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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徐利

三中全会《决定》影响全国所有人命运,你最想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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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压言论自由是倒行逆施的做法。最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制定《新闻法》并放开言论自由,由此将会更加有力地加强对各个国家机关和个人的监督,这也是最有效的反腐败措施。

      另外,鉴于最近几年一些人无视历史,公开为祸国殃民的文革法西斯暴行复辟和翻案的实际,建议全国人大立即专项立法,惩治那些为文革翻案和美化文革的所有组织和人员,将所有为文革翻案和美化文革的人员从国家机关、军队、教育领域、宣传舆论领域彻底清扫出去。

发表于 2013-11-20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把宪法中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如言论、出版、信仰、集会、游行、示威、结社等)真正落到实处。 本帖最后由 4川方言 于 2013-11-20 13:44 编辑

发表于 2013-11-20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全面推进教育、医疗、就业、养老保险等方面社会公平的事还没有从根本上触动,

发表于 2013-11-20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鉴于不少党政机关自身严重缺乏依法行政的实际,建议从中央到乡镇的每一级党和国家机关都必须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具有司法资格的人作为法律顾问,凡是涉及重大决策、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出台,事先都必须交由法律顾问就其合法性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供决策参考,法律顾问违背法律规定的建议要承担责任,党政机关和领导违背法律或者法律顾问的合法的建立,作出违法决策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样可以大大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能够很快并有效地建立法治国家。

发表于 2013-11-20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加大社会收入分配调节,建议立即开征遗产税、赠与税、房产税,以及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
      对低收入群体、老弱病残、困难群体加大保障力度,大力兴办国家养老和福利机构。
      大力解决城乡群众在养老、医疗等方面不公平的做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0 15:20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房产政策,我08年在成都龙泉买有一套小面积房,现在我已经卖了。我现在想在我上班附近再重新买一套,其它地方我没有房产。我想问这种情况买房政策有变化吗?谢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0 15:38
好久买得起房哦!!!!

发表于 2013-11-20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边、远、山、穷地区工资好久才能跟得上物价水平和房价哟~!~!

发表于 2013-11-20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退休金双轨制不要成为一句口号,应落实在行动上。

发表于 2013-11-20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双十一”当天,成都 270 对新人扯证,104 对夫妻离婚


  光棍节已然成了年轻人的一个狂欢由头。从终结孤单,到疯狂购物,更有不少人选择在这天领证结婚,将4个1理解为“一生一世”。昨日,成都主城区共有270对新人领证“脱光”,和以往登记的人数基本持平。不过,正如歌中所唱,“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还有104对夫妻选择了这天离婚恢复单身,是结婚人数的近一半,比平时的平均数略多。

以上是《华西都市报》2013年11月12日报道。这样是进步还是倒退?
“离婚是结婚的近一半”,这,有没有社会责任?有没有家庭责任?

这算不算教育人文礼仪缺失?是不是无视传统家庭?
家庭和谐,社会安定,是人们最大期盼。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

是不是缺失两个文明教育的一个方面?
无法理解往这个方面的发展,无法理解由此能够带来家庭的快乐和幸福!

无法理解如此文明秩序的发展方向!
有没有婚姻家庭方面的专家
研究 解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0 18:45
实行农村户口夫妻所生第一个是女孩可以生二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0 19:07
中华民族复兴大有厂希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0 19:07
中华民族复兴大有厂希望!

发表于 2013-11-20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那些欺负老百姓的黑社会什么时候能除根。

发表于 2013-11-20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的老人什么时候可以退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0 19:54
请问企业破产了!养老金交不起!我们怎么办!长期在外做零工资阳无住房老了回资阳怎么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0 20:26
为何腐败履禁不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0 20:38
我们偏远山村的公路会硬化吗?地方政府只喜欢做表面给上边领导看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1-20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何时不再野蛮拦访、截访?!

发表于 2013-11-20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辣瓣* 发表于 2013-11-20 09: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存在银行的十万元钱竟有一万成了“保险”!

我是成都机车厂的病退职工,退休金每月只有一千多元。我已经 ...

     最近几年,很多银行的员工或者与保险公司勾结,或者自己兼职保险业务,在面对储户存款业务时,特别是对那些老年人和农村文化不高的人进行诈骗,以高额的理财回报为诱饵,故意向客户进行虚假许诺,欺骗头脑不清的客户将存款变为所谓的“理财产品”,到头来,客户往往是一场空,银行工作人员会极力否认当初向客户作出的承诺。因为几乎所有的储户在存款时都不可能把银行工作人员的许诺进行录音或者公证,如果提前取款则往往只能取70%左右的钱,甚至还要向银行或者保险公司赔钱。我的一个堂弟前几年因车祸身体受伤,责任方赔了15万元左右的钱,我堂弟去镇上的储蓄银行存款时,被里面的工作极力劝导变成了所谓的“理财产品”。后来要取款取不出来,说违反当初的理财协议,只能取70%的钱,必须至少要5年以后才能支取,而这几年物价飞涨,5年后的存款即使全部取出来了,也几乎是没有什么利息。
     银行的这一做法在全国带有普遍性,特别是在偏远乡镇的地方,它们主要针对老年人和文化不高的人。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是典型的诈骗行为。很多储户面对银行用先前的协议进行威胁,往往就觉得奈何不了银行了。其实,广大储户完全可以以《合同法》中的合同诈骗要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以非真实意思向法院要求撤销合同。对故意以诈骗手段导致储刻经济损失的,储户还可以要求银行进行赔偿。
     鉴于这一问题的普遍性与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建议公安机关将此作为诈骗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而不是作为经济纠纷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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