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布局要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乡(镇)总体规划要求,适应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
2.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学校覆盖范围,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村小、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保障学校布局与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明确学校布局调整的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3.农村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统筹考虑人口和适龄学生人数,每个乡镇原则上应设置1所初中,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设置2所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4.城市学校设置应根据交通、环境条件以及学校规模、半径、学生住宿条件,以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城市和小区建设必须同步规划学校布点,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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