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2337|评论: 374

[及时新闻] 通江县公安局所发公告歪曲事实,受害者家属血泪倾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4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广大网友:
本人是近日通江宕江派出所围殴老人事件中受害老人之女 。今日下午2时,通江县公安局在网上发表一篇名为《关于网传“派出所民警围殴半百老人”事件的公告》一文。受害者家属及其本人查看之后悲愤难当。通江县公安局严重扭曲事实,误导广大民众,所述调查结果完全悖于事实真相。 关于此公告中所描述的所谓“真相”,我需要做出以下几点陈述,恳求广大网友耐心看完全文,句句属实,字字血泪!!!!
   首先:通江公安局“经查证”此话本身就严重有误。在此公告发布前, 公安局对我父亲和弟弟的调查笔录备案仍在进行中! 此时公安局治安大队笔录备案上有纤细的时间记录。 笔录今日下午4点时仍未结束,而公安局却于下午2时发布公告称“经查证” 试问广大网民朋友,此公告合理可信吗!!做调查笔录的时间众亲属以及华西日报记者均在现场亲眼目睹。
  第二:关于通江公安局“经查证”所阐述的“真相”中,明确指出”杨某,李某 欲打砸吧台物品和人员“并”阻碍民警执行公务。 “欲”一字明确提示次事尚未发生! 即便民警把此时间定性为“寻衅滋事”,也应在第一时间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询问取证调查,而不是在没有任何允许调查的情况下用电警棍击打杨某的人,电警棍火花四溅的情景当时在场者均有目睹。
  第三: 通江县公安局所发公告中称我父亲等人去派出所后,”采取艳遇威胁,辱骂,推搡,民警等行为“的说法,宕江派出所,金帝KTV,县医院均有实时监控录像。县纪委也承认”已取证封存“。我们受害者亲属等为明确打人者身份,曾数次请求观看监控录像,均被回绝。公安局迟迟不能给出明确的解决办法,并发表此公告歪曲事实。我们受害者家属迫于无奈只能借助网络· 媒体平台,强烈恳求广大网民朋友呼吁公安局公开实时录像,还受害者一个清白!让违法者依法受到严惩! 实时录像是最有力的证据,一旦公诸于众,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何须在此争论不休!!!

第三:通江公安局在公告中,称李某因被”强行带进候问室,激烈反抗,导致本人和民警数人到底受伤“ 我们强烈请求出示民警受伤照片  视频  或医院证明 !并且此公告中对于李某被手铐拷住殴打的事只字未提,对于李某之子之侄被拷打的事实同样只字未提,做为公安机关发布的公开公告,事实如此不全,经过如此含糊 。几人中被打被拷所留伤痕仍在,是否摔倒所致,是否手铐拷痕一目了然。而公安局却以一句话含糊带过,是否欲盖弥彰,显而易见。 请广大网友以事实出发,看清真相,不要被官方语言蒙蔽!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百姓的利益必须维护!!

据此,对于公安局所做出的处理意见,我作以下几点澄清:
第一:公安局所说的停止执行任务,停止工作的警务人员中,并没有提到开口喊打人的关键人物“王本行”,也没有提到事件发生后,宕派所长并不接受处理,也不治疗伤员,而是一味推脱 包庇,声称“人不是我打的”便安坐办公室,仍骨折伤者通宵等候,忍受强烈痛处!更没有提到在伤者休克被送往县医院却无一人过问的客观事实。医院急症室同样有监控录像可以佐证!

第二:公安局领导在看望慰问家属时明确向众人表示:“此案尚未定性,事情真相仍在调查中。与此同时却发表公告称对”李某,杨某等,涉嫌寻衅滋事,扰乱公安机关秩序,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如此自相矛盾,前言不搭后语。

第三:我们父亲受伤住院已经是铁打的事实,若有通江网友心存怀疑着可亲自到场查看。看着我年过半百的老父亲,吃饭生活不能自理甚至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的惨状,看着我93岁高龄的奶奶因此事无人照料的凄凉,身为子女却不能为父分担,心里的滋味不知如何形容。试问各位网友,谁会用自己老迈生父的痛苦来造谣!!并且对于网络造谣者,国家已有明确规定,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本人不能也不敢无故造谣!  恳求广大网友谅解支持!对于如此恶性事件,我们家属绝对不会妥协,坚决与恶势力斗争到底!不论一年!十年!真相总会大白天下,还受害者一个清白!!!

第四:公安局声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寻衅滋事 扰乱社会治安的各类违法事件进行打击处理,却只字不提内部问题,打人伤人难道就不是违法事件!!难道就不是扰乱社会治安吗!!如今当重要正在进行群众路线教育,然而党中央能打“大老虎”,地方却任由苍蝇横飞! 为何老虎能打!苍蝇却不能拍!!


以下附祥图:

http://img.mala.cn/forum/201404/02/202349stbtk5fxc782ift6.jpghttp://img.mala.cn/forum/201404/02/202347cefysh2zbnw3eggd.jpghttp://img.mala.cn/forum/201404/02/202344kp1c9i58wb9qb9qb.jpghttp://img.mala.cn/forum/201404/02/202341rir8z9r1odfbsozj.jpg

详细进过及更多图片浏览连接:http://user.qzone.qq.com/348673313/2

最后,我代表受害者家属再次诚心恳求广大网友呼吁公布实时监控,还受害者一个清白,捍卫法律的尊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78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4-4-4 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诚心恳求广大网友呼吁公布实时监控,还受害者一个清白,捍卫法律的尊严!!!!!!!!!!!!!!!!!!

发表于 2014-4-4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维护一方平安。

发表于 2014-4-4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公安能查清自己伯事实?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最佳表现。

发表于 2014-4-4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公安局
关于网传“派出所民警围殴半百老人”事件的
公  告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以《通江宕派围殴半百老人,欺诈消费何以反受保护!!》、《请大家评评理》等标题,在一些论坛、微博、微信等媒介上大量发帖,反映我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彻查整个事件真相,彻查民警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及时在网上回复。
      经查证:4月1日晚,诺江镇居民苟某(男,46岁)及其妻李某某(46岁)、侄儿李某(32岁)请朋友杨某某(男,48岁)在金帝歌厅唱歌,其间因收费问题与歌厅服务人员发生纠纷后报警。我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周明宇、潘朝明带领3名协警人员先期到达现场,宕江派出所副所长柳建军、民警张强、李林泽随后到达现场,见到醉醺醺的杨某某、李某等人欲打砸吧台物品和人员,遂加以制止。杨某某、李某转而对处警民警进行漫骂和推搡,阻碍民警执行公务,且不听劝阻。民警依法将杨某某、李某口头传唤、带至宕江派出所,在办案区候问室接受调查。此时,苟某、李某某赶到派出所,并电话通知李某某胞兄李某烈(52岁),其侄子李某程(20岁)及亲友张某某等数人也赶至派出所,采取言语威胁、辱骂民警(其中辱骂值班女民警言语极其污秽)、推搡民警,推拉门窗、踩踏办公桌椅等举动,欲冲闯进入办案区,强行要求派出所马上放人。在民警制止过程中,与民警发生拉扯、推搡等肢体接触,在警告李某烈等人已涉嫌扰乱机关秩序无果的情况下,民警和协警人员将李某烈、李某程依法传唤、强制带进候问室。在此过程中,因李某烈激烈反抗,导致其本人和民警多人倒地,不同程度受伤,后经送医院检查,李某烈第十肋骨出现骨折,属轻微伤,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我局领导前往医院进行了探视,协调医院进行治疗护理,待伤愈出院后,按相关规定解决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
       据此,我局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金帝歌厅因违反相关治安管理规定,责令立即停业整顿;当晚收费纠纷移交工商、物价部门查处。
       二、民警周明宇、潘朝明停止执行职务,3名协警人员停止工作,等候组织调查,待事实全部查清后,依纪依规依法处理。
       三、杨某某、李某、李某烈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扰乱机关秩序,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依法处理。
      四、通江县公安局将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一以贯之地对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维护一方平安。
       五、敬请各位网友明辨是非,客观、公正、理性发言。
       感谢各位网友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通江县公安局
                                                                                             2014年4月3日14时

发表于 2014-4-4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知道现在公安大案查不出,小案看不起,天天都在摩托被盗,天天都有房间被撬,但几年来没听说查出一个;他们整天在街上耀武扬威,成天帮着政府赶街,

发表于 2014-4-4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警察没法说,耀武扬威

发表于 2014-4-4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警,微信上好像超过500了

发表于 2014-4-4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严厉惩办施暴者

发表于 2014-4-4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公安局相关部门早日处理好此事,给广大网民们一个说法,我们需要事实的真相,而不是扭曲的真相

发表于 2014-4-4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GAJ早日处理好此事,我们需要的是事实的真相,而不是扭曲的真相。

发表于 2014-4-4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事件的罪魁祸首是金帝歌舞厅的收银员莫得起码的公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4 08:42
终于还原事实真相,给老百姓一个交代,以正视听。坚决支持通江县公安局,对寻衅滋事、无法无天的酒徒依法打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4 08:43
终于还原事实真相,给老百姓一个交代,以正视听。坚决支持通江县公安局,对寻衅滋事、无法无天的酒徒依法打击!
发表于 2014-4-4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哪个通江公安的公告是自己打自己耳屎了

发表于 2014-4-4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酒后滋事者,庸人耍“血”者活该挨:lol
发表于 2014-4-4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敌小上海 发表于 2014-4-4 09: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酒后滋事者,庸人耍“血”者活该挨



您没看帖子吧?

看了在回
发表于 2014-4-4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网看到的
QQ图片20140404092021.jpg
发表于 2014-4-4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公布殴打人民警察的监控录像,还人民警察一个清白哈。当事人怎么没有人民警察出手的相片呀?话要说回来,人民警察的心宽,也不会怎么追究你的,因为有人昌充人民警察打电话敲炸后为来都不了了之了。

发表于 2014-4-4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了解真实情况,对双方对错均不作任何评价。只想在这里对案件之所以发生谈点感想:
    1、喝酒闹事。一些人喝酒后嘴巴不干净,把歌厅或者其它人当成下人,对服务人员大呼小叫,或者对服务人员的过错无限发大,服务人员本能的反抗,导致事态升级。其实,不管是消费的,还是提供消费的服务人员,双方的人格均平等,任何一方想压倒对方,均会反抗。
    2、性格导致。本人是地道的通江人,在外工作25年。一些通江人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老子天下第一”,认为这个世界都是他的,任何人都应该听从他的意见。这与外界和谐友好相处的社会风气形成强烈对比。当天晚上,两方可能都是“老子天下第一”的代表,我来消费的,我是大爷;我能在这里开歌厅的,同样是大爷。于是两个大爷成功火拼。
    3、态度不好。公安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闹得厉害的一方,实施正常的场面控制,这个是公安应该做的,且是正常履行公务的行为。这个本应是两个大爷的矛盾,怎么最后转嫁给警民冲突了呢?原因很简单,“老子天下第一了”,还有公安的事吗?但公安是不容“老子天下第一的”,所以发生了一些上述过激行为。在上述陈述中,公安的态度可能也不是那么好,但当事一方的态度也更不好。所以,三个“老子天下第一”继续火拼。
    4、结局预测。本人感到,这类事件,先“应各打五十大板”,对挑起事端的人,该拘就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从严惩处;对公安内部的出警及处警方式进行认真反思,对民警进行教育,深化服务群众意思,提高心理承受及心理打击能力,提高处警专业水平;奉劝当事一方,不要在网上再挑事,要相信人民警察、相信法律,既然都走调查程序了,就应该等公安的事件结论出来后,再发表意见。如有异议,等事件责任和定性后,再走法律程序解决。诽谤和恶意中伤也要犯罪的。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