的计算公式: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标准÷2-上年职工省平均工资×4÷住房控制面积标准)×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套用这种计算公式,来计算2003年实施异地安置的八五七厂职工住房补贴是错误的。因为,绵阳市当时的住房补贴控制面积标准是:一般干部和工人85m2,区科级干部92 m2,县处级干部105 m2,地厅级干部125 m2;而八五七厂异地安置职工的住房补贴控制面积标准只有60 m2。与计算公式中住房补贴的控制面积标准相差悬殊,是不能同日而语的。而同属于中核集团宝原工贸公司的国营八二一厂,在实施转制过程中计算异地安置职工的住房补贴时,就没有套用地方的这个计算公式。
     另外,这个计算公式在操作上具有随意性,不能反映真实情况。例如:绵阳市府给予的住房补贴标准是1200元/ m2,而广元市给予的是1000元/ m2住房补贴标准,但八二一厂职工异地安置住房补贴,却远远高于八五七厂职工异地安置住房补贴额(详见附件《两个破产企业异地安置工作对照表》所示)。

     其次,上年度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在许多情况下无法使用。例如:2002年绵阳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00元,套用计算公式:(1200元/ m2÷2-8900元×4÷60 m2)×60 m2=420元。420元加上工龄工资也就只有5000元左右,试想,这点钱能够买得起经济适用房吗?

   由此可见,套用这个计算公式来计算异地安置房贴本身就是错误的。

     (5)清算组及有关部门的回函和口头答复中的承诺必须履行、错误观点必须纠正。

     A. “中央文件也不是都执行。”个别领导和公务员竟然视中央文件为儿戏!
     B. “几年了,这个船是难翻过来了”。那怎么理解我党有错必纠的政策呢?
     C. “当时多数职工要求将异地安置补助发到个人手上”。请问:这个多数职工是怎么来的?是指哪些职工?根据是什么?是开会,还是书面调查统计出来的呢?
     D. 一方面考虑要实现多元化的异地安置去向,另一方面又怕建设经济适用房周期长、面积、楼层、朝向等不易掌握的因素,就放弃了统一建设经济适用房,是根本不顾中央和国家的规定,不顾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表现,是原国营八五七厂清算组工作的失职。
     E. 中核集团公司的复函说:“中核集团公司和绵阳市府的异地安置协议中规定:八五七厂职工、家属迁入绵阳市,进行异地安置,由职工自主选择市内住宅小区购买经济适用房”。请问,在绵阳市的什么地方有小区经济适用房呢?
     F. 省国防工办回函中说:“江油、绵阳为八五七厂职工建了500套经济适用房,房价为1000元/ m2,出台了相关政策,在三年内买房的还优惠50元、40元、30元/ m2”。经济适用房,我们没有看到;只是购房优惠到现在只有江油市履行了,绵阳市为什么不履行呢?是谁在欺骗和说谎呢?幽默的是直到2006年八五七人才从废纸中看到,绵阳市华星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3年6月31日散发的广告称:专为中国核工业八五七厂员工量身定做的《龙都豪门花园》,是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商品房的品质。又称:“小区建设争取到了政府的经济适用房指标,享受政府制定的优惠价和相应的税费减免政策。”请问安置八五七厂职工的经济适用房这块“肉”是被何许人吃了?汤又被何许人喝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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