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胡夸风

仁寿县卫生局监管缺失 仁寿妇幼保健院放任 利益至上医生无德枉顾人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30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5-30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过保健站看病,不管是看病还是做手术,每次不管什么化验,检查结果,医生都收走了,都不拿给我。问她们,她们说她们要留底。”
      哦,那就只有那位伍雪花医生自己拿出自己无罪的证据了,如果拿不出的话,那肯定要追究到底。
      其实我想当事人应该站出来啊,我其实还是有点纳闷为什么要蒙检查单上的名字。完全可以走司法程序,现在好像这种医疗纠纷都是举证倒置,只要医院拿不出有利证据,可能你的收益更大。
发表于 2013-5-30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病都给医出病 这位医生的水平有点高

发表于 2013-5-31 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

发表于 2013-5-31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是仁寿县妇幼保健院医生伍雪花,今天就你提出的相关问题现正式回复如下:
        一、我为什么要开“妇洁舒洗液”、“唯阴康”两种药?
我是根据我院检查结果开具的,因为白带检查结果提示“细菌性阴道病”(检验单附后)。
二、我为什么要开“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液”?
我国营养学会建议:孕期每日需补钙1000~1500mg(参考文献:《妇产科学》第七版等55页。
敬请你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

检验单复印件

检验单复印件

发表于 2013-5-31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声明·我与医院无关·与医务人员无关哈·
但是想说一下·有勒症状是肉眼无法甄别勒·要是不先检查·哪个又敢胡乱开药喃???
起码检查之后才晓得哪些药用的三。。。
只能是检查之后需不需要用药是医生说了“算”。。。

发表于 2013-5-31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对于妇科方面还是多点常识勒好·女人多学学·为了自己·男人多了解·为呀自己勒婆娘。。。

发表于 2013-5-31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好多医院有不策划圈钱的吗?                                         要不历史上的那段时间的——老百姓看不起病怎么得来的!

发表于 2013-5-31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对了。人家那位伍医生给你开药开的有依有据的!!
你拿一张县医院的检查单就想毁别人的清誉!
怪人。烂人。你两口子也不晓得替你们自己的娃儿积哈德!
呼吁大家有晓得这件事。认识这两口子的同志,我们大家来暴他们的光!

发表于 2013-5-31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老百姓看不起病,买不起房,娃儿读不起书。管医院医生啥子事,那医院是国家开的又不是哪个私人办的

发表于 2013-6-1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仁寿妇幼保健院就是TMD黑。不解释。。。NND:@

发表于 2013-6-1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我就是仁寿县妇幼保健院的伍雪花医生。我身正不怕影子歪。我对xx孕妇就诊期间从检查到处理均没有过失行为。
孕妇接诊检查项目:b超.托奇.丙肝乙肝艾滋梅毒.妇科白带常规Bv.宫颈细胞学检查。检查结果b超.托奇丙肝乙肝艾滋梅毒正常,只有白带常规提示清洁度1度,细菌性阴道病阳性.
于是我开出的药是2盒钙剂,2盒洗剂,4盒唯阴康(治疗细菌性阴道病8天一疗程)
至于你们到县医院复查的白带到底是不是你本人的???或者说取样准确不就值得考究了。
在后来你们来退药,当时我也明确跟xx孕妇讲了,因为我们医院实行的是微机管理必须将缴费发票带来签字才能退药。
当时你给卫生局反应,接待你的是我们医院医务科,当时医务科通过对我的调查确定我从接诊到处理都无过失,并且对你的问题进行了讲解并破格退药。

发表于 2013-6-1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xx孕妇:
你作为“交通警察”,一名“国家公务员”,你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网上到处散播非事实.谣言,已经侵犯了我的名誉权.
执法犯法,什么性质,希望仁寿县公安系统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此事件,仔细考虑哈这名“国家公务员”的聘用资格???
还有我之所以没有把你的名字公布于众,是给你有一点余地。
希望你知错就该,在网上公开道歉,并将你和你爱人乱贴的帖子删除,否则你将会为你的这种“执法犯法”的行为付出“法的代价”。

发表于 2013-6-1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名妇产科医生,不是说你说我差就差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所接诊的病人数不胜数,当然有说我伍雪花不行的,但起码百分之九十的病人对我还是非常尊敬和肯定的。xx孕妇,其实整个事情经过你最清楚,到底我给你的处理是不是有悖良心,你当日在我院的白带检查明明就有“细菌性阴道病”并且你还知情同意并钱了字的(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你却说我乱开药,还有孕期到底该不该补钙,这都是有依据的,不是我伍雪花一个人说了算的,假如你真的有理你可以走司法程序告我。
我希望你仔细,认真想一下,如果你的态度好的话,我可以既往不究,如果你再执迷不悟,我绝对要追究到底。希望你不要自毁前程!!!!!!!!“执法人员犯法是什么概念,你应该非常清楚吧,还有提醒你:不要将我的好心当驴肝,也不要认为保健院的医生好欺负。”

发表于 2013-6-1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意之中看到的这幅帖子,觉得很有意思,所以这几天关注了哈!
   看来那位保健院医生开始反击了。其实我建议这位伍医生算了,因为这件事如果核实了是这位xx孕妇的“执法犯法”行为的话那会对这位孕妇打击非常大。
毕竟工作性质非同一般。真的就不能知法犯法。
   对于这位医生,我看了哈你拿出的证据,如果属实的话,应该说的医疗过程是没有错的,当然我也查了一些孕妇检查项目。还有一些营养指导
,还有那个药的用途的。我建议你可以先将此事向这位孕妇所在的单位机关领导反映,这件事应该不只是涉及到这个孕妇个人了,这个孕妇本身的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也已经牵涉到了她本身的这种特殊单位。我相信像这种执法单位不可以坐视不理的。
   还有我其实也相对这位孕妇一些忠告。你的这种行为其实就叫网络犯罪,你如果觉得这个保健院的医生确有错并且你又有确实的证据,你大可以起诉这个保健院,你忘了一点,这个医生的医疗权利是这个医院赋予的。私下对医生本人的人生攻击是不理智的,正如我以上说的可能会吃官司。

发表于 2013-6-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行为应该到此终止。否则你可能真的会损人又毁己。到时损失更大

发表于 2013-6-1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啊!是警察的话!那可是他们的强项,把白的说成黑的,黑的说成白,我宁可相信世上有鬼,也不相信警察说的话,伍医生你就别指望他们的领导会怎样了,说不清有开始乱说了,他们可是特权部门,惹不起哈!操!

发表于 2013-6-1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相同观点的溜一转哈

发表于 2013-6-1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挺我。其实我真的挺感动,还是有一些陌生人为我说话。感觉这世界传递的还是正能量。
我觉得虽然警察中存在少数这样的人渣,但是绝大多数警察还是正义的,况且她的领导机关不只是仁寿的,眉山的,四川省的公安部门都应该可以的。
正所谓邪不能压正。
今天我检查的一个病人给我说“伍医生,每次我到你那检查都感觉你好亲切,好和蔼哦,”我当时感动得差点眼泪都流出来了。我想这就是我们作为一个医务人员的悲哀吧!渴求社会大众对我们的理解其实是那么奢侈。很多我们的同行都明确表态绝对不会再让我们的下一代学医。从医了。其实我们对待病人都一视同仁,理解的感谢,不理解的瞎编胡闹。但是我觉得xx孕妇的素质太差了,还是国家公务员!!!还有你的爱人还是学过医的???真是丢医务工作者的脸!!!百思不得其解

发表于 2013-6-1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挺我。其实我真的挺感动,还是有一些陌生人为我说话。感觉这世界传递的还是正能量。
我觉得虽然警察中存在少数这样的人渣,但是绝大多数警察还是正义的,况且她的领导机关不只是仁寿的,眉山的,四川省的公安部门都应该可以的。
正所谓邪不能压正。
今天我检查的一个病人给我说“伍医生,每次我到你那检查都感觉你好亲切,好和蔼哦,”我当时感动得差点眼泪都流出来了。我想这就是我们作为一个医务人员的悲哀吧!渴求社会大众对我们的理解其实是那么奢侈。很多我们的同行都明确表态绝对不会再让我们的下一代学医。从医了。其实我们对待病人都一视同仁,理解的感谢,不理解的瞎编胡闹。但是我觉得xx孕妇的素质太差了,还是国家公务员!!!还有你的爱人还是学过医的???真是丢医务工作者的脸!!!百思不得其解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