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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 "一起林权纠纷晒出了一个骗补哥"帖子内容虚假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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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09:47 | |阅读模式
“一起林权纠纷晒出了一个骗补哥”帖子内容虚假不实,道听途说,恶意造谣,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首先声明,梁启超从没在退耕办工作过,更不是退耕办领导,发帖人故意栽赃陷害,损害他人名誉,其用意十分明显——整人害人。
       其次,李贤斌与村社社员签订合同造林,目前已经成材成林,是不可争辩的事实,并非虚假。侯运财、向仕荣、侯运贵等人害“红眼病”十分严重,借林权改革之机想瓜分其造林成果,目的没达到,就到处信访告状,恶意发帖子。
       过去的临时林权证面积,是目估的斜坡面积,属于普遍现象;现在林权制度改革,到现场核实勘界并用地形图勾绘面积,是水平面积,本身就有差别。林权改革时,是收回旧证换发新证,不影响任何人;信访人不但不听解释,反而大做文章,意图何在?
       花楼乡桅杆坝四组社员“联名签字”的由来:2012年10月29日,侯运财组织向仕荣、侯运贵、李树龙、陈天美等十几个社员开会并进行反宣传:“市政府已经出了文件,凡是不来参加社员会的,田地收回集体,农业直补款全部收回去……”。社员不知真实情况,在侯运财准备好了的空白纸上签字画了押,这就是所谓的“真实签名”。该社社员:向仕东、彭自然、彭自海、赵希奎等人至今在外打工,其姓名是怎样签上去的呢??
再次,退耕还林一事。在2000年到2003年时,市委政府对花楼乡桅杆坝村四组社员举报的问题高度重视,组织专案组多次深入现场及农户调查核实取证,并作出了处理决定书。并非象发帖人所说的:“对农民的信访不理睬,相关部门相互推诿遮掩”。
事情的主要经过是:
十几年前,花楼乡桅杆坝村四组社员举报李贤斌的造林面积、成活率、权属等问题,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公安、纪检、监察、林业、片区工委、乡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及村委和本组村民,多次深入现场及农户调查核实,并在2003年时已经作出了书面处理决定。
附:万源市政府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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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隔十几年后,有的人害“红眼病”。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利用网络恶意发帖子,造谣惑众,让那些不明事实真相的人,误解为弱势群体、到处告状的农民所说的都是“真实的"。而实际情况是我过去的承包造林,目前已经成材成林;连块成片的森林,价值效益逐步显现,“红眼病”就更加严重,想瓜分本人的造林成果、给我搞垮的想法就更加突出,目的没有达到就到处信访告状,相关部门解释后不但不听劝告,而且利用网络到处恶意发帖子、造谣,散布虚假的信息。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希望大家明辨是非。本人从未搞假欺骗国家。
      我社凡是有文化有本事的都基本上外出打工挣钱,生活比较富裕,剩下来在农村的基本上是,要么缺少文化技术,要么老弱病残,无法外出务工挣钱,个别人就唉声叹气、怨天尤人,在家里就害了“红眼病”。现任社长向仕荣属于文盲法盲,凭自己的想象,自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非常正确的;他不但不听劝告,而且组织几个无聊之人到处信访告状,并夸大其词、捏造事实,不达目的不罢休。他不懂这是在诬告我,是侵犯了我的权利和名誉。(注:该社有两个向仕荣,同姓名不同人,退耕还林与信访举报人丝毫无关,根源是害“红眼病”)。
有的人以信访为乐,以告状为业,表面是代表群众诉求公道,实则是另有图谋。
      信访人到处告状,相关部门劝其走司法程序,不但不听劝告,而且利用网络恶意发帖造谣,若有事实、有证据,为什么不通过正规诉讼渠道解决争端呢?只凭一张嘴巴,可以随心所欲、随便乱说,可以蒙骗不明事实真相的人,既无人追究,也不承担什么责任。
      万源市花楼乡桅杆坝村村民,电话:13551464008,请版主不要删除本人帖子,我同样有说话的权利。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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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5-5 10:27 |
谁也没有删你的帖子!
你已经有一个帖子了,其它属于“重复发帖”,影响版面整洁,故“下沉”了,但帖子仍然在本论坛。举个例子,向法院起诉,指递交一份诉状就够了,你是不能把同一诉状作为证明材料像天女散花般向法院撒,这不但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而且有可能把法院弄成一个垃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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